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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信:
木子李:
大學畢業後,在黑龍江做旅遊生意:我們那邊冬天的雪景很美。
結婚之後,因為老婆覺得黑龍江天氣太惡劣,就慫恿我定居三亞,我欣然同意:1)三亞幾乎近一半人,都是東北的;2)那邊旅遊市場比黑龍江更具有競爭力。
事實上,在三亞買房後,我的生意確實比在黑龍江的時候好,對此,我也非常開心。但是,開心的日子並沒有維持幾年:老婆在認識了一個做房地產生意的老闆之後,把我給綠了。
因為這件事,我曾去情敵的公司鬧騰,但是,對方身邊有保安,我根本沒辦法接近對方。
思來想去,我選擇和老婆離婚。
事實上,那男有老婆孩子,最終,也沒有因為我和老婆離婚,離婚娶我老婆。
在我們離婚大約一年後,老婆也和對方分手了。
現在,老婆又來找我復婚,我有些猶豫,不知道該不該答應。
如復婚,可能對孩子的成長有利;如不復婚,我心裡相對舒坦一些。
然,孩子現在確實需要照顧。
我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非常不開心。
木子李編後語:
出軌確實讓人覺得噁心。
事實上,很多夫妻在後出軌時期,也曾嘗試著原諒,但是,又共同經營了幾年婚姻生活後,還是宣告了離婚,源於:出軌給予的傷害還在那裡,沒辦法做到真正原諒。
你現在最犯難的事情:不想復婚,但是,孩子確實需要照顧;在離婚後的這段時間裡,你體會到了既當爹又當媽的辛苦。
在此情況下,若決定復婚,就需要對自己的心態進行調整:
1)一旦復婚,就要保證對婚姻的忠誠;
2)在生活中,忌諱指桑罵槐;
3)儘量將出軌這件事淡漠,並不要因此心存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