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秋瑾死後屍體沒人敢收,兒女被人偷偷撫養,兒子最後成為湖南首富
魯迅先生是民國時期的大文豪,他的作品大都是針砭時弊,揭露社會黑暗現實的兼職的。其中有一篇叫《藥》的文章,講述的就是一個開飯館的人家的孩子得了肺癆,也就是現在我們所說的肺結核。孩子的父母擔心壞了,四處求醫拜佛皆無果,直到有人告訴他們一個偏方,用饅頭蘸死人的鮮血可以治癒肺結核,於是他們就照做了,可是孩子最終也沒活過來,還是死了。
其實,這篇文章是諷刺當時社會民眾的無知和愚昧,但是很少有人知道,那個死人的鮮血來源就是女英雄秋瑾,這也是魯迅這篇文章的深意。秋瑾號稱「江湖女俠」,她是眾多希望推翻清王朝仁人志士其中的一個,秋瑾雖然是一介女流之輩,但是她心懷天下,於是她放棄了一個相夫教子的普通女人生活,毅然投入了革命事業。
最後在在1907年的時候,在一次推翻清朝統治的活動當中,被革命隊伍當中的叛徒出賣,結果在撤離的途中,由於沒有得到及時的撤離,在7月14日,被清軍逮捕,兩天之後,被處決於紹興 ,就義時年僅33歲。由於她是清朝的革命分子,所以基本上沒人給敢去給他收取屍體,怕被清朝處決。
秋瑾犧牲的時候,她的兒子王沅德才10歲,女兒王燦芝還不到5歲,由於他們是革命分子的孩子,於是二人就被人偷偷收養了起來。辛亥革命以後,已經成年的王沅德去求學,王沅德靠著母親出身官僚家庭的關係,在上海邊求學,邊結交社會各界名人,後來他還加入了同盟會。
後來,王沅德和別人做生意,很快王沅德的生意就遍布整個長江流域地區,到了上個世紀三四十年代,王沅德還一度成為湖南首富。建國後,他將自己的公司交給了國家,自己則做了資料整理員。晚年的他一直在跟別人講述自己母親的光榮事跡。
至於他的妹妹王燦芝,則在上個世紀30年代去了美國留學,後來在美國學成歸來後,當了我國的第一批女飛行員,後來在1951年去了台灣,一生致力於整理她母親的資料,在上個世紀六十年代去世。 秋瑾為中國的革命事業獻出了自己的一切,乃至是自己的生命,可以說她無愧於國家,無愧於人民,可是,對於自己的家庭她卻虧欠甚多,好在他的一雙兒女十分的懂事,理解了她。如果生在和平年代,或許她會做一個好母親,過的更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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