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沒有簽拆遷協議情況下,房屋就被強拆了,是否違法?

2019-07-20     韓峰拆遷律師

「強拆」是指行政機關作為拆遷徵收方,在與被徵收人未達成補償安置協議的情況下,行政機關未履行法定程序進行告知,在被徵收人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出現被徵收人的房屋被強行拆除的情形。那麼不簽字房屋就被「強拆」,是否違法?

01 如果沒有簽字,同時在法定期限內提起相應的法律程序,則不能,否則屬於違法強拆。

02 如果只是不簽字,而在法定期限內不提起法律程序,又拒不搬出的,徵收方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拆除。所以抓住維權時效是關鍵。

但是如果真的遭遇強拆,可以按照下面方法,維權三步走。

一、整理證據材料

當遭遇征拆時,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收集證明房屋的證據,比如照片、錄像等資料,最好可以加帶參照物。

二、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對於房子已經被強拆的被拆遷人,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確認地方政府的強拆行為違法。此舉一方面是為了從法律上確認強拆行為違法,為請求賠償做鋪墊,另一方面也是為了主動搭建和拆遷方面對面的平台,創造雙方進行協商談判的契機。

三、獲取賠償或補償

不管是要補償還是要賠償還是兩者兼而有之的情況,被拆遷人都要注意:只有補償或賠償拿到手,才算是標誌著維權真的成功了。

不管訴訟結果是贏還是輸,也不管拆遷方有沒有在維權過程中服軟、認錯,這些都只是過程,我們最終的維權目的應當是依法取得應得的賠償或補償。

如果大家覺得自己的補償不合理或者相關問題,可以聯繫我,提供免費諮詢!點擊文章尾部「了解更多」免費諮詢我們。我們將為您帶來最專業的法律幫助。

來源網絡,如有侵權聯繫刪除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y/KO6RGGwBmyVoG_1Z4do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