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六個多月後女兒出生男方起了疑心後查出女兒並非自己親生
於是
他將妻子訴至法院要求離婚
並要求返還各項費用
共計近30萬元
近日
福建廈門湖裡法院發布
這樣一起離婚糾紛案
2016年10月19日,小劉與小紅(均為化名)登記結婚。2017年5月1日,小紅生下了女兒小瑩(化名)。女兒出生後,小劉卻高興不起來,結婚六個月後女兒就出生,他很是疑惑,於是委託了某司法鑑定所進行親子鑑定,結果顯示他並非小瑩的親生父親。小劉備受打擊,於是將小紅告上法院要求離婚,並要求女方返還撫養費、醫療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費用共計近30萬元。
小紅辯稱兩人婚後因工作原因分居兩地自己還幫小劉打理老家的一切事務任勞任怨照顧家庭
法院經審理認為
小劉與小紅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雙方都同意離婚
應予准許
小紅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生育的小瑩與配偶小劉之間不存在親子關係,小紅並未將真實情況告知小劉,並使其承擔對小瑩的撫養義務,小劉請求小紅返還其對小瑩支出的撫養費理由成立,應予支持。小劉要求小紅返還醫療費和親子鑑定費理由成立,應予支持。小劉要求小紅返還金銀首飾款證據不足,不予支持。
湖裡法院一審判決准予小劉和小紅離婚,確認小劉與小瑩之間不存在親子關係,小紅應向小劉返還撫養費32018.25元、醫療費3614.15元和鑑定費3000元,小瑩由小紅撫養,駁回小劉的其他訴訟請求。
來源:廈門日報、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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