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子逸
樊登在《陪孩子終身成長》一書里說過:
一個人和父母的關係就是他和整個世界關係的投射。
這句話,讓我想到了賀子秋。
回國後的賀子秋,活得侷促,無法肆意。他不敢直接回家,而是偷偷去看李海潮和李尖尖;他只想為李尖尖開了一間優質的咖啡館,卻忽視了客觀條件的掣肘而導致經營不善;他以為娶了李尖尖就是對李尖尖最好的照顧,殊不知,他對李尖尖只有親情,沒有愛情。
賀子秋原本是個聰明的孩子,卻又表現得格外笨拙。
我時常想,原生家庭不幸的孩子,大多如此吧。當賀子秋哭著質問賀梅,「為什麼每一次被拋棄的人都是我」時,我的心,一下子就疼了。
賀子秋,他,真的很讓人心疼。而造成他這些不幸的是,趙華光,更是賀梅。
隨著劇情的發展,賀梅漸有洗白的趨勢,但我要說:賀梅洗不白!大錯已鑄,再難挽回,況且她也從未想過要挽回,她要往前走,不回頭。
其一,「我沒能力養你,但我還是生了你。」
賀梅是離婚後生下賀子秋的,這一點,也是我十分不贊同的。生孩子孩子絕非小事,不能腦門一熱就做出決定。
那時候的賀梅剛離婚,娘家條件也不好,她自己的能力也十分有限,在這種窘迫的條件下生孩子,著實不理智。
畢竟,你要孩子的初衷,是為了孩子好,而非是為了讓孩子陪你一同走入更大的窘境。
電視劇《親愛的,熱愛的》里,蘇澄私自生下小艾,可現實條件下,她根本養不起。於是後來,她又將小艾推給了王浩。可小艾的到來,徹底攪亂了王浩原本寧靜的生活。
王浩質問蘇澄:「養不起為什麼要生?」
為了養孩子,王浩不得不放棄了正欲走向巔峰的事業,還要承擔著最好的朋友韓商言對他的恨意。
這還是王浩負責任,如果王浩是趙華光呢?
如果子秋遇不到李海潮這樣的老好人呢?那麼一個被母親拋棄的孩子,該怎樣艱難的長大。
子秋在鄉下過著怎樣的日子?
要幹活,不能上學,要忍受賀梅母親的罵和嫌棄。如果是這樣的生活,這樣的人生,賀子秋真的願意被賀梅生下來嗎?
所以我從來都覺得,這種「我沒有能力,我還必須要生你」行為,何其自私,何其不負責任。為了自己所謂的愛情,或者是為了自己所謂的「不忍心」,就不負責任地去決定了一個孩子的一生。
其二,「我扔了你,我就不要你了。」
賀梅表現出對賀子秋的態度自始至終只有一個,那就是我把孩子扔了,就不會再要。
我追劇時,因為有陳婷在前,也曾對賀梅的這種態度表示過好感。我覺得,她這樣無非是想讓李海潮安心,用行動告訴李海潮,這個兒子是李海潮養大的,子秋未來也將只會是李海潮一個人的兒子,跟她無關。再加上她坐了牢,好像她拋棄賀子秋就有了最好的解釋。
可看到賀子秋哭著去追車,看到賀梅讓司機開快一點,看到她對自己說,要往前走。我突然覺得賀梅太狠心了。她比陳婷還要狠。
她想過賀子秋的感受嗎?
完全沒有。
賀子秋一直保存著有賀梅照片的小鏡子,他沒事就拿出來看看,那是他的心結。他的記憶一直停留在了,賀梅對他說,媽媽會回來接你。
他不明白,他到底做錯了什麼,到底有什麼不好,他的媽媽就突然不要他了,明明她說過要回來接他的。
他等了賀梅那麼多年,他想要的是賀梅的解釋。他想要一個明白。
可是賀梅對他說:「我就是不要你了。我有了新生活,有了兒子,不要你了。」
拋棄了一次還不夠,孩子找到了她,她還要更狠心地再拋棄一次,才覺得是對孩子好。
不好意思,我沒辦法認同這樣的好,更沒辦法這種「二次傷害」的洗白。
賀子秋,最怕的是什麼?
不是賀梅還愛他,而是賀梅就是拋棄了他,就是不要他了。他就是個被親生母親拋棄了的孩子。
他不怕被愛,他怕的是被拋棄。
武志紅曾說:「我們擁有討好型人格,是一顆怕被拋棄的心在作祟。」
賀子秋因為怕被拋棄,才會更加努力去對李海潮和李尖尖好。他從小就懂事,從小就幫李海潮幹活。他不斷地向李海潮表示,他只有一個爸,就是李海潮。他比凌霄更寵愛李尖尖。
這到底是為什麼?
因為他怕被拋棄。他要很好,很好,才不會被拋棄。當他發現李海潮和李尖尖永遠不會拋棄他的時候,他一下子就有了要跟他們成為一家人的巨大執念。
他要把所有的好東西都給不會拋棄他的人,恰恰是因為他怕極了被拋棄。他一直想要找賀梅,不是為了確定自己被拋棄了,而是抱有了幻想,想要得到一個「賀梅沒有拋棄他」的理由。
可賀梅何其狠心,她明明有,但是自以為是的就是不說,並且告訴賀子秋,我就是不要你了。這句話對賀子秋的傷害何其大。這麼多年子秋對母親所有的幻想都破滅了。
他不得不告訴自己,他就是被親生母親拋棄的孩子。他的親媽就是不要他了。
其三,「我雖然不要你了,但我還要干涉你的生活。」
賀梅一直都覺得自己是愛賀子秋的,包括拋棄他,也是為了他能夠過更好的生活。但賀子秋,他是一個獨立的人,他有自己人格,有自己的思想。
不是賀梅覺得怎樣對他好,就是對他好。賀梅何其自以為是,她只是她想,她以為。而從來沒想過賀子秋,到底怎麼想,到底需要什麼。
她覺得再次拋棄賀子秋為了他好,她就說盡了狠話。等到她發現賀子秋過得不好,她就又按照自己的想法去找了趙華光。她給趙華光打電話,為賀子秋爭取了一百萬的補償。
這樣自以為是的賀梅,到底為什麼要被洗白?
說不要的是她,賀子秋傷透了心,終於徹底地不再對她抱有幻想,她又回來了,又開始對賀子秋表示關心。
有哪個孩子經得起這樣的反覆和折磨。
賀子秋徹底崩潰了。
他那麼努力地掙錢,就是為了跟趙華光徹底脫離關係。他用了多大的內心,才承受了賀梅帶給他的二次傷害,可是賀梅竟然反覆了,還去找了趙華光。
賀梅到底想要怎麼樣?
她以為賀子秋沒有思想,沒有心嗎?他是個活生生的人,不是一個任別人撿了,丟掉,撿了,丟掉的物件。
芭芭拉·金索爾夫說,母性的力量勝過自然界的法則。
而賀梅把母性最大的力量,都用來傷害賀子秋了。
其四,「我不要你,但我要別的孩子」。
賀梅洗白的另一個點,是她收養了冬冬。
她有錢了,她過好了,她不趕緊回來接賀子秋,她不趕緊回來感激李海潮,她不趕緊想著想著如何補償賀子秋。
而是,收養了冬冬。
難道她養了冬冬,管了別人的孩子,就能徹底彌補了她對賀子秋的傷害?
這是怎樣的自以為是,又是怎樣的自私!
她兩次拋棄賀子秋,都是她以為。她收養冬冬,也從來不是為了彌補賀子秋,而是為了她自己,為了她的好姐妹,為了彌補她內心的愧疚,跟賀子秋毫無關係。
她不要賀子秋,從來不會因為她養了別人的孩子,就洗白了。因為這跟賀子秋毫無關係,賀子秋受到的傷害,一點都沒少,反而更多了。
賀梅的確不容易。她被欺負,被開除,被房東趕走,被周遭人誤解,還誤殺了人,坐了牢,她真的很不幸。當然,她收養冬冬,也很善良,真的很「善良」。
可是她的不容易,並不能抵消子秋受的傷害。那四年,她情有可原,那麼那四年之後呢?她回來了,依舊沒有去找過子秋,沒有去彌補過。
因為不想「摘桃子」,就可以把自己的愛給別人的孩子,就可以對自己拋棄的孩子,能多狠心就多狠心嗎?
恕我不能接受,賀梅這樣的洗白。
太荒唐了。
到底什麼才是對「拋棄」的孩子,最好的彌補?
不拋棄他,就是對他最好的彌補。
如果真的拋棄了,那麼就看他的需求。如果他還渴望母親,那麼就給他這個世界上最真摯的母愛。就像李海潮說的一樣,子秋是渴望母愛的,既然如此,賀梅就該想著如何去好好地彌補子秋。如果子秋不需要了,那就走遠點,別打擾他。
永遠不要跟陳婷一樣,不想要了就扔,想要了就回來,還理直氣壯地拖累他,你沒資格。
更不要跟賀梅一樣自以為是,反反覆復,甚至是去找替代。如果你真的愛他,就把屬於他的愛,永遠留給他,不要給別人。更不要自以為是的進行二次傷害。
請你關注一下你的孩子,到底在想什麼。
如果你真的覺得欠了就欠了,這個孩子扔了,扔了就不想要了。那麼請你離他遠一點,不要在他能看到的地方,秀你過得有多好,你跟別人多麼母慈子孝。
有母如你,他已經夠痛苦了,你放過他吧。
既為陌路,那就永不相交。
既不願成為陌路,那就根據孩子的意願,去決定如何彌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