「刁蠻公主」不是小事,更不是好事,分三步捋順孩子的急脾氣

2024-01-12   陪寶寶寫日記

原標題:「刁蠻公主」不是小事,更不是好事,分三步捋順孩子的急脾氣

今年夏天,大哥帶著自己四歲的女兒回爸媽家住幾天消暑,惹眼的是,無論哪個生人來訪,肉嘟嘟的小女孩都一副不苟言笑、目中無人的「高冷」樣。

但是,孩子高冷外表下真正令人頭疼的習性,在一家人午飯時,才真正顯露出來。

一開始,孩子嚷嚷著不吃面前的粥,非吃大人們的辣滷鴨脖。大哥半是命令,半是哄騙地讓孩子吃粥,可她只是哭鬧,尖叫,不清楚她究竟是不願意喝粥,還是只想撒潑,熱天裡像塊熱炭般地往爸爸身上貼。

最終,大哥黑臉訓斥、孩子哇哇大哭。親戚們為了緩解尷尬,紛紛笑稱:孩子這樣也好,不怕生膽子大,不容易受欺負;更有親戚直言,這樣好啊,以後絕對不是「討好型人格」。

但實際上,如果從小保持這樣的脾性,孩子進入幼兒園、學校等群體中,反而更有可能受到欺負、傷害甚至孤立。

處理孩子這樣的習性,既不能一味對抗,與孩子耗著,也不能只是溺愛順從,將孩子嬌縱得更加唯我獨尊。

我們首先要讓孩子明白,她必須要先安靜下來,聽別人說什麼;然後,要與她交涉,找出她真正的目的;最後溝通成功後,一定要努力讓孩子感受到鄭重走心的肯定和誇獎,並定立「約定」。

由於這種孩子往往十分驕傲自矜,他們不允許接受批評,而只想確認自己的絕對權威,所以他們往往沒有目的,只是想搗亂撒嬌。同時,孩子易怒急躁,即使家長心中再急再氣,也要盡力喜怒不形於色。

利用孩子驕傲的自尊心,定下約定,下一次遇到需要孩子聽從自己要求的時候,只要你提出這個要求與這個約定,他們就知道這是他們表現的時候了。

飯後餐桌撤掉,大哥取出一個足球,讓我與孩子在小院裡傳球玩。這時候便是實踐「三步法」的好機會。

果然,傳球遊戲進行了沒多久,小丸子就開始只想獨占那個足球,即使大家都等著她發球。

大哥在場外喊孩子發球,她充耳不聞,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裡。

我給一旁的大姐使了個眼色,我們轉身做出要離場的樣子。這就是第一步——迫使孩子不得不從自己的世界裡出來。

果然,沒走一步,小丸子開始發出尖叫,似乎馬上就要哭出來。我們仿佛沒聽見一樣,頭也不回地往屋裡走,孩子開始跺腳,在原地蹦跳——她開始撒起嬌來了。大哥在一旁配合:「丸子,你還把不把球給兩個姑姑?再不給她們就不和你玩了。」

小丸子知道這個協是必須得妥了,她將懷裡緊抱著的球鬆開,球掉落在地上。

第二步,就是進行有效溝通

我不苟言笑地歸位,向她伸出腿,表示我需要她給我傳球。孩子乖乖把球發給我,我再傳給大姐。整個過程中,我和大姐都不復剛剛的笑靨如花,給了她十足的緊張感。小丸子規矩了許多,因為她怕我們再次離場。

離開小草坪時,我們三個大人將小丸子圍住,問孩子:「以後還想不想玩球?」

孩子回答說想,接著我們便與她敲定了。以後玩球,都要像今天這樣,不然姑姑說走就走,絕不陪她了。她低著頭,鼓囊著小嘴說好。這便是第三步,定下契約,也就是規則。

這樣看似是在以不陪她玩威脅她,讓她不得不順從大家,但其實這與「威脅」毫無共通之處。我們通過這樣的行為讓孩子知道,以往那些為了達到目的的「威脅」在這場玩球遊戲中,是實打實的規則和說一不二的事。

這三步法不僅可以落實在傳球遊戲中,哪怕是吃飯中,也完全可以。特別對於刁蠻和強硬程度更甚的小孩,這三步法必須要堅決實施,哪怕這可能中斷或延誤家長的上班、或是需要儘快去辦的事。

脫離相互對峙的僵局

這種孩子不一定是真的需要家長順從ta的要求,比如剛才場景中的小丸子,即便你真的將辣滷鴨脖給她,她也不一定會好好吃下去。

孩子「撒潑」沒有目的,頂多是試探和看到父母不斷為了她降低底線和要求;如果父母率先「破功」,或打罵孩子,或黯然傷神,孩子只會以更為激烈地讓人頭大地哭鬧。

這樣兩敗俱傷,孩子不覺其中的害處,但是大人一定要察覺,不能給自己樹立「拿他沒辦法」的心理

唯一的辦法就是,所有的旁觀者都走開,而當事人家長脫離與孩子僵持的局面。

家長可以選擇拿起手機,狀似平靜地做自己的事;甚至家長可以戴上耳機,或者頭戴式耳機,做出自己要和孩子隔絕的樣子。

孩子會眼巴巴地觀察,冷靜下來,因為ta不會想到平時為ta頭疼的爸爸媽媽今天會這樣奇怪,似乎一點也不受影響。

「冷麵無私」地溝通,繼續未完成的事

把孩子晾在旁邊一定的時間,ta也鬧夠了,鬧累了,就會覺得自己有必要為了引起他人注意,而做出一定的妥協。

孩子也許會重新拾起剛剛扔在地上的碗筷,也許會像剛剛的場景中那樣放下死活不給的足球。總之一旦孩子做出這樣的妥協,家長就可以假裝不經意看見一樣,重新回到孩子身旁。

這時候,家長不應放輕鬆自己的姿態,應當還是保持緊張和嚴格的狀態,給孩子重申要求,語氣不容置疑。

這時候頑固的孩子可能會故技重施,以此來破壞局面。家長應該返回第一步,重新堅決實施「冷落」政策,這樣來回幾次,ta的精力被消耗完了,自然就會放棄。

「約法三章」,定期實施這個約定

這件事做完後,一定要有始有終地給孩子申明自己在這件事上的原則,訂立規定。不能讓孩子認為,剛剛發生的一切,與以往一樣,是爸爸媽媽為了達到自己一時的目的而做出的「威脅」或者誘騙,而是願意付出巨大成本的、鄭重其事的

與孩子約定好在這件事上的共同規則以後,要定期地進行這件事。

最規律的是吃飯,但是孩子未必下一頓飯依然會鬧,可能是下下頓,也可能是幾天後,這時候家長一定不能因當時可能需要去上班或者有急事便輕易放棄,向孩子重申曾經立下的規矩,如果被無視,便繼續冷落策略。

家長當時如果有急事,可以選擇假裝像要出門將ta一個人留在家裡一樣,先收拾東西出門辦事。孩子會知道自己的不守規矩會帶來冷落,而選擇順從曾經的約定。

給孩子強調ta的行為會造成的「影響」

必須讓孩子知道,自己會為一時的任性行為付出一定的代價。但是我們絕對不能直接體罰或者罵孩子,這樣一定會造成不可逆的刺激。

在寵物馴服領域,有一個非常有趣的現象,而將此現象靈活運用在我們管教孩子的環節中,可能產生意想不到的好效果。

當孩子選擇與家長僵持時,家長可以告訴孩子:「你現在不趕緊吃飯,一會兒爸爸遲到了,爸爸的領導會打罵爸爸」,這時候媽媽可以在旁邊與爸爸打配合,兩人一起營造出「領導罵爸爸」這件事的緊急。

孩子都是依賴和愛著父母的,ta們會懼怕父母受到外界的傷害。

或者換一個場景,當與孩子一起玩或進行戶外活動時,孩子如果耍賴拒絕服從規則,父母可以作出自己因為ta不服從規則而受傷或者非常不舒服的樣子,讓ta知道自己的行為所造成的影響。

在寵物馴服行業里,如果一隻寵物如貓狗等天性喜歡撕咬或者抓撓,不管是抽打還是不給食物都沒有用,可以選擇假裝抱住被抓的地方,發出巨大的動靜,比如打滾、大聲呻吟等動作,讓寵物感受到緊張與震懾。寵物不是人,未必會產生愧疚或挽救的心理,但是孩子很有可能會因為愧疚和對父母的愛而選擇改正。

如此一來,便能產生效果

讓孩子學會用語言表達自己的心情

三四歲的孩子,其語言系統並未發展得太成熟,但是我們依然需要做出耐心傾聽的姿態,讓孩子努力地用語言表達出自己為什麼那樣——是不舒服、還是想開玩笑,還是別的什麼原因。這樣的方法可以避免我們誤會孩子,忽略孩子心底最真實的訴求。

這三步法實施下去,孩子一定會逐漸改善。最重要的是,我們給孩子樹立了一個理性的、情緒穩定的家庭氛圍,讓孩子知道每一個人的情緒是可以隔絕的、自己未必影響他人,他人也可以不對ta自己造成影響

同時,孩子知道在家裡有著強烈的規則意識,以後去上學,也知道應當遵守共識,而不會唯我獨尊或者難以適應群體規則。對於問題孩子,要有耐心、有理性,有原則的同時,也要保護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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