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區民政局四項措施切實做好疫情期間社會救助工作

2020-02-10     六安時事

密切關注特殊困難群體生活。在前期摸排的基礎上,持續組織各級網格員通過主動發現和電話、微信等方式,掌握城鄉低保、特困供養人員、建檔立卡貧困戶、殘疾人、孤兒、老年人等特殊困難群眾的身體、精神、生活狀況和防控物資等需求,做到早發現、早介入、早救助,及時有效地為他們提供必要幫助。

及時開展臨時救助。疫情防控期間實行直接救助與先行救助相結合,造成重大生活困難的,可採取特事特辦方式加大救助力度。對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以及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中的患者,可根據需要直接給予臨時救助;對其他生活困難患者,鄉鎮(街)及時啟用臨時救助備用金,積極開展先行救助;對疫情防控期間靈活就業人員無法就業等造成家庭生活暫時困難的,鄉鎮(街)及時給予臨時救助。

優化簡化審批環節和程序。疫情防控期間,不對已納入低保的困難家庭進行動態核查;對正在申請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養人員救助、孤兒基本生活保障、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保障的新冠肺炎人員,運用「先行救助」方式,直接予以臨時救助,並在疫情緩解後,登記救助對象、救助事由、救助金額等信息,補齊經辦手續等;在實施臨時救助後仍有困難的城鄉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等新申請對象和新冠肺炎人員,暫緩開展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民主評議和公示等工作,由鄉鎮(街)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對象納入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員供養救助。社會救助對象當月審批、當月發放救助金。

放寬臨時救助申請限制。對因探親、旅遊、務工等原因在非戶籍地罹患新冠肺炎或因屬密切接觸者而接受醫學觀察、居家觀察,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流動人口家庭,由鄉鎮(街)或區民政局直接實施臨時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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