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CH測試,歐盟REACH法規檢測服務
項目背景
REACH法規是關於化學品註冊,評估,授權和限制的法規(EC 1907/2006),是歐盟對進入其市場的所有化學品進行預防性管理的法規。2007.6.1,REACH 法規正式實施。
WJT檢測在化學品檢測領域具備資質及能力,在法規指令符合性檢測服務方面積累了豐富經驗,可根據REACH法規有關標準及要求,針對客戶需求,提供一站式REACH測試服務。
檢測項目
高度關注物質SVHC檢測
根據REACH法規第7.2條款的規定,當物品中含有SVHC物質質量分數超過0.1%,並且該物質每年進入歐盟超過1噸/年/公司,則該物品的生產商或進口商必須向歐盟化學品管理局進行通報。
截止目前,歐盟化學局已正式公布了18批SVHC清單詳情點擊SVHC檢測服務介紹頁面,了解更多詳情,以下為18批SVHC清單公布的具體時間:
2008年10月,批SVHC清單正式公布,共計15項;
2010年01月,第二批SVHC清單正式公布,共計13項;
2010年06月,第三批SVHC清單正式公布,共計8項;
2010年12月,第四批SVHC清單正式公布,共計8項;
2011年06月,第五批SVHC清單正式公布,共計7項;
2011年12月,第六批SVHC清單正式公布,共計20項;
2012年06月,第七批SVHC清單正式公布,共計13項;
2012年12月,第八批SVHC清單正式公布,共計54項;
2013年06月,第九批SVHC清單正式公布,共計6項;
2013年12月,第十批SVHC清單正式公布,共計7項;
2014年06月,第十一批SVHC清單正式公布,共計4項;
2014年12月,第十二批SVHC清單正式公布,共計6項;
2015年06月,第十三批SVHC清單正式公布,共計2項;
2015年12月,第十四批SVHC清單正式公布,共計5項;
2016年06月,第十五批SVHC清單正式公布,共計1項;
2017年01月,第十六批SVHC清單正式公布,共計4項;
2017年06月,第十七批SVHC清單正式公布,共計1項
2017年12月,第十八批SVHC清單正式公布,共計7項
持續更新……
REACH法規的附件XVII,全稱為「對某些危險物質、混合物和物品製造、投放市場和使用的限制」,法規公布之初,附件XVII包括52類物質,隨著法規持續推進,越來越多的危險物質進入附件XVII的限制範圍。目前此附件有64條限制條款。
附件XVII條款更新情況,說明如下:
2006.12.18,發布初52項物質的限制條款;
2009.6.22,發布新的58項限制條款,替代初52項限制條款;新增第53~58項物質,分別為全氟辛烷磺酸 (PFOS),二乙二醇單甲醚 (DEGME),二乙二醇丁醚 (DEGBE),二甲苯烷二異氰酸酯 (MDI),環己烷,硝酸銨 (AN);刪除第33項四氯化碳,第39項1,1,1-三氯乙烷;
2010.03.31,更新第3項關於被分類為危險液體的物質及配製品的限制內容;新增第20項有機錫中有關三取代有機錫和二取代有機錫的限制內容;新增第59項關於二氯甲烷的限制;
2011.04.14,新增第60項關於丙烯醯胺的限制;
2011.05.20,更新了第23項關於鎘的原有限制內容,並新增了新的限制要求;
2012.02.09,在原有基礎上新增了第28,29,20項針對CMR物質的限制內容;
2012.05.15,新增第61項關於富馬酸二甲酯的限制;
2012.09.18,新增第63項關於鉛及其化合物的限制;
2012.09.18,更新了第23項關於鎘的原有限制內容;
2012.09.19,刪除了第18a項關於汞的限制的第4點內容,並新增了其他限制要求;
2012.09.19,新增第62項關於苯汞化合物的限制;
2013.02.13,更新了第6(石棉),16(碳酸鉛),17(硫酸鉛),28/29/30(CMR)項的原有限制內容;刪除第42項關於短鏈氯化石蠟(SCCPs)的限制;新增第47項關於六價鉻化合物的測試方法;明確指出第56項二甲苯烷二異氰酸酯(MDI)的3個同分異構體;
2013.12.06,新增第50項關於多環芳烴的其他限制要求;
2014.03.25,新增第47項關於六價鉻化合物的其它限制要求;
2014.05.08,新增第64項關於1,4-二氯苯的限制;
2015.03.02,修訂第50項中關於PAHs的檢測方法;刪除了第51、52項鄰苯二甲酸酯中第3條要求;
2015.04.23,更新第63項中關於鉛限制的第6條,並新增了關於鉛限制的第7~10條;
2016.06.23,歐盟官方公報發布(EU)2016/1005,對REACH法規附件XVII第6項石棉限制條款進行了修訂;
2016.06.24,歐盟官方公報發布(EU) 2016/1017,在附件XVII中新增了第65項限制物質——無機銨鹽,於公布後20天生效;
2016.12.13,歐盟官方公報發布(EU)2016/2235,關於雙酚A(BPA)的限制要求正式寫入歐盟REACH法規附件XVII;
2017.02.10,歐盟官方公報發布(EU)2017/227,REACH法規附件XVII正式新增對十溴聯苯醚(decaBDE)的限制條款,於發布後第20天開始生效。
2017.06.14,歐盟官方公報發布(EU) 2017/1000,正式將全氟辛酸(PFOA)新增為第68項REACH法規限制物質,並且明確了該物質的限制內容,於發布後第20天開始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