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不是互裂網,別毀了人類最偉大的發明!

2021-05-15     蟲二

原標題:網際網路不是互裂網,別毀了人類最偉大的發明!

巨頭無小事,隨手投個廣告就成熱點了。

最近企業微信和抖音投了個廣告,如此平常的商業行為,如同我們每天吃飯睡覺一樣,沒想到卻引發了媒體的熱議,巨頭修好、和解破冰的戲碼都來了。

見怪不怪的網際網路為什麼這次不淡定了?

無非是在巨頭之間屏蔽成癮的大背景下,突然冒出個稍微正常點的商業合作,瞬間就成大新聞了,從PC到手機時代,我們在每天享受便利的同時,也在承受著由於巨頭之間相愛相殺所帶來的各種麻煩。

淘寶和微信的相互封殺長達8年之久,最近來自淘寶的一款名為「親友省錢購」的小程序好不容易在微信內測,很快也被下架。

一部網際網路歷史,半部是封殺史,網際網路從來沒有真正互聯過。

2008年百度把搜索變成流量入口時,淘寶就在robots.txt協議中屏蔽了百度的蜘蛛,這一封就是6年,到2014年才算部分開放。

2012年就是著名的3Q大戰,騰訊和360互下戰書,都在「鼓勵」用戶卸載對方的軟體,這一仗打了兩年,直到2014年法院判決才划上句號。

接下來又是阿里與京東的「貓狗大戰」,螞蟻與微信的支付大戰,再後來是直播大戰,短視頻大戰,整個網際網路就是一部封殺與反封殺,屏蔽與反屏蔽的鬥爭史。

站在各自的角度,巨頭們都覺得自己理由充分,都是不得已而為之,都不願意從立場上後退半步,大家都在泛化商業利益的邊界。

網際網路的本質是「人聯網」和「物聯網」,但幾乎所有邊界都在砌牆。

為了分享一款物美價廉的商品,不得不學習教程;

為了把一條抖音發給微信好友,還要研究攻略;

很難想像在信息如此發達、技術如何先進的年代,我們還在為拆牆而努力,所以每次有一絲和解的消息,有一次善意的姿態,媒體都會熱情追捧,用戶也會深感欣慰。

3月25日,花名七公的淘寶c2m事業部總經理汪海就透露,淘寶特價版已經提交了微信小程序申請,一款名為「親友省錢購」的小程序也在微信內測,模式是社區團購+分享福利,運營方是一家杭州公司,背後是阿里大文娛。

給人的感覺,中國最大社交平台和最大電商平台終於冰釋前嫌、重修舊好了,但5月11日有人發現,這款小程序已經因「違規」被微信「暫停服務」。

這事騰訊「輕車熟路」,真要爭辯起來,似乎也有不足為外人道的苦衷,畢竟市場地位來之不易,但其實無非是幾個常見的思維定式。

首先,就是把平台和用戶當成私產。

中國日活最高的應用,第一是微信,第二是QQ,但國民級應用要有國民級的責任感,不能以商業利益淡化社會責任,這是格局和價值觀的問題,無關技術和運營,2020年我國新修訂的《專利法》也強調,不得濫用專利實施壟斷,侵犯公共利益,擁有智慧財產權的專利尚且如此,何況那些人為構築的壁壘。

去年12月,美國FTC(聯邦貿易委員會)對facebook收購Instagram和WhatsApp發起反壟斷訴訟,就是為了阻止這家巨頭「採取不買即埋的策略,阻礙競爭,損害用戶和商家的利益」。因為札克伯克自己也承認,他「希望用更多時間來讓我們的產品脫穎而出,而不是擔心競爭對手的增長」。

去年12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打響了反壟斷第一槍,處罰並不是目的,核心還是為了提醒巨頭承擔必要的社會責任。

其次,不願「前人栽樹,後人乘涼「。

巨頭都對友商「搭便車」有著近乎神經質的恐懼,當年微信和支付寶相愛相殺,現在微信給抖音「特殊待遇」,都有這個因素。

這其實混淆了基本的商業邏輯。

以今天的城市交通為例,高速路是收費的,車主享受更快的通行,更好的服務;快速路是普惠的,所有交通工具都有通行權。

在一個健全的數字經濟體系中,國民級app就是信息通路,他們的商業產品,不管廣告位、九宮格、直通車,都相當於高速路,誰花錢誰先走,沒毛病。

但並不意味著巨頭有權在所有支路上設卡收費,對用戶和商家來說,如果連最基本的使用權、接入權、知情權、選擇權也被剝奪,不僅沒道理,而且違法。

對於某些巨頭來說,非要把「合作共贏」玩成「你死我活」,還是壟斷思維作祟,背後是兩個典型的認知誤區。

1、把「野蠻生長」到「圈地自雄」,看成商業模式的最高境界。

傳統的網際網路邏輯,有用戶就有流量,有流量就有生意,三者兼有就成了平台,可以予取予求,威福自操,再升級為生態後,就是壟斷了,2018年,加拿大學者Nick Srnicek的名著《平台資本主義》關注的就是這種現象。

騰訊在PC時代就是巨頭,到手機時代順利轉型,一直是紅利收割者,對於如何把用戶和商家固化在平台之上,「肥水不流外人田」最有心得。

所謂「二選一」,封殺和屏蔽無非是「我的地盤我作主」的心理表現,但這種以用戶為禁臠、以流量為工具,以規則為武器的玩法發展到頂峰,必然帶來副作用。

去年7月,亞馬遜的貝索斯參加眾議院的反壟斷聽證會,就遭遇了靈魂拷問:你們有Alexa語音助手,有Echo音箱,有版權Music,還有最大電商平台,請問第三方智能硬體怎麼與你們競爭?

貝索斯的回答耐人尋味,他說「選擇權在用戶手裡,亞馬遜並沒有干涉」,這個說法想必所有以開放為名、行封閉之實的巨頭,都有同感。

按這個邏輯,網際網路永遠沒有開放,只有寄寓在流量下的附庸。

2、以資本或產品力侵蝕規則,忽略了社會治理成本。

當下,網際網路的人口和流量紅利正在消退,以壟斷手段維護既得利益,在全球都是眾矢之的,法律風險也大大增加。

來自全國僅有的幾家網際網路法院的數據顯示,近年來訴訟的年均增幅高達88.46%,抖音不惜與號稱南山必勝客的騰訊對簿公堂,只是一個縮影,壟斷不僅面臨著很高的法律風險,在道義上也引發了越來越多的爭議。

另一方面,網際網路變得封閉其實妨礙了商業模式的正常進化。

道理很簡單,如果你只在意「別家的豬不能拱自己的白菜」,屏蔽了一切外部流量和用戶,意味著你也失去了再進化的機會,產品第一、服務為王,永遠沒錯。

2011年,《新周刊》為了迎接手機時代的到來,專門製作了一期專題,把移動網際網路升化為「人際關係、人際傳播、人際娛樂、人與社會環境的一切總和」,如果現實中的巨頭們也有這種認識水平,於人於己,於國於民,都是好事。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y/cyqxbnkBbyZbTSdkfIi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