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艾聞(情感自媒體人)
——這篇文章有點像「定製款」,專門寫給那些存在這個困擾和問題的人。
婚姻中,有兩個鮮為人知的「存在」,如果這兩個「存在」沒有意識到,沒有解決好,那麼,就算婚姻關係結束了,自己一樣還是被困於關係中,身心都無法得到真正的解脫和自由。
第一個隱秘的「存在」,就是相處模式的習慣。
習慣是一個好東西,但習慣也是一個特別壞的東西,就像每天早起是一種好的習慣,而每天熬夜是一種不好的習慣。
長久的夫妻關係的相處,慢慢會形成一些無知無覺,但又很難改變的習慣,這些習慣在根本上決定了兩個人的相處模式,決定了兩個人的狀態,尤其是在衝突和矛盾的情況下,兩個人「和解」的方式。
良好的夫妻關係一定會有良好的共處模式,而不良的夫妻關係當然就存在不良的相處模式——如果最終兩個人都已經離婚了,大概基本上可以判斷,兩個人之前相處的模式,其實也是不良的。
良好模式就是彼此尊重,不侵犯對方地方,不壓制對方,讓彼此在這段關係中,都能夠得到一定的自由,相處不累。而不良的模式,則是控制,強制,唯我獨尊,在必要的時候可以不在乎對方的感受,甚至不惜傷害對方。
不良模式的長期積累,最終導致的結果,就是「周瑜打黃蓋」,並且最終雙方都適應於這種模式,一方如果「不打」了,ta不舒服;另一方如果不願「挨」了,打的一方還認為你錯了!
身處於這樣的模式下,「挨」的一方當然也是痛苦的,幾乎沒有什麼幸福感可言,但是,他們往往選擇的是妥協和退讓,並且同時給予自己很多理由和安慰,比如,為了這個家,為了孩子……
但是,做人終究是有底線的,當對方終於侵犯到自己底線的時候,尤其是一再侵犯自己底線的時候,自己最後會明白,已經無路可退了,再退就徹底喪失自我了,對自己無法交代了,這個時候的自己,就像身處懸崖邊上,要麼反擊,要麼墜入深淵……這種情況,最典型的就是遭遇感情的背叛。
很多人這個時候選擇了反擊,開始為了自己進行抗爭,而最終的形式,往往是離婚。
但是,離婚並不意味著問題就徹底解決,這就回到剛才說的「習慣」。離婚以後,因為之前長久養成的習慣,所以兩個人的相處互動模式,仍然還是在這樣的「習慣」下進行的,尤其是有孩子的夫妻,因為孩子還需要繼續溝通協商,那麼,在「離婚後」的關係中,其實這個習慣仍然會延續。
這就帶來一個極大的困擾,對方仍然在習慣的基礎上,干擾、左右、控制著自己。自己就會發現,怎麼離婚了,還是無法得到真正的自由,無法擺脫痛苦呢?
第二個隱秘的「存在」,就是精神的控制。
某種程度而言,不良的婚姻關係,就是一個控制與反控制的「鬥爭」。對有的人而言,在婚姻中,他們的目的並不是所謂的幸福,而是控制,尤其是精神層面的控制。
這一類人往往都比較強勢,做事也通常不計後果,缺乏同理心,說話做事容易極端,他們屬於智商很高,但情商偏低的人。
他們衡量一段關係的唯一標準,就是控制權,控制對方了,自己就覺得這段關係是對的,好的;如果控制不了,或者對方試圖擺脫控制,那麼,他們就會認為自己的婚姻不幸福,並且往往把不幸福的原因歸之於對方。
他們通常比較習慣採用的「手段」,一是譴責和貶低對方;二是冷戰,持續冷戰的能力很強,對方不低頭、不服軟的情況下,他們可以一直堅持,並且,冷戰的手段也會層層升級;三是讓對方產生強烈的愧疚心,罪責感,比如把婚姻家庭不幸福的責任、問題等,全部推卸於對方。
所有的一切,都是在進行精神的控制,如果身處婚姻中的另一方沒有意識到這個問題,就會陷入被控制的境地,而這樣的一種被控制,對心靈是巨大的傷害和摧殘。
在婚姻存續的情況下,很多人會誤解為,這是因為關係的存在,才導致問題的存在,如果結束這個不良關係,自己就能解脫出來。然而,事實並非如此,通常在這種模式下的夫妻,就算離婚了,這種「控制」關係,仍然還會延續,並不會因為婚姻的解體,而得到徹底的改變。
這些問題,大概在離婚會一段時間,人們才會意識到,但是,面對這樣的問題,很多人雖然痛苦萬分,卻又束手無策。
問題的根本在哪裡呢?
在於自己的認知和性格。
簡單而言,自己對關係、對問題的認知需要調整;對應的,自己的性格需要調整,如果這兩方面沒有做好功課,那麼,就算離婚了,自己一樣受控於前任,受控於上一段關係中,等於身體結束了婚姻,但心理還在婚姻中。
如果是這樣的結果,那麼,當初離婚的意義就是大打折扣的——因為選擇離婚的初衷,就是為了結束痛苦,重新找回自己的幸福。
如果擺脫前任,如何走出上一段關係留給自己的束縛,關於這些問題,我們下一篇再來談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