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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房產證加名、去名關乎所有權人享受的權益,夫妻間、父母子女間、兄弟姐們間,不同的關係對應不同的處理方式,進而會影響到購房稅費的種類和多少。
一般來說,夫妻關係房產證加名是沒有費用的, 可以向登記機關申請轉移登記,一般需提交申請表、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房屋權屬證書或不動產權證書、稅收完稅證明、房地產所有權發生轉移的證明(如結婚證)等材料。
如果房屋有貸款,因其房屋作為抵押物向商業銀行設定抵押,在申請加名錢前,需還清貸款,或經商業銀行同意才能辦理。
房產證加名的情況,在不動產登記中是很常見的情況,那麼,在哪些情況下會涉及「房產證加名」呢?一起來看吧~
1、夫妻加名,婚前婚後各不同
婚前加名
可按贈與、買賣方式,雙方申請辦理。
1、贈與,夫妻雙方需先到公證處辦理贈與公證書,夫妻一方贈與另一方一半產權,之後雙方攜帶房產證、身份證、公證書到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加名手續;
2、買賣,雙方需簽訂買賣合同,然後攜帶房產證、身份證、不動產完稅憑證到中心申請辦理。
婚後加名
這種情況屬於更正登記,市民只需提供夫妻雙方身份證明、《結婚證》、《房屋所有權證》、《房屋登記申請書》等申請材料,共同到有管轄權的房屋登記部門進行面簽後,即可辦理相關房屋權屬變更手續。
免徵契稅、個稅和營業稅,僅收取房屋登記費和印花稅等。
- 溫馨提示 -如果是之前簽訂購房合同時沒有寫上兩人的名字,之後辦理兩證的時候不能加名,需要在辦理兩證後,還清貸款的情況下才能進行。購房合同的名字和房產證的名字是一致的。
2、父母子女加名,選擇贈與最合適
如果是父母、子女等這種關係間的房產要辦理變更手續,就可以考慮二手房買賣或者是贈與。近期由於公證費下調,贈與的成本支出在一定程度上減少。
贈與流程
去公證處辦理房產贈與的公證——攜帶房屋兩證,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婚姻狀況證明——去房管局辦理
註:直系親屬間贈與是不限購的,不需要做購房資格審查。
贈與手續
1、贈予人與受贈人訂立房屋贈予的書面合同,即贈予書。
2、受贈人憑原房屋所有權證、贈予合同,按規定繳納有關契稅,辦理公證。受贈人到房地產管理機構申請變更登記,應提交申請書、身份證件、原房地產產權證、贈予書及公證書和契稅收據。贈予人將房屋交付受贈人。
3、兄弟姐妹加名,大多考慮買賣
雖然非直系親屬間房產加名也可以考慮贈與過戶方式,但是由於稅費比較高,同時限購未取消之前也要考慮購房資格,所以買賣方式比較合適。
- 買賣流程 -
雙方或三方(中介)協商清楚後簽訂購房合同——在網上進行網簽備案——去房管局辦理購房資格審查——審查通過後列印購房合同,辦理過戶手續(註:攜帶雙方身份證明、婚姻狀況證明、房屋兩證等資料)
- 溫馨提示 -
上述前提都是房子貸款已經還清,否則需要先去銀行還清貸款,註銷掉之後,再拿著房產證去行政服務中心辦理相關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