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讀《金婚》原著:頓悟大莊「拋棄梅梅娶莊嫂」,才是最狠的算計

2021-11-22     公子逸

原標題:三讀《金婚》原著:頓悟大莊「拋棄梅梅娶莊嫂」,才是最狠的算計

文|公子逸

年少時讀《金婚》,真的是完全讀不懂。

如今,再讀,反覆讀,突然頓悟了很多婚姻真理。如果說《父母愛情》的原著寫的是那個時代的婚姻悲劇,那麼《金婚》這本書,寫的就是我們平凡人最真實,也最殘酷的婚姻生活。

在這本書里,活得最真實,最清醒的男人是大莊,而最狠毒,最齷齪的男人,也是大莊。尤其是他拋棄梅梅,娶莊嫂的那段靈魂剖白,真的女人一定要讀懂,要記住。

原著里,大莊理直氣壯地罵著伺候他的莊嫂,對著佟志「靈魂剖白」:

我告訴你,你問我為什麼不找梅梅那樣的文化人兒?我真伺候不起。我這人懶啊,也沒耐心也沒長性,我得有人伺候我,我找女人狼點瘋點沒事,找老婆就得找奴隸,我老婆別看長得磕磣,可那句老話說得好啊,丑妻近地家中寶。我這老婆啊,就像扔在北大荒的小豬仔子,怎麼打怎麼罵都不急不惱,怎麼苦都能活下來,我圖的就是這個。

若你好幾遍讀了《金婚》原著,你會發現大莊遠比佟志真實,佟志在結婚的最初想要漂亮有文化的媳婦,等到他得到了之後,就又想要靈魂伴侶,並且,他骨子裡又想要莊嫂這種「能當奴隸當保姆」的媳婦。

他之所以比大莊過得痛苦,不過是他這輩子比大莊貪心太多了。

而大莊在婚姻的最初,就清醒地認識了自己,並做出了最狠毒的抉擇:不要漂亮有文化的梅梅,就要能「伺候自己當奴隸」的莊嫂。

要浪的,要瘋的。

縱觀全書,你會發現,大莊的花心,是有針對性的。

他從來不會招惹那種良家婦女,更不會招惹像李天驕這種一看就惹不起的女人。

原著里,當大莊看出了佟志和李天驕的眉頭,他這樣勸佟志:

我勸你啊,找樂子啊,抓住青春的尾巴什麼的,可別碰李天驕啊。這小女人,不尋常啊。
像這種女人,不會輕易動感情,動了,就要有結果。你要是不想跟文麗散夥,還當你那四個孩子的爹,你趁早離那小女人遠點。

可惜,佟志完全沒聽進去。而大莊跟梅梅談戀愛的時候,就知道梅梅的「瘋」和「浪」。因為知道,於是敢於在一起,也敢於拋棄,更敢於拋棄了還藕斷絲連著。

因為,一個很重要的點:梅梅自己樂意。她樂意被大莊耍,樂意被大莊騙,樂意被大莊不負責任。她不是因為愛大莊才如此,她就是自己本身就對男女關係很隨意,也想要圖一時的快活,才跟大莊這樣。

在跟大莊交往的女人中,不僅梅梅是這類的,其他女人也是這類的:主動的,浪的,瘋的。

大莊對這些女人的真實態度是什麼呢?

原著里,他關於花錢這方面,如此對佟志坦白道:

我給她們花錢?做夢吧!那得分人,我現在壓根兒不沾小姑娘的邊。那小媳婦小寡婦什麼的,那還用給她們花錢?她倒找給咱錢,咱都不一定待見她們呢。

細思,大莊這個人把戀愛和結婚分得何其清晰。他把戀愛當成了「玩」,他不想考慮責任,於是,在開始選擇的最初,他就是有條件,有目標的。他談戀愛,就是想白占便宜,想圖快活。

在這裡不得不提醒廣大女性:不要把男人對你的一點點示好,就當成了所謂的愛和喜歡。有時候,對方就是想要跟你玩一玩,看看能不能白占點便宜。就像大莊這種男人,他心裡把婚姻和戀愛分得清晰異常,談戀愛不是因為愛,而是因為寂寞了,想找個女人沒,逗個樂子。

於是,大莊秉持著「女人撲上來,有便宜不占白不占」的「精明」原則,在婚前跟梅梅曖昧著。可等到了考慮結婚的時候,他馬上就開始考慮「妻子」的真正用處了。

要奴隸,要小豬仔兒。

每次讀到大莊娶莊嫂的這段話,我都會想起《平凡的世界》里的王滿銀娶蘭花的那段話:

不知是哪一天,他睡在自己冰涼的土炕上,突然想到他要娶個老婆。腦子裡把前後村莊未嫁的女子一個個想過去,最後選定了雙水村孫玉厚的大女子蘭花。那女子長得還俊樣!再說,身體又壯實,將來砍柴、挑水、種自留地都行。這些苦活他不願干,也幹不了。

王滿銀為什麼想要娶蘭花?

因為,他不想吃苦,於是他想找個能吃苦的老婆來伺候他。

而大莊也是如此。

他結婚,不是為了愛,而是為了找個女人伺候他,任他打任他罵,能吃苦受累,伺候他的。

漂亮有文化的梅梅根本滿足不了這點。那些有文化還漂亮的女人,也滿足不了這點。唯有他的「童養媳」莊嫂能滿足這點。雖然,他成了城裡人,但是他並不想跟江德福一樣去娶一個資產階級的漂亮小姐伺候著,他想要在自己的婚姻里「當大爺」被別人伺候著。

為了得到這種「大爺」的待遇,他寧願娶個丑的,娶個沒文化的,娶個根本不愛的。

大莊這種男人,就是這輩子誰都不愛,只愛自己的那種男人。他對情感的事情,完全想得明白,他就是想要風流一輩子,也被別人伺候一輩子的。

自私到了極致,也現實到了極致。

可不得不說,他也壞到了極致。

可為什麼,他這種人就能得逞呢?

有良心的人。

佟志和大莊做了一輩子的兄弟,比親兄弟還親的那種。

佟志對於大莊的評價是這樣的:

莊嫂十歲就是莊家的人了,大莊要是不娶她,你讓莊嫂怎麼活下去?知道嗎?大莊是有良心的人。

多諷刺,對於莊嫂而言,大莊不拋棄她,就已經算是一個有良心的人了。因為對於莊嫂這種沒樣貌,沒文化的童養媳來說,大莊的不拋棄,就已經是最大的恩情了。

如果大莊不娶她,那麼她很可能這一輩子都要在農村過窮苦的日子,吃糠咽菜。而大莊娶了她,她便成了城市人,便可以吃的好一點,穿的好一點,而她的孩子,也會有一個更好的生長環境和前途。

你看,這就是物質的重要。

在那個年代裡,跟莊嫂一樣的女人,這輩子都是沒資格談愛情的。因為,她們首先要活著,要活得好一點。

這整本書里,我覺得最荒唐的一段話,就是佟志對於大莊這段三角戀情的定義:

我必須告訴你,大莊不是個壞人。他真是身不由己,你要恨就恨萬惡舊社會的封建思想。大莊也是受害者。他就像巴金小說里的那個大哥,愛的是梅表姐,可最後娶的卻是瑞鈺。他這輩子都會非常痛苦的。

真的,佟志這個人太虛偽了。這段三角戀情,真的要怪那萬惡的舊社會,因為那萬惡的舊社會才造就了莊嫂這種苦命的女人。

而大莊,從來不是什麼受害者。他是整個事件中最大的受益者。他誰都不愛,他更沒有一輩子痛苦。

一輩子痛苦的是莊嫂這個可憐的女人。正如文麗所說:她這輩子,就沒見過比莊嫂更不容易的女人了。

最後的痛哭流涕。

很多年前,我讀《金婚》原著的時候,我覺得大莊也是愛莊嫂的。尤其是,到了他們老年的時候,莊嫂病重,大莊痛哭流涕。

可如今再讀,哪裡是什麼愛情,根本就是一個斷奶的孩子,被斷奶時的幼稚哭嚎。

在醫院裡,莊嫂病重,大莊拿不了任何主意。佟志數落道:

你真是飯來張口,衣來伸手慣了,事事都是你老婆管。

等到大莊見了病床上的莊嫂,也完全是一副孩子哭泣的模樣,他說:

年輕的時候,我認為我掙錢我養家,我是這個家的擎天柱,到老了我才知道,支撐這個家的擎天柱是你啊。

重點從來不是「擎天柱」,重點是「到老了」。到了莊嫂快死的時候,大莊才意識到莊嫂對於這個家的付出,他才真正地開始意識到自己虧欠了自己的這個糟糠之妻。

而這種意識到,還僅僅是意識,到莊嫂去世,他都未曾付諸於行動。而這種意識,也從來不是出於愛,而是出於「快失去了才懂珍惜」。

莊嫂病了,去了,沒人伺候他了,他才想著要珍惜,太遲了,也沒用了。

至於他為什麼不跟梅梅在一起?

原著里,他倒是想過,但是梅梅卻從未想過。

莊嫂就那樣去了,而大莊這個人,我們一定要細看,再細看,因為那是很多男人最真實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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