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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信:
木子李:
我父母都是農民,我通過考學在目前的城市有了一份體面且穩定的工作。
關於未來,其實我有些自卑,房子是擺在我面前的一座大山。
在婚戀市場,我的優勢:工作體面,長相還可以。
前段時間,接觸了一個大我十歲的姐姐,她對我真的很照顧。其實,我也想和她嘗試著相處,因為她經濟條件很好。用比較俗套的話說,如果我可以和她結為夫妻,那麼,我至少可以少奮鬥20年。
然,愛情這種事,真的對湊不來。
在我們以普通朋友身份聯繫了一個月之後,我對這段關係的定義是:不合適,因為我對她沒有愛的感覺。
我也知道,沒有愛,也可以在一起生活。可能是因為她對我太好了,所以,我不想欺騙她的感情。
昨天,是我們最後一起共度晚餐,也是我唯一一次因為我倆吃飯買單。
我們聊了很多,我也說了很多心裡話。
散場的時候,她如是說:如果以後需要幫助,依然可以找我。
我知道,這只是場面話,客套話。
昨晚到家後,我莫名大哭一場。
或許,若干年後,我會因為錯過一個稀罕我且經濟條件很好的女生後悔。
但是,這就是我目前能做出的我認為對的選擇。
木子李編後語:
人與人之間最殘酷的結局並不是在一個人對你表白的時候,你給予了拒絕;而是你明知道你們之間不可能有結婚的結果,還要給他希望,並在他為這段感情傾注更多的時候,你說你倆不合適。
你現在依然年輕,關於未來婚姻,依然有挑選的時間,所以你的決定是:遵從內心的真實。
你是一個善良的人,且你也不可能一輩子都是沒房族。
希望你能夠用積極的態度,為有太多可能性的未來打拚。
至少,你現狀下,覺得這段感情只有感動的成分。
不欺騙一個對你好的人,其實也是一種善舉。
希望你能早一點遇到那個你喜歡著且不嫌棄你沒房,並願意和你一起為未來打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