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喝口酒,孩子喝丟了,自責後悔追悔莫及】

2019-09-27     長春交警公路大隊

9月23日20時許,安龍泉中隊民警在長吉北線查處酒駕,一輛白色轎車駕駛員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結果為112mg/100ml,該駕駛員涉嫌醉酒駕車,此時駕駛員情緒激動,聲稱說自己孩子丟了。經情況了解,駕駛員董某和同事吃飯,孩子在飯店門口玩,董某吃完飯後才發現孩子不見了,於是和同事一起開車尋找,董某對自己的酒駕的行為和對孩子的疏忽照料深深自責、後悔不已,民警李鐵山對其酒駕違法行為進行了批評教育,並反覆安撫其情緒,民警和協警一起幫助董某報警,聯繫興隆山派出所及飯店附近群眾幫助尋找孩子,20分鐘後得到孩子安然無恙的消息。民警依法對董某醉酒駕駛的行為依法作出處理,他將面臨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最高將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的處罰。

您瞧, 為了喝口酒孩子如果真丟了,孩子父母得去哪說理,公路大隊再次提醒廣大駕駛證朋友,為了自己和家人的平安幸福,飲酒不貪杯,飲酒不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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