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第六年,老婆認識了一個做生意的男子,拋棄了我和孩子

2020-04-23     木子李

圖片來自網絡,圖文無關



讀者來信:

木子李:

老家陝西某農村,目前在昆明發展事業,在昆明鬧市區有一套「小破舊」。

和老婆結婚時,我29歲,老婆26歲,在農村,我們都屬於大齡剩男女。

老婆和我鄰村。

我20歲那年,就來到昆明打拚,適婚年齡,因為窮,在昆明找媳婦有點困難,於是,在家人引薦下,認識了我老婆。

我們結婚之後,老婆就跟著我來到了昆明。

我們現在的房子,是我們結婚第四年買的。

如今,和老婆結婚六年,她認識了一個做生意的男子,演繹了拋夫棄子。

作為成年人,我也知道金錢在婚姻中的重要性,事實上,關於工作這一塊,我也很努力,卻發現,想要事業成功,與家境、受教育程度、性格、抓機遇能力都有密切的關係。

我做夢都想成為有錢人,可是,實力不允許。

老婆剛和我離婚那會,我其實還有點恨她,逐漸,我釋懷了:畢竟她漂亮,畢竟人往高處走,畢竟她離開我會相對幸福。



木子李編後語:

在我們能看到的生活里,有住別墅的,有住普通住宅的,還有租房的;

在我們能看到的生活里,有開公司的,有在事業單位上班的,還有給別人打工的,也有乞討為生的;

在我們能看到的生活里,有人開著豪車,有人騎著電動,有人坐著地鐵,有人擠著公交,有人為了省幾元交通費選擇走路。

在我們能看到的生活里,這些鮮活的生命的共同點:活著;不同點:生活質量不一樣。

大家都愛錢,但是,也應該有屬於自己的責任和義務以及一顆感恩的心。

當初,如果你沒有把你老婆帶到省會城市生活,而是讓她做一個留守婦女,她就沒有機會認識她現在的男朋友,就談不上和你離婚。

然,成年人的世界裡沒有太多的如果,只有殘酷的結果。

除了認命,還能怎樣?

只是,未來路還很長,你還要繼續熱愛你的工作。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y/911Ts3EBfwtFQPkdRDF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