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起訴22歲女兒拒養2歲弟弟勝訴,我看到人性中自私的一面

2020-09-08     深情解讀

原標題:父母起訴22歲女兒拒養2歲弟弟勝訴,我看到人性中自私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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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普法網消息稱,一位22歲的女生拒絕扶養2歲的弟弟,被父母告了,並且告贏了。

結果,網友們炸開了鍋,輿論紛紛倒向姐姐,為姐姐鳴不公。這場官司,父母打贏了,卻傷了子女情分。

網友紛紛表示:

「那大女兒年齡大了可以讓弟弟養老嗎?贍養義務應該對等。」

「親這邊建議您給兒子送孤兒院呢?說不定可以攀個無法生育的富貴父母嗷。」

「領低保你還要二胎???自己有多大能力沒13數哇。」

事情是這樣,父母才50多歲,沒有自己的收入,一直靠領低保,生完二胎後,身體越來越差,也沒有經濟能力去撫養小兒子,於是讓22歲的大女兒扶養。

女兒明確表示不養,就算把她告上法庭,也堅決不答應。於是父母就真的告上法庭,還勝訴了。

弟弟年幼,父母沒有撫養能力,讓成年兄弟姐妹扶養,合法,但不合情。我們總說長姐如母,那是在父母去世的情況下才這麼說。

現在父母健在,才50多歲,就不工作了,就算種地,種蔬菜,拾荒,送外賣,也能保證餬口,怎麼就只靠領低保了呢?

更讓人不能理解的是,既然養不起,為什麼要生?難道就為了滿足自己的慾望,滿足自己兒女雙全的願望?

這場官司背後,是濃濃的情感壓榨,讓我看到人性中自私的一面。

一:父母覺得女兒成年,不僅要承擔贍養父母的責任,也要扶養弟弟,雙重壓榨

這位22歲的女生,才剛剛踏出校門準備進入社會,大學期間就很少問父母要錢,靠獎學金維持生活和完成學業,已經非常不容易。她的肩上,不僅要承擔贍養父母的責任,也要扶養弟弟,這無疑是雙重壓力。

身為人子,贍養父母是義務,但養兄弟姐妹,是情分不是義務,每個人都應該對自己的人生負責。

作為2歲的弟弟,他也是無辜的,他無法選擇不出生,他的人生,也註定了會重走姐姐的貧窮和艱難。

所以說,最關鍵的問題,還是出在這對父母身上,從情感上就開始勒索女兒,女兒不答應,就使用強制性的法律手段。結果他們滿意了,可親情也被硬生生地割裂了。

二:父母年邁還生二胎,骨子裡貫穿重男輕女思想,培養扶弟魔女兒

為什麼這麼多年邁的父母非生二胎不可,越窮越要生?

因為他們的骨子裡就貫穿著重男輕女的思想,永遠覺得女兒長大了要嫁人,嫁出去就是別人家的,只有兒子是自己的。

他們在情感上就判定為女兒將來是別人家的,生養她就是個虧本的買賣,所以,他們不斷培養女兒成為扶弟魔。女兒再優秀都是別人的,兒子再草包也是自己的

等到兒子長大了,將來養老送終還是得靠兒子,所以,他們很少真正做到心疼女兒,為女兒的處境著想。

三:生而不養,沒有盡到父母的責任,遭遇道德譴責不冤枉

最近很火的一部電視劇《以家人之名》,賀子秋的生父從未養過他,對於子秋而言,趙華光就是個陌生人,除了身上流著他的血液外,並沒有半點情分在。

可趙華光厚顏無恥,二婚老婆生不出孩子,就強迫賀子秋認祖歸宗,將姓氏改成「趙」。生而不養,沒有盡到父母的責任,遭遇道德譴責一點都不冤枉。每個人心中都有一桿秤,懂得如何辨別是非黑白。

鄰居都看不慣趙華光的做派,還拿開水來潑他。

因為在人們的意識里,生恩不如養恩大。

懷一個孩子需要十個月,可養大一個孩子,需要十八年,這個成本哪個高哪個低誰都會算。

父母盡不到責任,還要拼了命去生孩子,這不是自私是什麼?只管滿足自己的意願,不顧家庭其他成員的感受,這不是人性中的惡是什麼?

就像《少年派》的王勝男,在絕經的年紀不顧女兒林妙妙的感受,堅持要生二胎。在王勝男的意識里,這把年紀還能懷孕,是上天的福賜,就跟這對父母一樣,50歲的年紀還能生孩子,他們認為是上天的安排,而不是他們不避孕或者避孕失敗的結果,真是自欺欺人。

試想一下,現在的王勝男還沒退休,養個老二不為難,再過幾年,夫妻雙雙退休,孩子才上小學,林妙妙已經到了結婚組建家庭的年紀,作為老大,你是讓她先贍養父母呢,還是先扶養弟弟?或者同時進行?

作為長姐,一邊要照顧自己的家庭,一邊要工作,一邊要贍養父母,另一邊還要幫扶幼年的弟弟,可想壓力之大。

子女成年後,父母想生二胎,不是他們兩個人的事,而是一家人的事,作為老大,有權去干預父母要不要生二胎。

希望所有已經上了年紀的父母們,生二胎不是鬧著玩,經濟富足,能力許可的條件下,你想為國增加勞動力,挺好,還受鼓勵,只要你們的身體承受得住。

但你們的經濟既不允許,身體條件也不好,還要拼了老命去生二胎,那不是你們很偉大,以命換命,而是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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