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的我們也看過不少的名著小說,比如四大名著——《水滸傳》《三國演義》《西遊記》《紅樓夢》,金庸老師的小說也讓我看得愛不釋手。我相信大家看過《紅樓夢》的都知道,寶玉剛遇到黛玉時候說過這樣的一句話:「這個妹妹我曾講過的」,但這一句話其實飽含深意,與小說開頭的描述相互呼應,也預示了兩人之間將有一段故事展開~不僅如此,它還道出了無限悲憫,更讓人神曳魂搖。
看了這麼多優秀的作品,那麼你知道它們是如何寫出來的嗎?今天我們分享的《暢銷作家寫作全技巧》就會為大家揭開背後的真相,這本書是由日本推理小說家大澤在昌編著而成,他是名副其實的暢銷書作家,1979年以《復感的街角》獲得首屆「小說推理」新人獎,1986年憑藉短篇集《深夜曲馬團》再獲得第四屆日本冒險小說協會最優秀短篇獎。1990年發表的《新宿鮫》,獲得了第四十四屆日本推理作家協會獎和第十二屆吉川英治文學新人獎,更是將他推向了事業巔峰,之後《無間人形》獲得日本第一百一十屆直木獎,2000年《於心過重》獲得第十九屆日本冒險小說協會日本軍大獎,2004年又以小說《 PANDORA IS—LAND》摘得第十七屆柴田煉三郎文學獎。2010年大澤在昌榮獲第十四屆日本推理文學大獎,這是推理文壇唯一的功勞獎,專門嘉獎貢獻卓越的作家或評論家。
所以說這本書並不是紙上談兵,裡面有很多大澤在昌自己的寫作經驗和想法。在書里,並不是枯燥的知識點講解,而是通過生動的案例、幽默犀利的點評,將小說的角色塑造,敘事風格,故事結構等寫作常見問題進行了闡述,不僅如此,還分享了該如何維持寫作狀態,畢竟寫書並非易事,可以說這本書簡直就是一本「作家養成手冊」。
接下來就來和大家分享我看完本書的收穫:
那麼為什麼建議新手以第一人稱開始寫作呢?首先以第一人稱寫作能夠消除掉視角的混亂,在我們還沒有基礎的時候,貿然選擇用上帝視角的描寫,很容易會形成視角混亂,以至於不知道誰是誰,哪句話是哪個人說的,我看過不少小說,比如墨香銅臭的《魔道祖師》、貓膩的《擇天記》等都是採用了上帝視角,對故事進行展開,故事描寫得生動且有趣,讓人慾罷不能,我相信前面也一定做過第一人稱寫作的練習,所以才能夠有這麼好的作品呈現。
其次第一人稱寫作,就只能有一個信息入口,也就是我的所見所聞所感,這也是檢驗自己在受限的視角中能為讀者提供多少信息,能把故事構建到何種程度;很多時候我們總是在會不自覺地採用上帝視角,比如作者就給我們舉了個例子,比如虎的《晴眼》中的表達——「我的延伸陰沉下來」「我又變得雙頰緋紅」,這些都別人的視覺中能夠看到的東西,而我自己是看不到,所以進行第一人稱的寫作練習,能夠幫助我們減少這樣的錯誤產生,一切也顯得合情合理。
最後就是我們自己變成視角人物之後,作為講述者的「我」能夠向讀者傳達多少。書中舉了水母的《螢》這個例子,一個剛上幼兒園的小女孩去接電話,最多只能判斷是男人的聲音還是女人的聲音,而不能夠分辨不出來對方是年輕男子還是大叔。所以在使用第一人稱的時候,就必須完全從講述者的「我」的角度去思考,去描述,而不是想當然就寫出來。
這對寫小說來說是非常重要的。第一人稱的學習是非常必要的。
一部小說寫著寫著,變得無趣,這時候你要檢視下到底是出了什麼問題,是角色描述得太蒼白,還是的情節太過於單調,畢竟兩者缺一,作品很難稱得上有趣。如果角色不夠飽滿,那角色身上所承載的情節也會變得搖搖欲墜,所以想要承載飽滿的情節,那麼一個能夠支撐情節的牢靠角色就必不可少了。角色是支撐情節的重要載體,想要寫出一個優秀的故事,那麼角色的塑造必須是豐滿的。
小說因為是有多個故事情節所構成,如果的情節發展了,而角色必然會發生改變,如果角色一成不變,那麼是很難打動人心的,比如最近很火的《山河令》,男主溫客行本是鬼穀穀主,小時候的經歷讓他不得不逼自己變成厲鬼,但是誰又能夠想到就是這樣的一個人,遇到的阿絮這個人,經過和他的相處,讓他找回了通往人間的路,希望自己能夠擺脫鬼谷的身份,和阿絮生活在一起,最後和阿絮一起被困在武庫之中,兩人互相犧牲自己為對方續命~雖然這是劇集,但是小說的內容和此也是相通的,隨著故事的情節發展,角色也逐漸的變得豐滿起來,也讓人對書中人物心生幾分憐愛。
在設計角色的時候,我們要設定意外的角色。因為一開始以為是好人的角色,其實卻是壞人,這個在很多作品中被濫用,很多時候大家都能夠猜到結果,所以這種人物設定並不能讓人眼前一亮,很多時候只是起到推進劇情的作用,但是的「似壞實好」的人物設定往往能夠給人留下深刻的印象,比如說《寶蓮燈》里的二郎神,剛開始我們總是認為他是天庭的執法者,不能夠通融沉香去救母親,但到了最後,才發現他所做的一切都是想要幫助沉香救回自己的母親,這種設定讓故事更加豐滿,更有深度,也讓讀者有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一個好的小說,它的人物描寫一定是帶有自己鮮明的個性和特點的,所以我們對人物及場景進行描述時,細節描畫非常重要的,那麼我們該如何才能夠寫好的細節呢?「觀察生活」就是個好方法,上下班的路上,不要沉迷於手機,多看看身邊的人,多對周圍的人邊觀察邊想像。比如,通過穿著猜對方的職業?有沒有成家?打扮精緻的小姑娘是約會還是面試?一般來說,勞累了一天的人會變得沒有防備,這更能窺見人的本質。看得多了,用得多了,自然也就知道如何進行細節雕琢,對於細節的雕琢結果也就越好。
作者在書中也告訴了我們成為作家的要點:
首先我們需要確保文字的正確性,我們現在大部分時間都是用電腦寫作,就像此時此刻的我一樣,但是事實上,因為輸入法有的時候也是會出錯的,所以在我們寫作的時候,不妨放一本詞典在身邊,哪怕有一絲的猶豫,我們就翻閱下詞典,作者認為用詞用字正確,是對寫作者最基本的要求,如果通篇文章存在大量的錯別字,那麼就會讓我們對作者的好感大打折扣,真的是得不償失。
同樣地,練筆對於我們來說也是十分重要的,作者作為寫作大家,現在也每天至少寫10頁文字,多則20頁,第二天再重新翻閱稿子進行重讀,並對措辭進行檢查,對內容進行修改刪補,他告訴我們只有養成每日練筆的習慣,日日如此,筆耕不輟,才能夠讓我們思維變得靈活,寫起來就會越來越順暢。
寫作是個有難度的活,如果沒有足夠的積累和沉澱,很難長時間的輸出,所以讀書對我們就顯得非常的重要,只有不斷汲取書中的知識,我們才不會讓自己變得中空,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夠像活泉一樣,有著源源不斷的進步。
這本書幫助我梳理了寫作的很多難點,也讓我掌握了不少的技巧,真的對我的影響特別大,從今天起,讓我們一起寫起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