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專利撐起了一家企業,可專利到期了,未來......

2019-11-21   麥知網

U盤,曾經是我們人手一個的存儲工具。不過很少人知道,U盤其實是由中國一家名為朗科科技的企業發明的。


1999年11月14日,國家知識產權局授予了朗科科技「用於數據處理系統的快閃電子式外存儲方法及其裝置」專利授權。

這項在快閃記憶體盤及快閃記憶體應用領域的基礎性發明專利,被稱作是中國在IT行業第一項原創性發明專利。朗科科技以此研發了380項其他核心技術及其專利,形成「專利池」。

一個專利撐起一家公司

一個小小的優盤,憑藉其專利權,在過去的20年間,為公司賺取了數億元的專利許可費。這項影響世界的小型存儲設備,正是從新加坡回國的兩位湖南人鄧國順與成曉華發明創造。

1999年,兩人在深圳共同創立了朗科科技,並發明了一款替代傳統軟盤的產品,被命名為「優盤(U盤)」。

1999年11月24日,朗科科技提出了U盤的專利申請,全稱是「用於數據處理系統的快閃電子式外存儲方法及其裝置」,專利號ZL99117225.6。2002年7月,國家專利局正式授予朗科科技U盤的發明專利權。2004年,經過一些發明歸屬爭議之後,朗科科技在美國國家專利商標局獲得U盤的專利權。此外,兩位專利申請人還分別向歐洲、日本、香港等國家和地區提交了專利申請,成為世界上名正言順的「U盤發明者」。

2010年1月8日朗科科技在深圳創業板上市,成為「中國移動存儲第一股」。朗科科技的專利運營戰略通過全球專利訴訟、專利海關保護和協商談判獲取專利授權許可收入。根據2018年財報,朗科科技專利授權許可收入3629.26萬元,毛利率為100%,成為支撐朗科科技業績的主要來源。

但是好日子很快就到頭了。2019年11月14日,朗科科技發布了一則公告,稱其擁有20年的U盤專利即將失效, 朗科科技躺在專利上睡大覺的日子可能一去不復返了。

根據《專利法》第四十二條,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自申請日起計算的規定,朗科U盤專利的專利權期滿終止日為2019年11月14日。朗科科技在公告中坦陳,其專利運營業務對專利形成重大依賴,目前尚無有效措施從根本上解決該專利到期失效後對公司經營造成的風險。

九年前錯失「優盤」商標

不僅是專利期滿,在九年前,朗科還失去了「優盤」這個商標。在2002年北京華旗資訊向工商局提出了撤銷「優盤」商標的申請,並且在2010年通過了。

商標委認為,「優盤」一詞本身就具備了對計算機存儲器等商品的敘述性,缺乏顯著性,再加上朗科公司也一直將其作為商品名稱使用,導致其顯著性進一步淡化。同時,市場上眾多商家以及消費者,也已將「優盤」一詞與計算機移動存儲器划上等號,因此判定「優盤」為通用名稱。

根據我國《商標法》第十一條,商標不得使用本商品的通用名稱,且需具有顯著特徵。再者,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第49條第1款、第65條規定,如果一個商標成為通用名稱,那麼任何人都有向商標局提出撤銷申請的權利。一旦被撤銷,你的商標也就失去了法律的保護,辛苦建立起來的商標價值也付之東流。

專利權為什麼有保護期限?

不過借著這個消息,小編想著重談一下專利權的相關問題。

專利權期限是指專利權的法定期滿終止時間。從專利權授權公告之日起,如無因其它事由造成專利權終止的,則該專利權到專利權期限屆滿之日終止。朗科科技的專利權到期就屬於專利期限屆滿終止依法被終止保護的情況。

對於大多數國家,發明專利的保護期限都不超過20年,這是為什麼呢?

鑒於專利權是一種無形財產權,與普通財產權不同,不存在因客體消失而權利自然終止的問題,因而各國專利法基於如下事由,均規定了專利權的期限:專利技術自身具有隨著時間推移和技術水平提高而逐漸失去其財產價值的特性;專利權長期被獨占,不利於整個社會科學技術的進步和產業的發展。

專利到期之後怎麼辦?

一般來說,無論是發明專利還是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在保護期限過期之後,其實很多都已經不具備專利所需的新穎性。

專利不可以像商標一樣進行續展,一旦專利權喪失,只有重新申請專利才行。專利權在喪失之後,在原來的技術方案基礎上,加上新的或改進的技術方案重新提交申請,獲得授權後都能成功取得專利保護。

根據朗科科技的公告表示,朗科科技還將通過專利授權、專利潛力開發、引進專利等方式,實現智慧財產權運營業務的可持續發展。

最後,小編想說專利申請之後也並非可以放鬆警惕了。在專利有效期限內,企業應該不斷的升級更迭,讓專利一直具有新穎性,千萬別忘記了若是更新了技術請重新提交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