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電寶也屬於危險品!沒有證件千萬別拉,卡友一不小心被罰3萬元

2019-12-04   重運寶

11月18日,執法支隊接到龍華應急管理部門的一則通知,一輛普通貨車在龍華區桂月路冒起滾滾白煙,初步懷疑是車上物品出了問題。



經過初步調查,車輛冒煙的原因很快被查了出來,就是車上裝載的東西——移動電源!由於司機在運輸途中操作不當,車上的移動電源掉落,從而引起了自燃。


經過調查,該貨車司機梁某於11月18日在某打車平台上接到本次運輸任務。要求將這批移動電源從橫崗運往龍華觀瀾。而且這數量還不少!車上一共90箱,每箱內裝有30個移動電源,共運載2700個移動電源。


調查得知,司機梁某並不具備道路危險物品運輸從業資格,粵SU9***車也沒有道路危險物品運輸證。



你說你雙證全無怎麼還敢承接這次運輸?司機回答說:我不知道這移動電源屬於危險貨物啊!最終,執法人員依法對其未取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擅自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違法行為處以3萬元行政處罰。


幾天前,六部門聯合印發了《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對非法運輸危險貨物的各個相關方(貨主、承運人、運輸車輛等)做了詳細的規定,對於違法行為,最高罰款為20萬元!



現實生活中,有些危險品很難識別,普貨司機一不小心就中招了,少則一兩萬,多則一二十萬的罰款,這誰頂得住!除了充電寶,卡友們還知道哪些容易拉錯的危險品,快來評論區交流一下!


希望卡友們轉發文章

讓更多的老司機參與進來

大家一起規避這些「費錢」的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