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平時刷微博、看新聞,會不會對法律產生一些疑問?比如,為什麼撞死了人只判三年有期徒刑?為啥業主不能在小區曬被子?
今天,為了解答你的疑問,我們挑出了代表性的10個案例,告訴你為什麼法律會這麼判。
歡迎你查看下面的清單,不僅會刷新你對世界的認知,還能幫你更透徹地理解社會運行邏輯。
1
明明在自家門口,法律怎麼不向著我?
2019年西安的一位業主在小區綠地上曬被子,物業把被子沒收了,業主一紙訴狀把物業公司告上了法庭。最終法院判業主敗訴。
知識點:單個業主沒有隨意使用公共空間的法律權利。綠地是全體業主共有的公共場所,想在公共場所曬被子,需經全體業主同意,而物業就是受全體業主委託,進行管理。
2
道德上不完美的行為,法律管不管?
2002年江西省一對夫妻離婚後,法院把孩子判給了媽媽。但爺爺奶奶十分想念孫子,經常自行把孩子從幼兒園接走,孩子媽媽十分不爽,雙方互不相讓,鬧上法庭。最終法院判爺爺奶奶敗訴。
知識點:道德權利不等於法律權利。法律層面上,爺爺奶奶沒有單方面探視權,媽媽的做法雖然不近情理,但法律上沒問題。
3
一件事讓我不爽,能用法律打擊它嗎?
20世紀20年代,小說《尤利西斯》在美國雜誌上連載,其中有描述自慰的情節。一位讀者看了非常震驚,立即向檢察官舉報。但法院判定《尤利西斯》不是淫穢物品。
知識點:法律只關心「正常人」。法律在判定作品是否有傷風化時,不以極少數敏感者的反應為標準。
4
證據很清晰,為什麼卻無法定罪?
1994年,美國橄欖球明星辛普森的前妻被謀殺,警方發現的所有證據都指向辛普森。但是,強大的辯護律師團發現,警方在取證時有很多疏漏之處,向法庭提出諸多關鍵證據因為程序瑕疵而無效,最終辛普森無罪釋放。
知識點:司法機關在作出判決時,不能先入為主,程序正義必不可少。即便結果存在爭議,也要保證程序做足、做好。
5
贈與別人的財物,法律能幫我要回來嗎?
你一定看過這樣的新聞:結婚前男方一般要向女方送彩禮,但是婚沒結成,男方討還彩禮,女方拒不退還,鬧了起來,該怎麼辦?法律告訴你,彩禮可以看作「附條件的贈與」,條件是「女方要嫁給男方」,如果退婚,可以退還。
知識點:贈送財物時,要注意是附條件的贈與,還是單純禮節性的贈與。
6
法律判決不利於我,為什麼還要遵守?
古希臘時期,蘇格拉底公開挑戰雅典的公共信仰,被控褻瀆神明、敗壞青年等一系列罪名,被雅典陪審團判處死刑。他的朋友買通了監獄主管,想幫他越獄逃生。蘇格拉底卻拒絕了,他認為,審判完全依據雅典法律程序進行,具有法律效力。即使不同意這個判決,也得服從。
知識點:只要是經過正當程序作出的判決結果,就必須遵從。
7
為什麼造成的損失很嚴重,判刑卻很輕?
2009年,胡某夜裡超速行駛,撞死了人行橫道上的譚某。一審判決他交通肇事罪成立,處三年有期徒刑。很多人覺得「撞死人才三年,太輕了」。但實際上,在這個案子裡,按交通肇事罪最重就只能判三年,而更重罪名的則是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判死刑。
知識點:量刑輕重的一個重要前提是,定什麼罪名。
8
真的判了錯案,為什麼也要維持原判?
著名紀錄片《製造殺人犯》講了這樣一個故事:一個16歲少年涉嫌強姦和殺人,美國警方獲得了他的認罪口供,法庭判定謀殺罪名成立。10年後,大家發現他當初被警察誘供了,造成了冤案。於是他向法院上訴,但最終法院維持原判。
知識點:一件案子終審後就不再反覆重審。沒有終局性,法律就無法完成解決糾紛、維護秩序的根本目的。
9
為什麼有些判決會犧牲「個案正義」?
1805年,美國一個人發現一隻狐狸,開始追捕,就在要抓住狐狸的時候,半路突然殺出另一個人,直接拿槍把狐狸打死了。兩人鬧到法庭。最終,法院把狐狸判給了開槍的人。
知識點:判斷產權歸屬,誰追不重要,誰拿到手才重要。如果判追狐狸的贏,以後就會同時出現好多追捕的人,產權歸屬就會極不確定,甚至有海量糾紛鬧到法院。
10
確實違法了,為什麼不罰?
你肯定看過電影《我不是藥神》。「藥神」的原型陸勇是白血病患者,由於不堪忍受高藥價,不得不從海外代購仿製藥,還通過網購信用卡為病友代購。後來,他因為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銷售假藥罪被抓了,但檢察院決定不起訴他。
知識點:《刑法》規定,違法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被視為犯罪。陸勇雖然有違法行為,但是為了救人,沒危害社會。你看,法律也不是完全鐵面無情的。法律是有例外的出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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