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中市南鄭區人民政府
關於徵收大河坎東昌路西段片區
(天漢大道—聖水路)舊城改造項目
國有土地上房屋決定的公告
根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三條規定,現將漢中市南鄭區人民政府作出的《關於徵收大河坎東昌路西段片區(天漢大道—聖水路)舊城改造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的決定》(南政字〔2020〕24號)予以公告。
徵收具體範圍:大河坎東昌路西段片區(天漢大道—聖水路)。
徵收補償標準:徵收補償按照《漢中市南鄭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大河坎東昌路西段片區(天漢大道—聖水路)舊城改造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方案的通知》(南政發〔2020〕15號)執行。
被徵收人若對南政字〔2020〕24號徵收決定不服,可自徵收決定發布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漢中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也可自徵收決定發布之日起6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漢中市南鄭區人民政府
關於徵收大河坎東昌路西段片區
(天漢大道—聖水路)舊城改造項目
國有土地上房屋的決定
為進一步完善城市基礎設施,改善居民居住條件和生活環境,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及《漢中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辦法》(漢政發〔2017〕23號)的規定,經區政府研究,決定對大河坎東昌路西段片區(天漢大道—聖水路)舊城改造項目國有土地上的房屋予以徵收,同時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
一、徵收範圍
房屋徵收範圍為大河坎東昌路西段片區(天漢大道—聖水路)。
二、徵收主體和實施單位
區人民政府為徵收主體。區人民政府國有土地房屋徵收辦公室為徵收部門,負責組織實施該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相關工作。大河坎鎮政府為徵收實施單位,承擔房屋徵收與補償的具體工作。區政府相關部門配合做好項目徵收範圍內下屬單位房屋徵收補償相關工作。
三、徵收補償費落實情況
徵收補償費用已足額到位,專戶存儲,專款專用。
四、徵收補償依據
房屋徵收補償按照《漢中市南鄭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大河坎東昌路西段片區(天漢大道—聖水路)舊城改造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方案的通知》(南政發〔2020〕15號)執行。
五、相關事宜及要求
(一)凡在徵收範圍內的房屋產權單位和房屋所有權人應當自本決定發布之日起15日內到漢中市南鄭區大河坎鎮人民政府辦理登記手續。逾期未登記的,以調查登記資料為準。
(二)為確保房屋徵收和補償工作順利進行,大河坎鎮政府將組織工作人員進入現場進行房屋調查登記,相關產權單位和房屋所有權人應當積極支持,並提前做好搬遷有關準備。
被徵收人若對本徵收決定不服,可自本決定發布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漢中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也可自本決定發布之日起6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大河坎東昌路西段片區
(天漢大道—聖水路) 舊城改造項目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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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責編:來源:南鄭區政府網
編輯:技術:魯克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