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救人司機被刑拘 交通肇事先救人,必須的!

2019-07-22     東升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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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交通事故該怎麼辦?第一時間是應該先報警還是先救人?北京一起交通事故,鏟車司機在發生事故後只顧打電話不施救的行為,造成2人死亡。引發了網友熱議。

據中國之聲報道:7月16日凌晨3點半,北京市朝陽區南四環外環主路十八里店南橋西側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白色小客車前部與一輛鏟車尾部發生碰撞,小客車冒出滾滾白煙,司機和一名乘客困在車內。在一段廣泛流傳的視頻中,一位路過的司機不斷提醒鏟車司機把車往前挪一挪,但鏟車司機只是不停地在一邊打電話。

很快,白色小客車的濃煙就變成了熊熊烈火,而就在有好心的路過司機幫忙滅火的時候,鏟車司機仍然在一邊摁著手機,袖手旁觀。這一事件引發了網友的強烈質疑,鏟車司機為什麼不救人?出了交通事故是先救人還是先打電話報警?

人命關天,生命至上,出了事故先救人,這是起碼的良知和責任。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人永遠是第一位的,於情於理於法,「先救人」都應毫不含糊。但願這起事故能成為一記警鐘,喚起對救治事故傷者義務的廣泛認知,避免悲劇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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鏟車司機這種做法是不是涉嫌故意殺人?另外,鏟車能上主路嗎?

17日晚,北京交警通報:戚某某,男,22歲,駕駛不允許在城市道路主路行駛的無號牌輪式自行機械車,在南四環主路由西向東行駛,適有一輛白色小客車同方向由戚某某車後駛來,小客車前部與輪式自行機械車尾部發生碰撞,後小客車起火燃燒,造成小客車內張某,女,31歲,和白某某,女,34歲,兩人死亡,兩車損壞。目前,戚某某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也就是說,目前,警方認定視頻中的鏟車司機戚某某涉嫌的是過失致人死亡罪,而不是一些網友認為的故意殺人罪。那麼,過失致人死亡罪是什麼樣的罪?它的構成要件有哪些呢?

過失致人死亡兩個關鍵:一是疏忽大意,一是過於自信

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岳屾山律師解釋:「過失致人死亡的是說他其實在主觀上面並不是希望這個人死亡,但是因為他的過失導致了這個人的死亡。一般分兩種,一種是說因為他的疏忽大意,本來應該能夠預見到這個人會死亡,或者說這個結果會發生,但是他因為疏忽大意沒有預見到;或者說他雖然預見到了,但是他輕信能夠避免,但其實並沒有避免得了,這個是過於自信的過失。過失致人死亡將會被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將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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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y/z-5yGGwBmyVoG_1Zpq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