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年底最後兩天,想著張庭的瓜應該是壓軸了吧,沒想到另外一個張家人——張信哲也遞瓜了。
據北京商報報道,有網友實名舉報稱,張信哲代言賭博網站,並涉及到在內地幫助推廣的問題。
「本人實名舉報歌手張信哲,2020年2月20日公開在疫情最嚴重的時刻,公開代言菲律賓網賭詐騙平台,公開挑戰公安部零容忍底線。」
黃賭毒三大惡,明星圈是要把這「賭」的版圖給拼上?
有人會給明星開脫啊,說人家只是代言,又不是開賭場。
確實,從現實里我們可以知曉,明星代言費是大把大把地拿,但出事了,卻賴不到他們身上。
今年多起明星代言風波中,公開可查有一例受到行政處罰:
「北京市海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為,一男性綜藝明星在廣告中利用自身知名度為女性內衣作推薦,屬於廣告代言行為,且未使用過該商品,並在廣告文案中發布有辱女性尊嚴的文案,被處以累計罰款87萬餘元的行政處罰。」
更多的「翻車」明星,除了當時陷入輿論風波,多數都沒有受到實質性懲罰。
如去年8月,一女明星因代言「中晉系」投資理財產品被起訴。
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認為,難以認定該女星明知或應知廣告內容虛假,也無證據證明其牽涉在集資詐騙罪中,故未支持「中晉系」集資詐騙案中一位投資者的賠償請求。
代言的收益高,拍個海報、出來站個台,幾百萬、上千萬的代言費就到手了,但卻從不承擔代言背後的風險。
02
企業喜歡找明星代言,看中的就是明星的影響力。
多少人也是看到了有明星站台,才去購買、投資企業宣傳的產品,這都是真金白銀去支持。
但信任往往換來的是傷心碎一地。
前幾年P2P盛行,為了攬財,P2P公司高價請明星代言。
公開數據顯示,2015年至今,至少有30多位明星以「首席體驗官」「形象代言人」或入股的方式,為e租寶、中晉資產、團貸網、愛投資、愛錢進等10多家P2P平台站台。
涉及明星包括黃曉明、范冰冰、張鐵林、汪涵、杜海濤等。
當P2P暴雷,公司捲款跑路,老百姓損失慘重,之前出面叫大家投錢的明星卻不用負責任。
還有這些年火熱的奶茶、餐飲加盟,企業花錢找明星代言,收割一波加盟商,然後跑路走人,留下一地雞毛。
藉助明星光環撈錢撈得最有規模的,要數這兩天上熱搜的張庭林瑞陽夫婦。
兩人名下的TST公司涉嫌傳銷,被凍結資金6個億,而根據媒體猜測,因為TST在業界可是一家規模相當大的公司,還上榜過納稅百強企業名單,這次涉案金額可能高達數百億。
如果情況屬實,又不知道有多少家庭因此遭殃。
而為TST占過台的明星,高達數十個,這些人前風光、背後撈錢的大明星們,會不會又以一則道歉公告就撇清關係呢?
03
沒有後果的代言,也助長了明星胡亂為企業站台的膽子,反正出事了我又不用賠錢,這代言費拿了再說,企業好與壞,老百姓賺與虧,都與我無關。
明星代言,本來是企業營銷的常用手段,但現在卻被玩成了割老百姓韭菜。
明星代言的後果,建議參考前段時間「獨立董事承擔過億連帶賠償」這事。
康美藥業因年報等虛假陳述侵權賠償證券投資者損失24.59億元,而作為花瓶的五名獨立董事,加起來需要承擔3.69億的連帶責任。
這五位獨董中,有4人均為大學教授,平時就是開會簽字,每年的酬勞僅十萬元左右。
這件事出來後,嚇得A股上幾十名獨董紛紛辭職,為了這點錢去承擔那麼大的責任,人間不值得。
人家獨董年薪十萬,但被判賠償過億連帶責任。
明星拿幾百萬、上千萬代言費,出事了,卻一毛不拔,這不應該吧。
明星既然給企業代言了,就是企業的一分子,老百姓也是信任明星才掏真金白銀,出事了,明星必須承擔連帶責任。
你可能會說了,明星又不是專業人士,他們也不可能去辨別企業產品的真偽啊。
確實,明星自己辨別不了,但他不是有工作室嗎?不是有團隊嗎?甚至還能花錢請人去幫自己甄別啊,一句我不懂,我就不用負責任,這說得過去嗎?
你拿錢了,你就得負責任,而且你還是成年人,不能拿無知者無罪來開脫。
連帶責任一上,明星就不敢再亂代言了,就像之前P2P暴雷的例子,要是代言明星承擔10%的連帶責任,那就得賠進去上億元,看他們還敢不敢只收錢不辦事。
在連帶責任的重壓下,明星還敢代言,說明這產品極有可能是這位明星找人甄別過,大機率是靠譜的。
那老百姓掏錢支持,也更放心。
04
明星代言的法律責任,其實是有明文規定的。
按照廣告法,明星代言的產品或者服務出現問題,根據具體情況,有些是需要承擔責任的。
不少明星代言雖然「翻車」,但受到處罰的並不多。
這時候,需要一個重判的案例來警示世人。
獨立董事當花瓶這事,在A股已經是公開的秘密,但一直以來這些拿錢不辦事的獨董也沒受到牽連。
直到康美藥業財務造假案,這些獨董才被判承擔過億的連帶責任,這也嚇得其他公司的獨董紛紛離職。
亂世用重典,解決明星胡亂代言、站台的現象,重判一起,這些明星以後就學乖了。
就從TST這起案件開始吧,涉案金額預計幾百億,讓所有為其站台的明星承擔10%的連帶責任,讓他們賠個家底清光,看他們以後還敢不敢去幫非法企業去割老百姓韭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