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管不了?蘇州一小區業主養了三條狗,鄰居投訴未果,

2019-11-01     看蘇州

近日,住在蘇州市吳中區吳中二村18幢的居民投訴說自家樓上的住戶,家裡養了3條狗。經常早上6、7點和晚上休息時間在家中狂吠,嚴重影響周邊居民的生活作息

另外,這家住戶經常收養流浪狗、流浪貓,在單元的出入口、主幹道、綠化帶里放置一些米飯進行喂養,導致公共環境髒亂差



(住戶在單元樓外放置的米飯)

社區:多次協調 已做出改善

看蘇州記者第一時間聯繫到了吳中二村所在的吳中苑社區。社區工作人員小黃表示,18幢養狗的住戶已經不是第一次被樓下居民投訴了

在這之前,這家住戶家裡一共養了5條狗。但在樓下居民的多次反映和投訴下,經過派出所民警多次上門溝通,目前,已經送出去2條狗。同時,為了避免狗狗之間打鬧,還把剩餘的3條分別養在家裡和樓下車庫。



(吳中二村18幢3單元樓始終敞開)

在看蘇州記者的一再要求下,小黃同意記者以社區工作人員的身份再次上門協調。

這家養狗的住戶顧阿姨始終保持著很高的警惕性,只有在確認我們是社區工作人員後才打開家門,但也和我們始終保持著距離。



(顧阿姨始終維護著自己的狗)

在了解具體情況後,顧阿姨表示自己經常管教自己的狗不能亂叫,並且在上次投訴後,已經把其中1條小狗做了聲帶切除手術。另外,自己也經常在樓道里點一些蚊香,噴一些消毒藥水保持樓道的整潔。但是,在記者離開之際,家裡還是傳來了擾人的狗叫聲



(被切除聲帶的小狗在吠叫)

派出所:有狗證 無法處理

社區居委會多次協調未有成效,那相關執法部門是否可以進行管理呢?隨後,看蘇州記者聯繫了蘇州市公安局吳中分局南區派出所。

據派出所輔警中隊指導員徐永華介紹,目前只有針對流浪狗的抓捕行動,只要接到群眾舉報有流浪狗,在確定沒有狗證的情況下,會組織警力進行抓捕,並送至吳江犬只留驗所。

「但這家的情況有所不同,這家的3條狗都有狗證,執法部門不能對有狗證的犬只進行強制執法。」徐永華說。



(小區內隨意牽在外面的小狗)

與吳中片區狗證辦理處的負責人告訴看蘇州記者,按照規定,1張房產證只能辦理1張狗證,這家的3張狗證一定是分別通過3張房產證進行辦理的。但狗證的有效期是1年,工作人員會在證件延續時會對這種情況進行查驗處理。

律師:有養犬條例 但擾民多靠協調

若有關部門不能對寵物擾民進行強制管理,那市民們遇到這樣的情況是否可以通過法律途徑進行維權呢?

上海小城(蘇州)律師事務所鄭長虹律師表示,如果寵物狗造成他人損失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責任法》中規定,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鄭長虹還表示,按照《蘇州市養犬管理條例》第十九條,飼養犬只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尊重社會公德,遵守公共秩序,不得放任犬只恐嚇、傷害他人,不得污染環境,不得損壞公共設施,做到依法、文明、科學養犬。



(蘇州市養犬管理條例)

因此,鄭長虹認為,上述案例中這家住戶的居民就沒有遵守蘇州市養犬條例。目前,按照相關規定,居民委員會和物業有責任對轄區範圍內的犬吠擾民、犬只傷人情況進行管理並向公安部門上報。所以,遇到這種情況只能依靠居委會等進行協調處理

另外,鄭長虹特別指出,雖然有養犬條例,但市民在遇到流浪犬擾民、傷人等情況時,是沒有相關的法律條文來保護的。在針對流浪犬的管理方面,法律上暫無相關條文規定。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y/oDkWKG4BMH2_cNUgFSH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