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20日上午,經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福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發布公告,決定於2020年2月17日上午9:30分,在福州市行政服務中心三層交易大廳公開出讓福州市城區12幅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本次土拍採用拍賣方式出讓,其中宗地2020-11號採用「限地價、控房價、公開搖號」方式出讓。
2020年開年福州市區就放量供應,無論是規模還是地塊質量,首場土拍值得關注!
本次土拍看點:
1.數量多,出讓起始金額150億+,開年就放大招
2.三處巨幅地鐵上蓋地塊出讓,地塊涉及地鐵4號線、濱海快線等地鐵線路。
3.洪塘停車場上蓋地塊將建酒店等商業綜合體,進一步豐富金山片區商業業態,出讓面積較大。
4.金山綠軸地塊首次「上架」供應。
5.閩江北CBD再有商業用地出讓,但本次不建摩天大樓。
6.安置型商品房配比減少,但部分地塊需建限價房。
7.鼓樓區將出讓兩幅酒店地塊。
以下為部分公告如下:
一、出讓地塊基本情況和主要規劃指標(見下表)
二、宗地配建要求
宗地2020-01號須建設可建住宅建築總面積25%的安置型商品住房,在容積率均衡布局前提下,安置型商品房可集中布局建設,安置型商品住房銷售均價17800元/平方米,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對象購買。
宗地2020-02號須建設可建住宅建築總面積90%的安置型商品住房,安置型商品住房銷售均價17800元/平方米,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對象購買;宗地可售商品房部分按相對集中原則,按梯位搖號確定。
宗地2020-03號須全部自持使用;該項目建成後的稅收等要求,競得人與鼓樓區人民政府指定單位簽訂履約監管協議。
宗地2020-04號須回購酒店(毛坯)建築面積10000平方米及相應配比停車位30個由市政府指定單位回購,酒店按照12479元/平方米回購,車位按照19.92萬元/個回購;該項目(除回購部分外)不得分割銷售。
宗地2020-05、06號不得設置單元式或公寓式辦公。
宗地2020-07號在繳清全部地價款後,可先行辦理落地開發部分土地交地手續,並可辦理不動產權登記;地塊A應整體自持經營,不得分割銷售;地塊A建設進度達到±00後,方可辦理可售商品房和可售商業部分預售許可證。該宗地配建社會租賃住房2.4萬平方米(可相對集中布局於地塊B西側),由市國有房產管理中心按照6490元/平方米回購,具體的戶型配比、套數等要求,由競得人與市國有房產管理中心簽訂回購協議。
為保障地鐵場段建設安全有序推進,該地塊必須滿足軌道交通設施結構、附屬建構築物、設備等布設於相應地塊內的要求,競得人在地塊總平、單體方案及管綜方案報送資源規劃主管部門審批前,應與福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就建設項目工籌、基坑開挖深度、基坑圍護結構選型、建築基礎形式等內容進行對接確認。
宗地2020-08號在繳清全部地價款後,可先行辦理落地開發部分土地交地手續,並可辦理不動產權登記;宗地須配建限價商品房4萬平方米(可相對集中布局於地塊中部南北向公共通道東側區域),按照該地塊商品住房備案價格的70%(以市政府最終確定的銷售價格為準)銷售,由市政府指定對象購買,具體戶型配比、建設及對接銷售要求,競得人與市房管局對接。如最終確定的限價商品房銷售價格超過該項目商品住房備案價格的70%,則競得人應按兩者之間的差價補交土地出讓金。
該地塊場段蓋板已動工建設,蓋上建築的樓棟位置、結構構件(牆、柱)位置、上蓋荷載均已確定,並與蓋下柱網相連,相應的蓋下柱網及基礎已確定。競得人須滿足軌道交通設施結構、附屬建構築物、設備等布設於相應地塊內的要求,且不得更改上蓋方案確定的樓棟位置、功能分布、荷載標準及豎向結構構件位置,地塊上蓋開發方案需無條件服從軌道交通功能需求(含蓋下特殊消防設計對蓋上的功能布置需求)。為保障地鐵場段建設安全有序推進,競得人需在地塊總平、單體方案及管綜方案報送資源規劃主管部門審批前,將上述審批材料先行報送福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確認。
宗地2020-09號在繳清全部地價款後,可先行辦理落地開發部分土地交地手續,並可辦理不動產權登記。該宗地須配建2.5萬平方米社會租賃住房(可相對集中布局於地塊A靠橫三路南側區域),由市國有房產管理中心按照6490元/平方米回購,具體的戶型配比、套數等要求,由競得人與市國有房產管理中心簽訂回購協議。
該宗地須回購商業建築面積8500平方米,由市政府指定單位按10500元/平方米回購,並與市政府指定單位簽訂回購協議。為保障地鐵場段建設安全有序推進,該地塊必須滿足軌道交通設施結構、附屬建構築物、設備等布設於相應地塊內的要求,競得人在地塊總平、單體方案及管綜方案報送資源規劃主管部門審批前,應與福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就建設項目工籌、基坑開挖深度、基坑圍護結構選型、建築基礎形式等內容進行對接確認。
宗地2020-10號須建設可建住宅建築總面積50%的安置型商品住房,在容積率均衡布局前提下,安置型商品房可集中布局,安置型商品房銷售均價15880元/平方米,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對象購買。
宗地2020-12號東側涉及文物登記點信平春記茶行舊址,由競得人修復後移交市政府指定單位管理,修復方案需報文物、資源規劃等部門審批後方可實施,修繕單價按不低於3500元/平方米按實結算,高於3500元/平方米的部分由競得人承擔。宗地停車場部分地面公園綠地由競得人代建,規劃及建設方案、建設標準經市園林中心審定後組織實施,驗收後由市政府指定單位管理;競得人與市園林中心指定單位簽訂公園綠地代建協議,建設費用按照不高於600元/平方米的標準按實結算,高於600元/平方米的部分由競得人承擔。該宗地公園綠地配建公園管理、遊憩、服務建築用房總建築面積不超過100平方米,該部分建築由競得人出資建設及使用(須滿足公園及地下停車管理服務功能),使用年限和地塊出讓年限一致,產權歸市園林中心指定單位。該地塊地下停車場應預留與六一南路西側市二醫院地下通道接口,具體方案應徵求市建設局意見;由市土地發展中心提供地下通道設計方案,競得人按設計方案代建,工程造價按市財政評審中心審定的預算總額下浮9%確定。
其他:本次公開出讓地塊詳細資料、回購協議和具體要求,見公開出讓文件。本次公告與出讓文件內容不一致的,以出讓文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