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福州高新區打響2020年「首拍」!出讓兩幅商住用地

2020-01-20   福州特價房

日前,閩侯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在福州日報上發布了「關於公開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公告」,將在1月22日上午10:00採用「限地價、限房價、公開搖號」方式出讓高新區的兩幅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兩幅地塊均位於南嶼鎮,一幅位於旗山腳下,一幅位於灣邊大橋東側烏龍江大道南側。拍賣具體信息如下:

榕高新2019-07號

榕高新2019-07號地塊位於南嶼鎮中溪村、後山村,占地38539.03㎡,土地用途為二類居住用地、商業用地,容積率1.0以上1.8以下(含1.8),建築密度27%以下(含27%),綠地率35%以上(含35%),建築限高40米以下,其中商業用地占計容總建築面積7000㎡,出讓起始價40000萬元。

該地塊位於高新區南嶼鎮,旗山腳下,該地塊目前周邊的新盤有正祥林語墅3期(上期均價13975元/m²),二手房有融僑宜家、融僑觀山府,周邊的學校有閩侯第三中學、高新區第一中心小學。

該地塊的其他出讓條件主要有:

為解決被征地農民安置問題,宗地榕高新2019-07號競得人需提供限價回購住宅建築面積5000平方米,回購價為5100元/平方米。

為解決被征地村和村民生產生活問題,宗地榕高新2019-07號競得人需開發建設產權建築面積7000平方米商貿綜合用房,按產權建築面積3000元/平方米予以回購。

宗地榕高新2019-07號應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裝配式建築的實施意見(試行)》(榕政綜[2017]1164號)要求實施裝配式建造,裝配式建築占新建建築的建築面積比例達到20%以上。

榕高新2019-08號地塊

榕高新2019-08號地塊位於南嶼鎮六十份村,土地面積40716.01㎡(其中幼兒園4050㎡),土地用途為住宅用地、服務設施用地、商業設施用地。容積率1.0以上2.5以下(含2.5)(其中幼兒園0.8以下(含0.8))。建築密度26%以下(含26%),綠地率35%以上(含35%),建築限高(米)50以下(含50)。其中商業用地占計容總建築面積3000㎡,出讓起始價33000萬元。

該地塊位於高新區南嶼鎮,該地塊緊鄰灣邊大橋、旗山大橋,目前周邊的二手房有康橋丹堤,周邊的學校有南嶼第二中心小學。

該地塊的其他出讓條件主要有:

為解決被征地農民安置問題,宗地榕高新2019-08號競得人需提供限價回購住宅建築面積47500平方米,回購價為5100元/平方米。

為解決被征地村和村民生產生活問題,宗地榕高新2019-08號競得人需開發建設產權建築面積3000平方米商貿綜合用房,按產權建築面積3000元/平方米予以回購。

宗地榕高新2019-08號配套幼兒園須與住宅小區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分期建設的住宅項目,配套幼兒園應自交地之日起2年內完成建設。競得人須將幼兒園在完成相關核驗後3個月內無償移交給福州高新區國有資產營運有限公司。若未按上述規定建設或建設不符合相關規範和標準的,將暫緩辦理規劃條件核實、土地核驗、預售許可、竣工驗收備案等手續。

限地價、限房價、公開搖號

據悉,本次出讓各宗地拍賣均採用「限地價、限房價、公開搖號」方式:宗地榕高新2019-07、08號設定最高限制價格(溢價率上限設定不超過起始價50%),競買人報價不超過最高限價的,按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當報價達到最高限價後(宗地榕高新2019-07號最高限價60000萬元;宗地榕高新2019-08號最高限價49500萬元;),不再接受更高報價,轉為通過現場搖號方式確定競得人,項目建成後須按照房管部門確定的銷售最高限價(均價)銷售。

公告還規定,競得人需集中預留一定面積的可售商品住宅,待限價回購住宅移交手續辦結後,方可申請辦理預售許可手續。

本次出讓各宗地競得人應自開工後一年內具備預售條件並取得出讓宗地商品住房預售許可證,並全部公開對外銷售。

本次出讓各宗地競得人自南嶼鎮人民政府交地後9個月內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並開工;開工後3年內竣工。開工時間以施工許可證 核 發之日為準,竣工時間以通過單體竣工驗收為準。開、竣工日期每延緩一日的,由出讓人向競得人收取相當於土地出讓金總額的0.5‰作為違約金。

福州高新區管委會有權對本宗地商品住宅的預售及銷售價格進行限制。競買申請人在提交競買申請時應出具接收上述要求的承諾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