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期間實施
限制性交通管理的通告
為進一步推進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治理道路揚塵問題,改善高新區空氣品質,預防和減少大型貨車引發的道路交通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決定自2019年10月1日起,在市轄區部分道路對大型貨車、渣土車和商砼攪拌車採取限時禁行措施,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行時段:7時至22時。
二、禁行路段
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轄區路段:官埠大道、旗鼓大道、永安大道、書台街、茶園路、賀勝路、金桂路、青年路、龜山路、十六潭路、錦龍路、立幫路(原橫二路)、栗林路(原橫四路)、雙創路(原橫五路)
三、建議通行路段
咸通高速、蘄嘉高速
四、通行證辦理
高新區廠礦、企業因建設需要渣土車、商砼攪拌車通行的,由高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審核通過後,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通行證;高新區企業物流車輛需通行上述路段的,由高新區科技和經濟發展局審核通過後,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通行證。
請高新區各企業及機動車駕駛人嚴格遵守上述規定。對違反本通行規定的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予以處罰。
特此通告
咸寧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2019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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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咸寧微訊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y/6MqwRW0BJleJMoPMQsO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