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師收到一位網友的諮詢,自己的房屋在城中村中,房子建於上世紀90年代,其中經過多次修繕和加蓋,沒有房產證,一樓為商戶,二樓、三樓和四樓為住宅,現在已經被列入拆遷範圍了,和拆遷方進行溝通時表示自己的房屋並無房產證,補償金額自然與發布的標準補償金額有出入,該網友已經表示要拒絕簽字拆遷,想要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爭取拿到合理補償,但是現在不知道城中村無證房屋拆遷如何補償,中師為此整理了相關內容,一併分享給大家。
一、城中村拆遷有什麼補償
1、對城中村進行拆遷的,參考國有土地房屋拆遷的補償,其補償的項目如下:
(1)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2)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3)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4)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2、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二、沒有房產證的房屋被拆遷可以要求補償嗎?
按規定,進行拆遷補償時,被認定為合法建築和未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要給予補償。並且,被認定為違法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即違法建築,將不予補償。
所以,沒有房產證的房是否可以獲得補償,要先確定是否為違法建築。具體而言,以下幾種情形即屬於違法建築:
1、占用已規劃為公共場所、公共設施用地或公共綠化用地的建築;
2、不按批准的設計圖紙施工的建築;
3、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築;
4、農村經濟組織的非農業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以及違反城市規劃或超過市政府規定標準的建築;
5、擅自改變工業廠房、住宅和其他建築物使用功能的建築;
6、違反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的其他建築。
所以若是房子沒有房產證,但是不屬於以上的違法建築,那麼還是可以要求拆遷補償。
比如實際中許多宅基地建房就沒有房產證,但是不屬於違法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