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4月29日訊 (記者 馬志亞 通訊員 裴海濤)「為啥砸壞車玻璃後就偷走一包紙巾」,「因為我想上廁所沒帶紙」,這是一名盜竊嫌疑人給出奇葩作案理由。4月29日,徐州警方對一名系列盜竊案嫌疑人作出刑事拘留決定,該嫌疑人不僅作案「隨意」——從不事前計劃,想起來就偷。作案後的生活也相當「隨意」——得手了,立馬住賓館,胡吃海喝;沒得手,就睡橋洞,不吃飯。
指認現場
今年4月11日下午4時許,徐州公安局大龍湖分局民警接轄區居民報警稱,一輛白色奔馳SUV當天下午停在路邊,車主返回時,發現副駕駛室玻璃被砸,車內一千多元現金和價值七八千元超市購物卡不見了。民警在現場勘查中,又陸續接到了相鄰地點內,4起汽車玻璃被砸,財物丟失的警情。民警分析發現,5起案件的作案手法、作案時間、作案地段均高度相似。大龍湖分局隨即成立專案組,對案件展開偵破,通過判斷事發地附近監控,民警確定為同一人所為。
嫌疑人被抓獲
通過視頻追蹤,民警發現嫌疑人盜竊後往睢寧方向逃竄,併入住睢寧某賓館,民警隨即趕赴睢寧抓捕,遺憾的是,嫌疑人已經退房消失了。辦案民警只能繼續通過技術手段,捕捉嫌疑人的蛛絲馬跡。經過多天的艱苦摸排,4月18日,民警確定嫌疑人在江西省九江市某處出現,民警立即趕赴九江,在當地警方的協助下,將嫌疑人高某某抓獲。
經審查,高某某對盜竊車內財物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高某某,男,32歲, 有多次盜竊前科,先後四次被判刑,2018年2月服完刑。出獄後,高某某不思悔改,沒有找一份正當職業,而是很快乾起了「老本行」。今年4月9日,高某某流竄至徐州。因手頭拮据,他開始砸車盜竊車內財物,目前查實案件9起。高某某每次作案都相當隨意,也不事前計劃,走到哪就在哪犯案,他甚至因為肚子疼,就砸破一輛漢蘭達轎車,只拿走一包紙巾後離去。每次作案後,如果偷到現金,高某某就立刻住賓館、吃大餐,作案失敗或沒偷到錢財,他就不吃飯,找橋洞、在建工地容身。
4月29日,高某某因涉嫌盜竊,被徐州公安局大龍湖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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