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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信:
木子李:
和前夫離婚,給予兩方面原因:1)我倆經常因為生活瑣事爭吵,到後來,雙方都覺得心很累;2)婆婆從來就是一個愛挑事的人,每次我和前夫吵架,婆婆都會在前夫面前說我很多壞話(和前夫不吵架的時候,前夫親口對我說的),使得,婆媳關係非常一般。
在孩子上小學一年級那年,有次因為和前夫吵架,婆婆摻合其中,最終,我住回了娘家。前夫沒有登門求情。一個月後,我向前夫提出離婚。
離婚的時候,房子和孩子判給了前夫,存款全給了我(二十多萬)。
再後來,前夫婚姻重組,我依然單身。
不是沒有人追求我,只是我一直沒遇到合適的,在我的認知里:和前夫的婚姻已經那麼失敗了,關於再婚,我應該慎重一點。
在前夫結婚還沒有半年的時候,他開始聯繫我,之後,對我的聯繫有些頻繁。具體原因:1)他現在的老婆比我強勢太多;2)他非常懷念和我在一起的生活;3)他媽媽也開始說我是個好姑娘。
講真,我其實對前夫還會有所留戀,或因為寂寞,或因為牽掛我們的孩子,所以,他每次聯繫我的時候,我並不覺得是負擔,反倒還有些開心。
我知道我現在的存在就是「第三者」,我到底該如何去安放這段感情。
木子李答讀者問:
1)你和你前夫離婚,之間沒有第三者;
2)你前夫現在婚姻不幸福,把你當成了救命稻草;
3)你前夫之所以會聯繫你,是因為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你是孩他媽。
最好的結果:在你前夫現任妻還沒有孩子的時候,他倆離婚,你和你前夫重新生活在一起。
所以,你應該對你前夫有所暗示包括:
如果他願意離婚,你願意重新回到他身邊。
PS:很多人都是不珍惜擁有,失去了才後悔。
其實,夫妻關係都差不多,走一處,不如守一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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