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智力障礙,但我也有生活的權利 | 請您評評理·協和八

2020-08-04     協和八PUMC08

原標題:我有智力障礙,但我也有生活的權利 | 請您評評理·協和八

本期關鍵詞

缺少決策能力;代理決策;生命質量評估;計劃生育

案例呈現

案例改編自南通智障少女子宮切除案

患者小紅,16歲,先天性智力障礙,同時患有嚴重的耳聾、癲癇,並有行為問題,生活基本不能自理,不能學習和勞動,不能進行有效的言語交流,基本不具備判斷能力。患者長期居住於環境複雜的農村,15歲月經初潮。

現其唯一的親人姑姑(父母失蹤,具體情況不詳)帶患者就診於婦產科門診,以患者經期生活不能自理及容易受到侵害意外懷孕為由,要求對患者進行絕育手術(子宮切除/次全切手術);患者雖無判斷能力,但由於對醫院這一陌生環境感到恐懼,拒絕醫護的一切檢查操作。接診的是一位經驗豐富的婦產科大夫,對於這類手術有豐富的經驗和很大的把握。醫生判斷若患者懷孕,則其下一代患有智力障礙的可能性為50%。

假如你是這位婦產科大夫,應該怎樣做?

案例來源:協和醫大八年制博士生 孫忻

小編導讀

—「He would hava wanted to save his leg」(未婚妻)

—「He would have wanted to live 」 (父母)

—「But we are his parents, you are not his wife, yet

——《The Good Doctor》 S01

代理同意簽字是醫院手術操作前的常規流程,為了保證患者在麻醉不能自我判斷的前提下,由最了解患者並能代表患者最佳利益的人進行代理決策。同樣,對於有智力障礙、或者未成年人,這個責任就交由監護人來完成。

不過,「子非魚安知魚之樂」?什麼才算患者的最佳利益呢?

就以上述《The Good Doctor( 良醫)》中的案例而言,新郎馬爾科在去婚禮的路上不幸出車禍, 部分股骨粉碎性骨折,常規來講截肢是在所難免的。不過醫療團隊想出另外一種方 式——鈦合金3D列印出人造骨骼。

不過這種程度的更換手術從未做過,如果截肢,馬爾科一定能活下來,可如果更換整根股骨來保住他的腿,則會有10%的可能性喪命。

面對這樣兩難的選擇,患者父母選擇穩妥的截肢保命方案,不過未過門的妻子卻表示患者本人不會同意這種選擇,而堅持選擇保腿方案,甚至不惜和公婆採取司法途徑對峙。

雖然最終的結果皆大歡喜,父母妥協而手術也很成功,不過現實中的案例往往不會盡如人意,每一個成功案例的背後都可能是不計其數的血淋淋的現實。

回到本案例,2005年轟動一時的「南通福利院智障少女子宮切除案」中,2名剛月經來潮的患有智力障礙的少女,在福利院領導的簽字授意下切除了子宮。

福利院領導表示:這兩名女孩最近來了初潮,收拾起來非常麻煩,將來性成熟之後會更加麻煩,反正她們也不能生育,現在切除她們的子宮,省了許多麻煩。

而院方也一度表示: 「兩名智障少女經期不能自理,同時也存在意外懷孕的可能性,而且她們屬於重度智障,本來就屬於我國法律規定應當節育的對象。因而切除兩名智障少女子宮符合醫療常規。」

案件最終以福利院院長及該涉事婦產科醫生被判故意傷害罪作結,不過對於此類問題的探討仍在繼續,邊緣案件也時有發生。

看似福利院院長與本例中 「唯一的姑姑」出發點不盡相同,從理由上也有一些可說通之處,但即便如此就能夠得到 豁免輕易摘掉女孩的子宮嗎?此時姑姑代表的是女孩的最佳利益嗎?如果你作為接診大夫,該如何思考,又該如何行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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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圖片、視頻均來源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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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如日中天

案例:北京協和醫學院人文學院講師 張

審核: 粉條兒菜、燕白黃瓜、覆蘿子木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sg/3uP_uXMBeElxlkkaDaZ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