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戀平台起訴自家紅娘 懷疑後者介紹熟人相親套取提成款

2020-04-13   四川政法聲音

來源:封面新聞

日前,有媒體報道,百合網紅娘陳女士通過自己所在平台的相親服務,撮合了自己的表弟楊先生與該平台女會員王女士,並要求百合網按照「結婚保」服務規定,退還回當初繳納的會員費6.88萬元,但遭到了平台方拒絕。

4月11日,百合佳緣成都分公司門店負責人葉軒向封面新聞記者回應稱,「紅娘陳女士是通過其他方式介紹了楊先生與王女士認識之後,再讓兩人來到百合網上錄入個人信息成為會員,涉嫌惡意串通客戶或第三方到公司簽署合同,騙取提成款。」目前,百合網在內部調查之後,認為成都分公司門店紅娘陳女士存在職務欺詐和不當獲利行為,將其辭退,並已啟動司法程序,捍衛合法權益。

服務期內要求退還相親服務款被拒

平台:紅娘利用職務欺詐不當獲利

2019年,在成都工作的90後楊先生在親戚的推薦下,得知了百合網「結婚保」服務,並在去年5月17日,與百合網簽署合同,通過分期付款方式繳納了6.88萬元。百合網方面告訴記者,楊先生的經辦人是其四表姐,即在百合佳緣成都分公司工作的紅娘陳女士。

據百合網視頻資料介紹,「結婚保」服務規定,「紅娘將一對一根據(客戶)的擇偶要求進行匹配對象,只要在服務期內結婚,就可以選擇全返還或者百合婚禮服務」。

王女士簽署的承諾書


百合網方面告訴記者,陳女士成為了自己的表弟楊先生的紅娘。楊先生通過陳女士提供的紅娘服務,最終於去年9月份同另一名會員王女士見過幾次面後,在去年12月3日登記結婚。

百合網方面透露,楊先生與陳女士本以為當初繳納的6.88萬元會員費會悉數退還,然而事實是,百合網所在的百合佳緣網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相關人員在調查了楊先生與王女士相親的數據後發現,楊先生所購買的「68800結婚版合同」系其表姐陳女士親自為其辦理。同時,王女士在楊先生家人的介紹下成為其女朋友後,才由陳女士將王女士的資料錄製成百合網佳麗會員,隨後又親自安排二人見面。而對於這一點,紅娘陳女士及楊先生、王女士都否認他們三人在此前認識。

「公司調查發現了紅娘陳女士在此單服務中存在職務欺詐及不當獲利行為,按照公司相關規定,已將其辭退,同時公司法務部門正對其提起訴訟。因此用戶楊先生提出的退款程序已經被凍結,待經過法院判決後,公司會嚴格按照判決結果進行處理。」該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

二人相親前疑似已由親友介紹認識

陳女士:會選擇司法途徑維權

顯然,紅娘陳女士是否事前就與楊先生、王女士認識,成了這起糾紛的重點。

在百合網向封面新聞記者提供的一份電話錄音材料中,記者聽到,在一位百合網工作人員詢問王女士是如何被引入作為會員時,疑似陳女士回應:「這個女娃娃是我們親戚的朋友,給他/她介紹的,才後來錄的資料。」工作人員進一步詢問,「相當於是你們家裡面人給他/她介紹的,後來你才給她錄的資料?」疑似陳女士回應:「也可以這樣說。」

王女士的錄入數據


拿著這份錄音材料,記者撥通了陳女士的電話向其求證。在電話那頭,陳女士先是沉默不語,在記者的反覆追問下,陳女士才表示:「我給他們介紹認識,他們是先加的微信。」當記者問及是先認識還是先錄入的資料時,陳女士說:「我最開始是錄入了資料的吧?」

在百合網提供的一份王女士錄入會員的資料中,記者也發現了一些蹊蹺。在紅娘推薦時間、確認約見時間以及錄入系統的時間都為2019年9月24日,而且前後不超過3個小時。也就是說,王女士在錄入系統後,很短時間內就得到了紅娘陳女士的推薦並立即確認了約見。

而在另外一份由王女士簽署的承諾書中也註明了,「承諾在開始接受『VIP紅娘一對一推薦服務』時是單身狀態,即沒有配偶或固定的男/女朋友」。

百合網提供的返還會員費記錄


在電話那頭,陳女士告訴記者,自己的訴求為退還表弟楊先生當初繳納的6.88萬元會員費。而對於百合網退還費用是噱頭還是確有其實,記者也看到了一份由百合網提供的退款明細,裡面清楚地註明了「世紀佳緣-VIP結婚返還版返款」。對於下一步的打算,陳女士表示自己會選擇司法途徑,但具體的進度不便透露。

公司已啟動司法程序

律師:可依據員工承諾文件追究責任

目前,百合網已啟動司法程序,公司的法務部門正對陳女士提起訴訟。該公司的法務人員告訴記者,目前已進行到了受理審查階段。

這起因糾紛該如何解決?北京國楓(成都)律師事務所劉元濤律師建議,公司可依據員工承諾文件追究紅娘相關責任。

劉元濤律師認為,紅娘陳女士與當事人楊先生、王女士均跟百合網簽署了相關的合同及承諾。若員工存在職務欺詐行為,公司可依據與紅娘之間的協議及承諾文件追究紅娘相關責任。對於,公司是否應該退還楊先生、王女士當初繳納的會員費,則需要看公司與楊先生、王女士簽署的合同內容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