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年炒國庫券案:武漢業務員挪用公款炒股,打電話炫富被同事舉報

2024-01-13     史說論

原標題:92年炒國庫券案:武漢業務員挪用公款炒股,打電話炫富被同事舉報

1992年江城的隆冬,北風依舊肆虐。

中午下班的鈴聲剛響,武漢市江漢國債服務部的業務員江斌瞄了瞄同室的人,見他們均已走出屋子就迫不及待地拿起了電話。

「喂,是×嗎?關於那30萬元的事,請你們轉到這個帳號上來。」

江斌見屋裡沒別人了,就放心大膽地打了這個電話。

這時,剛好一個同事因忘拿飯票,在轉回之時聽到了這個電話,便引起了警覺。

30萬元可不是一個小數字,江斌為什麼要他人將這30萬元匯到別的帳號?這位同事感到有些蹊蹺,隨即向領導作了彙報。

江斌雖年僅28歲,但卻神通廣大,花錢如流水,莫非是…

前來報案的兩位局長反映了江斌平時的一些可疑情況:江斌平時在外交際甚廣,活動頻繁,這30萬元不知是從哪裡弄來的?他在單位以外有無證券交易活動目前還是一個謎。

江斌平時用錢很大方。一次他招待外地客戶開支了2000多元,當單位未同意報銷時,他很不在意地說了句不報自己出算了。

江斌腰別BP機,家裡還準備裝電話,才28歲的他哪來這麼多錢?

江斌正準備調往省國際信託投資公司。據反映,他與本單位一少女C關係暖昧。

有關江斌的一些可疑情況都儘可能地搜索到了,可線索仍不明朗。

經分析,江斌有可能把這30萬元先匯入他想調入的省國際信託投資公司,以利用差價,將賺回的款項中飽私囊。

可據兩位局長反映,江斌的帳上沒有發現有這筆業務往來。經過緊張而高速運轉後,檢察官決定暫不打草驚蛇,先從查清江斌帳上反映的最後一筆業務去向入手。

很快,江斌帳上記錄的最後一筆業務去向查明:中行利濟北路分理處。檢察官們便裝出發,火速趕往利濟北路。他們以查帳為名,查閱江斌最後一筆業務去向。

此時,時針已指向了17點。總行已到了下班時間,偵查員只好悻悻趕回單位。

針對案情特殊,核查組決定以智取勝。副檢察長李華明讓人高馬大的經濟檢察科科長吳志輝找來一位銅匠。

他雖回答得堅決,但他心底卻沒有一點譜。因為此時是隆冬之夜,修鎖的銅匠一個個早就收攤回各自的窩了,到哪去找呢?

武漢三鎮的漢口,是繁華的商業區。街上擺攤的少了,可各大賓館、酒店、歌舞廳的霓紅燈格外耀眼,吳科長沒有光顧這些娛樂場所,而騎車奔向了遠離鬧市的郊區。

50分鐘後,吳科長滿頭大汗地趕回到檢察院,並且領回一個會修鎖的銅匠。銅匠被帶到另一個辦公室。

「師傅,我們這個辦公室三個抽屜的鎖鑰匙丟了,請你幫忙把鎖打開,但請不要搞壞鎖。」一位溫和而又慈祥的長者對銅匠說。

「開鎖沒問題,只是成本很貴」銅匠趁機回答。

「噢,價錢好說,這麼冷的夜晚請你來,我們不會讓你吃虧,只是你要快點。」這位長者又說。

「好吧。」

說完,銅匠三下五除二,不到40分鐘,把這三個抽屜上的鎖全打開了,並且鎖全部完好無損。

「辛苦你了,師傅!」送走銅匠,這位長者迫不急待地吩咐偵查員們:「搜!」

同時,另一批偵查員又獲得了一個重要的筆記本,上面記載了江斌在單位業務方面以往的有關他經手的金融證券往來情況。

那上面有一筆50萬、一筆6萬的業務記載,該局領導辯認,他們並不知道這兩筆業務。

按理說,單位里5萬元以上的業務往來須經局領導批准方可辦理,而這兩筆數額巨大,為何局領導不得而知呢?

立即拘傳江斌!一刻也沒有松馳的檢察長王順來至此緊鎖的眉頭方才松馳開來,檢察官們露出初勝的微笑。

21點,偵查員們開始整裝待發。

一刻鐘後,著裝整齊的偵查員們如神兵天將,將已進入夢鄉的江斌從床上叫起。江斌還沒反應過來是怎麼回事,雙手就被銬了起來。

「你們憑什麼抓我?」狡猾的他仍強作鎮靜。偵查員們出示了拘留證,同時出示搜查證。在江斌家裡搜查的結果,又獲取了大量的單據,同時也獲取了他個人參與股票、證券交易活動的原始憑證。

初查告捷,偵查員們滿懷勝利的喜悅將江斌帶回單位。此時,他們完全忘了已是零下1℃的天氣,忘記了手腳早已凍僵的寒冷……

預審江斌的工作很快就開始了。江斌交待:他曾在北京幫郭劍接了10萬的國庫券,同時又找郭劍借了6萬元。想把這6

萬元放到北京炒股票,實際上只給了郭劍4萬的國庫券,郭只給他打了4萬元的收條,他借的6萬元沒有打條子,這6萬元國庫券郭劍不要他還給單位。

今年他又以本單位名義找郭劍借了50萬元國庫券,把這50萬元拿到國債服務部賣了,賺了一萬元左右,還了50萬元現金給郭到,本單位不知道這事。

突審還在繼續,不知不覺間東方已露出了魚肚白,遠處傳來了幾聲雄雞的啼鳴,這才打斷了偵查員的審問。

對於初次預審中獲得的另外幾筆意想不到的線索,偵查員們一陣狂喜。

尤其是江斌提供的郭劍這個人物很關鍵,江斌好幾次業務都是私下與郭劍成交,在他們之間可能有著瘋狂的罪惡交易。

魚,終於被牽出了水;利劍,即將出鞘。

對與江斌關係密切的C女查證,C承認與江關係密切,並供認:江斌曾把一捆10萬元的國庫券讓她保管過,但第二天又拿走了,說是還給郭劍。當他下午回來時,又給了她一張條子予以保管,是郭劍寫的4萬元國庫券的借條。

對C女抽屜檢查,又發現了照相機、金戒指、金手鐲、金項鍊等物,另有其他憑證,C女承認一部分是江斌的。

來自省國際信託投資公司辦案組的偵察員也很快將情況反饋了回來:郭劍,男,現年30歲,大專文化,系湖北省信託投資公司證券部副經理。因平時的業務關係,郭劍認識了江斌。

1992年9月,江斌將北京中信實業銀行的200萬元1992年5年期國庫券,以湖北省國際信託投資公司的名義在武漢市證券交易中心賣給了武漢交行證券部,從中為湖北省國際信託投資公司賺取差價7102.3元。

此後,江斌想調往省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在此期間,江斌曾向郭劍借過50萬元國庫券。

兩路人馬獲得的重要情況,使案情線索逐漸明朗起來。

郭劍這個懂得金融證券管理制度的副經理此時競不顧什麼規定(註:金融債券不借個人),拿起筆在這張借條上籤了「同意」的字。

當江斌拿著這張借條到證券部去提50萬券時,直接經手辦

理業務的陳某卻堅持按制度辦事,沒有付給江斌,原因是:借條必須是以單位的名義,以個人名義寫的不行。

熟悉行情的江斌說:「那好。」

只見他轉身又從提包里拿出一張蓋有江漢區國債服務部印章的便箋,又以江漢國債服務部的名義寫了一張借條:借到省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國庫券50萬元。落款是江漢區國債服務部。

江斌拿到這50萬元國庫券後,又私下與郭劍商量,要求按1:0.95折算,付給郭劍現金。郭劍同意。

江斌把這50萬元拿到手後,轉身又到市場上妙賣,不到一個星期,他把這50萬元券全部出手,除付了應付給郭劍的48.5萬元現金外,他自已凈賺1.1萬餘元。

偵查員們還查清了江斌所拿的蓋有江漢國際服務部簽章的便箋系從C女士手中拿的封簽。

江把這賺回的1萬餘元錢買了一台空調,一部照相機,一個電子消毒櫃…7天賺回這麼多東西,好一個暴發戶!

國家的50萬元國庫券,江斌轉手倒賣後,自己凈賺了萬餘元,這借與賺是多麼明顯。

為了把江斌的問題查得水落石出,偵查員又查了江斌插手的另一筆個人交易。江斌交待:你們說我在電話里提到過30萬元的事,我那天打電話是為10萬元的事。

這10萬元的經過是:1992年10月28日晚,揚州農行北京辦事處劉×等3人從北京坐飛機來漢,他們帶了1000萬元1992年5年期的國庫券,另外劉×還帶來了10萬元1992年.5年期國庫券,說是北京中信實業銀行還湖北省國際信託投資公司的,因劉×不認識省國投的郭劍,就委託我把這10萬元還給郭劍。

我就給郭劍打了電話。郭劍說他們的總經理要先借回4萬元券,我說可以,得把1.0萬元的條子還我。

郭劍說條子不在手上,於是我就要郭劍打了一個4萬元的借條,另外6萬元郭劍讓我先用著再說,並說他借的4萬元得用半年。

後來郭劍因兌不了現金,就又過來找我,我就介紹一位姓饒的國庫券販子與郭劍把這4萬元兌了現金。到目前為止,這6萬元還在我手上,我用它炒股。

江斌因用公家的錢為個人炒股,從中獲利,於1992年12月12日被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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