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衝破害合,它們之間的作用都是相互的嗎?

2022-10-08     西風獨醉

原標題:刑衝破害合,它們之間的作用都是相互的嗎?

刑衝破害合,是在兩個或多個地支之間發生的相互作用。那麼,相刑、相衝、相害、相破,以及「相合」,它們之間最明顯的區別是什麼呢?我認為是承受作用力影響的「對象」不同。接下來我們就用幾個大家都很熟悉的小故事作例子來談談這個話題。(圖片來源於動畫片《大鬧天宮》)

總的來說,相衝中參與的地支的雙方都受到影響。這就好比孫悟空和二郎神爭鬥,其參與的雙方都會耗費力氣,不管是孫悟空還是二郎神都是累得氣喘吁吁。所以,相衝中參與的雙方都會受到影響,只是受到的影響有輕有重而已。

相刑則不同,既然是「刑罰」,則受刑的地支是被動的。這就好比唐僧念緊箍咒處罰孫悟空,孫悟空是不敢還手的(除了緊箍咒的威力之外,師傅這層關係才是最重要的)。在此之前,孫悟空被天兵天將抓住後在「斬妖台」上受刑,也是被動的,因為被綁著。回到地支相刑,比如寅刑巳,則巳受影響而寅不受影響,不管是「刑得入」還是「刑不入」,因為巳是被「綁著」的那個。

說到這裡,有朋友就會問了:「那子刑卯,卯刑子呢」?仍然是單向受刑,但因為兩者都能刑對方,所以就形成了特殊的相刑關係。如果舉個例子的話,我想起了秦腔有個劇目叫做《打鎮台》,鎮台李慶若的手下先出手打了縣令王震手下,後來王震的手下又打了李慶若的手下。李慶若和王震的手下被打都是被動的,沒有還手,就形成了「你處罰我,我再處罰你」的局面。

相害是因為相衝而引起的,但跟相衝不同,它也是單向的。《三命通會》中說:「如子生人畏午沖,而未卻去合午」,所以為害。又說:「子未相害者,謂未土害子旺水,名勢家相害」。故子見未則為害」。因此,相害也是單向的。舉個例子,孫悟空和二郎神交戰,結果被太上老君扔了一個金剛鐲打暈了才被抓住。所以太上老君是「害」孫悟空的,而孫悟空是害不到太上老君的——雖然名為「相害」。如果用《三命通會》的解釋:孫悟空和二郎神交戰,是相衝,但是太上老君跟二郎神關係好,所以幫助二郎神打孫悟空,所以為「相害」。要特別提及的一點是,相害理論跟我們通常所說的「以合破沖」理論是矛盾的。

相破,一般也認為是相互作用的。相破是「旬頭」和「旬尾」之間發生作用。這就好比貓咪的尾巴打到嘴巴,然後嘴巴又咬到尾巴,到底是尾巴打了嘴巴,還是嘴巴咬了尾巴?

再說下相合。相合分三合與六合。六合是雙方之間共同承受影響,這就好比兩人交朋友,彼此都是對方的朋友。但三合則不同,三合是有個將星的,他是召集人,其他兩個地支只是他的屬下而已,所以三合是集體行為,就好比桃園三結義,或者梁山結拜,劉備和宋江是大哥,跟普通的交友是不一樣的。

刑衝破害合,他們之間最大的區別在於受影響的對象不同。相衝、相破、六合是相互之間的作用,而相刑和相破則是單方面施加影響,三合則比較特殊,它是一個團隊行為。今天的文章就寫到這裡,謝謝大家!

文|西風獨醉 探討命理藝術,弘揚傳統文化(請大家關注我,和我探討命理知識)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y/b808c968c381818e3683442ad411ffa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