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饒縣人民政府擬徵收土地公告
廣徵公告〔2019〕6號
為提供廣饒縣城鎮建設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山東省土地徵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廣饒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現發布擬徵收土地公告:
一、擬徵收土地的位置、範圍、權屬、用途
地塊1位置範圍:濰高路南,東青高速以東。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大王鎮劉堡村。用途:工業用地。
地塊2位置範圍:濰高路北,東青高速以東。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大王鎮劉集後村、劉集前村。用途:工業用地。
地塊3位置範圍:濰高路北,東青高速以東。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大王鎮劉堡村、劉集前村。用途:工業用地。
地塊4位置範圍:濰高路北,東青高速以東。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大王鎮河溝村、大王東村、大王南村、劉堡村、劉集後村、劉集前村。用途:工業用地。
地塊5位置範圍:正安路以東,綦公路以北。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樂安街道宋王社區。用途:公共設施用地。
地塊6位置範圍:小清河以南,辛河路以西。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樂安街道東秦村。用途:工業用地。
二、擬徵收土地補償標準
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魯政字〔2015〕286號文公布的廣饒縣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本次征地共涉及2個區片,其中,I級區片每畝補償5.8萬元,Ⅱ級區片每畝補償5.6萬元;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標準按照山東省國土資源廳、山東省財政廳《關於東營市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覆》(魯國土資字〔2017〕396號)規定執行。
被徵收土地村的具體土地徵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完成後,由廣饒縣自然資源局會同廣饒縣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有關部門制定並公示。
三、其他事項
本公告後,凡在擬徵收土地範圍內搶栽、搶種、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擬於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8月3日由廣饒縣自然資源局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勘測定界和清點確認,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
本公告在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並在山東省征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中公告。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或者其他權利人對本公告發布行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複議申請;對廣饒縣自然資源部門組織的勘測調查清點確認行為有異議的,可以於其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60日內向廣饒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複議期間,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徵收的實施。
特此公告。
聯繫人:劉營;聯繫電話:0546-6441763。
廣饒縣人民政府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