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原文:
關於開展2019年度我省建築業企業「雙隨機」檢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設局)、省級有關廳(局):
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面推行雙隨機抽查監管的意見》(浙政辦發〔2016〕93號)、《浙江省住房城鄉建設領域「雙隨機」抽查規範事中事後監管辦法》和《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等有關要求,經研究,定於11月6日-28日開展2019年度我省建築業企業「雙隨機」檢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範圍
(一)註冊在本省行政區域內並已取得由住房城鄉建設部和我廳核發的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資質的建築業企業(按最高等級資質)。
(二)我廳按檢查範圍內不超過10%的比例隨機抽取受檢企業,有下列情況的作為重點受檢企業進行檢查。
1.近2年來,發生過較大以上質量安全事故或者發生過兩起以上一般質量安全事故的企業;
2.近2年來,出現過嚴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企業;
3.近2年來,被列入浙江省誠信平台嚴重失信名單的企業;
4.近2年來,在資質申報中存在弄虛作假行為被通報的企業;
5.近2年來,未按時報送建築業統計報表或建築業統計報送時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企業;
6.近2年來,發生過資質重組、分立、合併的企業。
二、檢查方式
「雙隨機」檢查採用隨機抽取被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的「雙隨機」抽查機制,通過「行政執法監管平台雙隨機抽查系統」抽取被檢查對象及檢查人員,採用信息系統排查與實地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實施。具體檢查人員及檢查安排將另行通知。
(一)系統檢查。對於存在有人員要求的最低等級資質的建築業企業,通過「浙江省建築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平台」對其主要人員是否滿足相關資質標準要求進行系統自動比對檢查。
(二)實地檢查。對於存在非最低等級資質的建築業企業,採取實地核對入庫人員證書原件、查看辦公場所、聽取彙報、查閱資料、現場檢查工程項目等方式對企業的現有資質情況、管理情況、市場行為等進行實地檢查(具體檢查內容見附件1)。
三、檢查結果
(一)檢查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企業此次核查內容達到檢查標準要求的,檢查結果為合格;核查內容未達到檢查標準或受檢企業未按相關要求參加檢查、拒不配合的以及提供虛假證明資料的,檢查結果為不合格。
(二)存在檢查結果為不合格的企業,發放「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並向社會公告。整改期限最長不超過三個月,企業整改期間不得申請建築業企業資質的新申請、升級,不得承攬新的工程;逾期仍未達到相應資質標準要求或提供虛假資料的企業,我廳將按有關規定作出處理。
四、檢查要求
(一)現場執法檢查人員應當場填寫《建築業企業資質「雙隨機」檢查記錄表》(附件2),全面、客觀、完整地反映檢查情況,同時將檢查情況反饋被檢查對象;積極運用電子化手段,實施「掌上執法」,實現檢查全過程影像記錄;應及時收集有關證據材料,並註明證據來源。
(二)檢查工作應嚴格按照「雙隨機」的要求和程序進行,不應受任何單位或個人的干擾和影響,不得妨礙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執法核查人員在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應依法依規予以嚴肅處理。
五、其他事項
(一)各地市建設主管部門要根據本通知要求結合自身實際制定本地區「雙隨機」檢查具體實施方案,切實做好「雙隨機」檢查工作。並在檢查工作結束後認真匯總分析,形成檢查報告並附《市(縣)檢查情況匯總表》(附件3)於12月15日前上報我廳,我廳對各設區市開展的檢查工作情況進行督查、抽查。
(二)涉及到專業廳(局)的檢查內容我廳將聯合相關專業廳(局)進行「雙隨機」檢查。
聯繫人:邵思茗,聯繫電話:0571-89892140。
附件:1.建築業企業「雙隨機」實地檢查內容.docx
2.建築業企業資質 「雙隨機」檢查記錄表.docx
3.市(縣)檢查情況匯總表.docx
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