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
大家都知道,喝了酒是不能開車的
但是總有那麼一些人
抱著僥倖的心理
喝了酒後還開車
8月1日晚,黔西縣公安局交巡警大隊繼續深入打好「除隱患、防事故、保大慶」交通安全整治攻堅戰,組織警力開展集中夜查行動,嚴厲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重點打擊酒駕醉駕、涉牌涉證、超員超載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全力凈化道路交通安全環境。
嚴查交通違法行為
執勤交巡警在城區旅遊路、花都大道及東出口等主要路段,採取定點檢查與巡邏查控相結合的勤務機制,對有違法嫌疑的機動車進行檢查,對查處的違法行為一律採取「零容忍」,嚴管高壓態勢,同時提示過往駕駛人注意安全守法行車,對輕微違法駕駛人予以教育放行。
當晚的整治行動共檢查過往車輛180餘輛,查處酒後駕駛1起,已對該起酒後駕駛違法行為給予了罰款1000元、記12分、暫扣6個月駕駛證的處罰。
8月1日晚20時30分許,黔西城關的劉某因飲酒後駕駛車牌號為貴F**060的小型轎車在旅遊路與環城路路口被民警查獲。劉某晚飯和朋友聚餐時喝了啤酒,隨後載著妻子、朋友回家,路上碰上了執勤民警,民警對劉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檢測結果為47mg/100ml,屬於酒後駕駛機動車。
法律連結: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黔西公安交警部門提醒:
夜查行動仍將持續...
蜀黍將嚴查各類交通違法行為,
希望廣大駕駛人,
不要抱有僥倖心理,
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
安全文明出行!
來源:公眾號 黔西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