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納稅方式大變!明年起併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2021-10-18   會計網

原標題:年終獎納稅方式大變!明年起併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每到了每年年底,很多企業都會為員工發放年終獎金,而從2022年1月1日開始,年終獎併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今天就跟大家講講年終獎對應個稅在2021年12月31日這個時間點前後的不同計算方法以及相關的帳務處理。

年終獎納稅方式大變

年終獎納稅將採用合併計稅方式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關於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規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併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換算後的綜合所得稅率表(以下簡稱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併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併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年終獎納稅舉例說明

A公司小王,2020年工資扣除三險一金、免徵額等後,應納稅所得額15萬元,年終獎3萬元。按單獨計稅的方式,小王共需繳納900元個稅,年終獎到手29100元;按合併計稅的方式,相當於年終獎扣稅6000元,到手24000元。對小王來說,兩種計稅方式下,到手的年終獎差了5100元。

B公司小李,2020年工資扣除三險一金、免徵額等,應納稅所得額3萬元,年終獎27萬元。如果單獨計稅,小李年終獎共需繳稅52590元,工資繳稅900元,合計53490元。如果合併計稅,則共需繳納個稅43080元。對小李來說,兩種計稅方式取得的年收入相差10410元。

總而言之,今年年內取得的年終獎,繳納個稅有兩種計稅方式,分別是單獨計稅和合併計稅。工資總額大於年終獎的將多交稅,工資總額小於年終獎的將少交稅。

明年開始,取得的年終獎就只有合併計稅一種方式了。

計提年終獎會計分錄

借:銷售費用/管理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獎金

發放年終獎金時的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獎金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銀行存款

繳納個人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正觀新聞、會計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