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身有術!39歲已婚女子冒用身份與同村兩男子談戀愛,騙近百萬元

2022-08-27     生活像爬山

原標題:分身有術!39歲已婚女子冒用身份與同村兩男子談戀愛,騙近百萬元

39歲女子李某已是兩個孩子的母親,卻在某聊天軟體上化身「未婚女」,同時和同村兩男子談戀愛,以買婚房、買婚車等理由騙取90餘萬元。目前,臨潁縣公安局陳莊派出所循線追蹤,將這名「腳踏兩隻船」的「戀愛高手」成功抓獲。

今年8月初,漯河市臨潁縣陳莊鄉男子賈某報案稱,自己被網友以談戀愛的名義騙了60餘萬元。接到報警後,民警通過賈某提供的線索,進行了縝密偵查和分析研判,迅速鎖定了犯罪嫌疑人李某。

8月17日,民警得到線索,在外務工的李某回到老家帶其母親到醫院看病。陳莊派出所所長竇迪帶領民警程然、郭震迅速布控,等李某帶其母親看完病後,成功將其抓獲。此時,李某還在使用某信對其他人實施詐騙。

後經訊問,李某如實交代了其詐騙經過。原來,39歲的李某已結婚,育有一子一女。2019年春節,李某分別向同村村民賈某和蔡某介紹對象「岳某」和「宋某」,雙方見面後添加了某信。後來,女方均不同意交往,兩人將賈某和蔡某的某信刪除。李某見有機可趁,便將自己的某信更改名字、頭像,假冒「岳某」和「宋某」添加兩男子為好友,腳踏兩隻船,在網上和賈某、蔡某同時談起了「戀愛」。

據熟,3年來,賈某、蔡某多次向李某提出在線下見面時,李某便向兩男子發送「岳某」和「宋某」的圖片和小視頻搪塞避開,並通過看好日子、買婚房、買婚車等理由向賈某、蔡某要錢,而兩男子也通過某信轉帳照單全付。最終,李某分別騙取賈某、蔡某人民幣60餘萬元和30餘萬元。

目前,公安機關已對李某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人生如戲,全靠演技!現實生活中,可能有很多人面臨婚戀壓力,比如說,本案中,兩名被害人不就是因為現實壓力太大了,想要快速脫單,竟然沉迷於所謂的網絡交友,在沒有與對方見面的情況下,輕易陷入了感情之中,最終被對方玩弄於鼓掌之中,實在是防範心理太差了…

本案中,從法律的角度來講,嫌疑人李某冒充相親對象,在以談戀愛、相處過日子為由,在獲取被害人賈某、蔡某信任之後,先後以多種理由騙取對方錢財,已經不再是簡單的民事爭議,而是上升到刑事犯罪層面了,構成詐騙罪。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從構成要件的角度分析,第一,行為人實施了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從形式上說包括兩類,一是虛構事實,二是隱瞞真相,二者從實質上說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

第二,欺詐行為使對方產生錯誤認識。

第三,構成詐騙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之後作出財產處分。

第四,欺詐行為使被害人處分財產後,行為人便獲得財產,從而使被害人的財產受到損害。

並且,在認定詐騙罪過程中,行為人必須得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就是,騙取他人錢財而不願意歸還。

本案中,就客觀行為來講,嫌疑人李某本來出於好心好意,分別被害人賈某、蔡某介紹對象「岳某」和「宋某」,雙方見面添加某信後,女方均不同意交往,並將賈某、蔡某某信刪除。

在這種情況下,嫌疑人李某心生邪念,便將自己某信改名、頭像更換後假冒「岳某」「宋某」的某信,順利添加了兩男子好友,腳踏兩隻船同時談起了「戀愛」。

尤其是,在成功獲得被害人信任之後,李某在編造虛假事實,偽造虛假人設,便編造各種虛假理由,通過看好日子、買婚房、買婚車等各種理由向賈某、蔡某要錢,並且成功獲取對方錢財60萬、30萬。

這樣來看,對於嫌疑人李某來說,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故意,客觀上實施的詐騙他人錢財行為,已經構成詐騙罪了。

從量刑的角度分析,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本案中,由於嫌疑人李某涉嫌詐騙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在不考慮是否具有自首、坦白的法律規定量刑因素情況下,可能將被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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