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你的衣食住行將有這些變化!

2019-12-01     天津落戶政策解讀

一轉眼

2019已經走到了最後一個月

剛剛到來的12月

給我們帶來了一大波新規、新事

它們將讓你的衣食住行

大!變!樣!

01

天津計程車調價

經市政府批准,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運輸委日前聯合印發《關於調整本市客運出租汽車價格的通知》,本市於12月1日起調整計程車基本運價,適度提高起步價和車公里運價,同時執行新的運價與燃料價格聯動機制。

將1元燃油附加費併入起步價;

排氣量1.6升及以下車型,起步價由3公里9元調整至11元,3公里以上部分由每公里1.7元調整至2.2元;

排氣量1.6升以上車型,起步價由2公里9元調整至3公里13元,3公里以上部分由每公里2元調整至2.5元。

02

天津開通身份證自助受理

為有效解決群眾辦證排隊等候、身份證照片和本人期望差距較大等實際問題,自12月1日起,市公安局人口管理總隊正式在全市範圍內開通居民身份證自助受理服務。

凡本市戶籍居民,如果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損壞需要換領、丟失需要補領,或者證件機讀失敗、住址變更的,都可以通過辦證窗口的自助辦證機自助辦理了。目前,市公安局已為全市各分局人口服務管理中心和居民身份證受理點,配備了居民身份證自助受理機。

只要按照自助辦證機語音提示,拍攝照片,核驗身份信息,掃描戶口簿,採集指紋信息,選擇領證方式,核對辦證信息,繳納工本費,列印《受理回執》,全程3分鐘即可輕鬆完成。同時,考慮到居民消費大多習慣使用移動支付的實際情況,自助辦證過程中的繳納證件工本費和郵政速遞費用,均可使用微信或支付寶掃描二維碼進行支付。

03

「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

昨日,天津政務網發布《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天津市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方案中明確,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全市範圍內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

04

公租房開始新一輪認租

11月21日, 天津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發布《關於受理公租房項目承租資格申請有關事項的通告》。

從今年12月2日至12月6日,市內六區、環城四區住建委受理秋麗家園、盛福園、盛康園等項目1100餘套一居室/一個居住空間零散房源的承租資格申請,同時受理大寺新家園(佳和賢庭、佳和惠庭)、盛福園項目二個居住空間房屋的承租資格申請。從12月9日起,繼續受理大寺新家園(佳和賢庭、佳和惠庭)、盛福園項目二個居住空間房屋的承租資格申請。審核合格的,相關區住建委向符合條件的家庭開具《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賃住房承租條件通知單》。

05

疫苗全流程可追溯

12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將正式施行。這是我國首次將疫苗管理上升到國家法律層面。天津在全國率先與國家疫苗追溯協同服務平台順利對接,在天津市實現疫苗從生產、流通到使用各環節的全流程可追溯監管。

據悉,市民可以通過市藥監局官方微信公眾號「天津藥監」「天津藥品查詢」以及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的「健康天津」App三種途徑,採用掃描接種本上的條形碼、疫苗包裝盒上的電子監管碼、輸入疫苗批次號三種方式查詢所接種疫苗的信息。天津作為疫苗追溯建設試點省份,先行先試,最終實現疫苗產品的來源可查、去向可追、責任可究,有效強化疫苗質量管理和風險控制,將「最嚴格的管理制度」落在實處。

06

天津方特歡樂世界閉園升級改造

12月1日起,天津方特歡樂世界正式進入冬歇期,將閉園進行基礎設施升級改造及設備維護,進一步優化旅遊環境,在此期間暫不對外開放。

預計2020年正月初一開園迎客,屆時正值春節假期,方特歡樂世界將推出一系列熱鬧的節日活動,與遊客一起共慶新春佳節。

07

《生活垃圾分類標誌》標準正式實施

住建部發布的《生活垃圾分類標誌》標準,自12月1日起正式實施。生活垃圾類別調整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餘垃圾及其他垃圾4個大類和紙類、塑料、金屬等11個小類。

08

高鐵票價最大折扣額度5.5折

今年11月,包括中國鐵路上海局集團公司、成都局集團公司、蘭州局集團公司、廣州局集團公司、南寧局集團公司等,均發布消息稱,自12月1日起,對所屬高鐵動車組列車執行票價優化調整。最大折扣幅度5.5折,總體上是有升有降

09

《攜號轉網管理規定》正式實施

工信部印發的《攜號轉網服務管理規定》自12月1日起實施。《規定》明確:

電信業務經營者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阻止、拖延向用戶提供攜號轉網服務;

不得採取攔截、限制等技術手段影響攜號轉網用戶的通信服務質量;

不得編造、傳播攜號轉網虛假信息或者誤導性信息,隱瞞或淡化限制條件、誇大優惠事項或攜號轉網影響、欺騙誤導用戶等。

10

辦理手機號需要人像比對

據工信部《關於進一步做好電話用戶實名登記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電信企業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實體渠道全面實施人像比對技術措施,人像比對一致後方可辦理入網手續

此外,要求電信企業自2019年12月1日起通過自有營業廳向用戶提供查詢名下手機號碼的服務,對用戶提出存在異議的手機號碼應立即組織核查和處理,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11

未經批准進口境外藥品不算「假藥」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於12月1日起施行。

新修訂的《藥品管理法》對無證生產經營、生產銷售假藥等違法行為,罰款數額由貨值金額的二倍到五倍提高到十五倍到三十倍,貨值金額不足十萬元的以十萬元計,也就是最低罰款一百五十萬元。生產銷售劣藥違法行為的罰款,也從貨值金額的一倍到三倍提高到十倍到二十倍。

該法還明確,對假劣藥違法行為責任人由十年禁業提高到終身禁業,對生產銷售假藥被吊銷許可證的企業,十年內不受理其相應申請。

新修訂的《藥品管理法》明確,從境外進口藥品,即使在國外已經合法上市,也必須要經過批准。不過未經批准進口境外藥品,雖然仍是違法的,但不再以「假藥」論處。對於進口少量境外合法上市的藥品,情節較輕的,可以減輕或者免予處罰。

12

食品安全迎最強監管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12月1日起正式實施。《條例》按照「最嚴格監管」要求,在食品安全法的基礎上,進一步補充和完善了相關制度規定。

《條例》規定,對故意違法、性質惡劣、後果嚴重的行為,除了對企業進行處罰外,還要對企業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罰款,最高可處其上年度從企業所獲收入的10倍

《條例》明確,禁止利用講座等方式對食品進行虛假宣傳,非保健食品不得聲稱具有保健作用,不得發布未依法取得資質認定的食品檢驗機構出具的食品檢驗信息。

此外,《條例》明確要求建立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建立嚴重違法生產經營者「黑名單」制度。

13

完善健康保險相關制度

新修訂的《健康保險管理辦法》12月1日起施行,《辦法》明確,保險公司銷售健康保險產品,不得非法搜集、獲取被保險人除家族遺傳病史之外的遺傳信息、基因檢測資料,不得誇大保險保障範圍,不得隱瞞責任免除。

14

涉稅事務程序進一步簡化

稅務總局發布公告,自12月1日起,進一步簡化部分稅務行政許可事項辦理程序,包括簡併延期繳納稅款等事項申請文書,減少資產負債表等材料報送,簡化稅務文書送達程序等。

15

規範商標申請註冊行為

為有效規制惡意商標申請註冊行為,《規範商標申請註冊行為若干規定》12月1日起施行。《規定》明確,商標註冊部門在審查過程中,根據輿情、舉報線索等發現相關申請屬於惡意的,應當駁回。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y/2j4LzG4BMH2_cNUgHvUi.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