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雲再出手!阿里收購音樂版權巨頭,要與騰訊正面Battle?

2020-03-25     電商報

馬雲愛唱歌,阿里也有一個音樂夢。

阿里一波三折的音樂路

阿里的音樂路,開場相當熱鬧。

2013年,阿里收購蝦米。兩年後,蝦米音樂與天天動聽合併,組成阿里音樂。

轟動一時的消息是,高曉松出任董事長,宋柯出任CEO,何炅擔任首席文化官。

當時阿里音樂的市場份額,一度達到了21.9%,登上中國數字音樂行業的No.1。

但令人意外的是,高曉松和宋柯並沒有給阿里帶來更好的發展。

2016年,天天動聽改版為阿里星球,從一個簡單的音樂播放器,變成了一個囊括粉絲社交、直播等多種功能的音樂軟體。

雖然如今QQ音樂和網易雲音樂都在往這個方向進化,但是2016年的用戶,卻對這突如其來的改版相當不滿。

於是上線不到一年,阿里星球宣布停止服務。如今在iOS平台,已經無法搜索到天天動聽或阿里星球App。

一個市場份額曾高達17%,位列國內音樂App排行榜第三名的音樂軟體,就此消失。

那麼用戶都去哪了呢?

阿里音樂因為阿里星球失去的幾年,正是國內在線音樂飛速發展的幾年。

2016年,騰訊宣布,QQ音樂與中國音樂集團完成合併,成立騰訊音樂娛樂集團。

很多人對中國音樂集團不了解,事實上,在整個在線音樂市場,排名在前三位的酷狗和酷我,都屬於這家音樂集團。

騰訊拿下中國音樂集團,也就一舉拿下了中國在線音樂市場的大半壁江山。

與此同時,曾經名不見經傳的網易雲音樂,憑藉極其用心的社區運營,市場份額也迅速躥升,躍居行業第三。

眼看著騰訊在在線音樂領域一家獨大,後起之秀網易雲更是來勢兇猛,很多人以為阿里的音樂夢要熄滅了。

但是2019年,阿里又出手了。當年9月,阿里領投了網易雲7億美元融資。這就意味著,雖然騰訊拿走了市場80%的市場份額,但阿里正在搶占剩下的20%。

雖然目前從市場份額方面來看,雙方不具有可比性,但是很顯然,阿里對於音樂還並沒有死心。

當務之急是版權之爭

在音樂市場,最直接的競爭是爭用戶,但歸根到底,爭的其實是版權。

2015年,國家版權局下發最嚴版權令:要求無版權音樂作品全部下線。從此以後,中國在線音樂市場,開始與盜版決裂,掀起了一場轟轟烈烈的版權爭奪賽。

這場競爭有多激烈?

根據國際唱片業協會的一份數據顯示,2012年,中國音樂市場盜版率高達99%,但到了2018年,正版率已經反過來達到了96%。

而在這場競爭中,憑藉雄厚的財力資本,騰訊音樂先後拿下了世界三大唱片公司:華納、索尼和環球的獨家版權資源。

隨後,騰訊又將英皇、華納等40多家重量級唱片公司的版權收入囊中。

到2019年,騰訊音樂已經擁有超過3500萬首的正版曲目資源,占中國整個音樂曲庫的90%以上。

相比之下,囊中羞澀的網易雲,曲庫資源則僅為2000萬首。用戶量不多的蝦米音樂,曲庫資源也只有2000萬首。

從這裡,阿里看到了機會。

要知道,對於唱片公司而言,選擇與哪家平台合作,除了考慮對方的出價,也要考慮對方的用戶量,以及能給旗下歌手帶來什麼樣的資源。

要論平台用戶量,網易雲其實有機會與騰訊音樂競爭,而要論出價,這正是阿里的長項。

於是我們看到,阿里牽頭投資網易雲7億美元後,今年3月13日,網易雲與吉卜力工作室達成版權合作,拿下了大批宮崎駿等人的動畫音樂版權。

3月11日,蝦米音樂也與國內最大的音樂版權公司,太合音樂集團達成合作,拿下了薛之謙、徐佳瑩、許嵩、林俊傑、李宇春等知名歌手的資源。

昨天深夜,媒體還傳出消息,阿里將於近期收購某音樂版權巨頭。而另一邊,騰訊與環球音樂的版權合作,將於今年到期。

在線音樂市場的版權之爭,可謂是平靜之下暗流涌動。

版權之外,阿里開創了一條新賽道

阿里歷來不是一家文化娛樂公司。阿里收購的音樂版權,也不僅局限於音樂播放。

事實上,從去年開始,阿里在音樂領域就動作不斷。

去年6月,阿里先是進行了一輪組織架構調整,重組創新業務事業群。

這個事業群有何創新之處?

要知道,今年火得一塌糊塗的盒馬、釘釘,都是從這個事業群實現了從0到1的發展。正是在去年6月的那次調整中,盒馬才升級為獨立的事業群,釘釘才進入阿里的雲智能事業群。

很顯然,這個創新業務事業群,是阿里的創新實驗室。

在6月的那次調整中,阿里音樂和阿里文學,從阿里的大文娛事業群,進入了這個創新事業群。去年9月,阿里投資的網易雲音樂,加入的也是這個事業群。半個月前,阿里與太合音樂的合作,同樣是把音樂授權,給到整個創新事業群。

這釋放出什麼信號?

很顯然,阿里音樂的未來,已經不僅僅是與騰訊音樂搶市場,而是要做出一些更具創新性的探索。

去年,這一事業群就接連推出了兩款音樂產品,彈幕K歌產品「鯨鳴」和樂器搭配K歌產品「唱鴨」。

根據阿里的說法,接下來,他們將把音樂資源用於在線直播、天貓精靈等智能設備,以及在線K歌產品等領域。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如今淘寶直播爆火,而去年,馮提莫與papi醬,都曾因為直播和短視頻使用未授權音樂被告上法庭。

在直播音樂的規範使用方面,阿里已經在未雨綢繆。

可以預見的是,雖然在短期內,阿里音樂聯合網易雲也很難撼動騰訊音樂的霸主地位,但是在音樂資源的創新使用方面,阿里卻未必不能找到一條彎道超車的路徑。

更何況,目前騰訊音樂、阿里音樂和網易雲音樂,已經互相共享了99%的版權資源,剩下1%的獨家優質曲庫,天長日久,不缺錢的阿里,也未必不能爭上一爭。

作者:潘曉飛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y/xD_BDXEBnkjnB-0zYqB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