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誤」與「對規則理解不充分」不是違規減持的藉口

2022-12-13     皮海洲

原標題:「失誤」與「對規則理解不充分」不是違規減持的藉口

最近華安證券重要股東東方創業違規減持一事受到市場的廣泛關注。東方創業原是華安證券持股5%以上大股東,不過在今年8月8日至11月8日的三個月里,東方創業累計減持100萬股,累計變現518.1萬元,持股比例也由5.0087%降至4.9874%。

但在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後,東方創業於2022年11月15日至18日期間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再次減持所持有的華安證券股票275萬股,累計減持金額1388.4萬元,減持股份數量占華安證券目前總股本的比例為0.0585%。而這次的減持行為構成了違規。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問題解答(一)》第5項規定:「大股東依據《細則》通過集中競價交易、大宗交易、協議轉讓等方式減持股份至低於5%,自持股比例減持至低於5%之日起90日內,通過集中競價交易、大宗交易繼續減持的,仍應遵守《細則》有關大股東減持的規定」。而東方創業本次減持區間在自持股比例減持至低於5%之日起90日內,且未在15個交易日前向上海證券交易所備案及公告減持計劃,未遵守上述相關減持規定,因此構成違規減持。

針對上述違規減持行為,東方創業出具書面說明稱,並非其主觀故意行為,主要系對減持相關規定解讀理解不充分,已進行了深刻自查和反省,並就因此造成的影響深表歉意。同時,東方創業還承諾,後續將再次組織相關人員認真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嚴格遵守相關規則,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東方創業違規減持一事已經發生,如何處理此事,市場對此高度關注。因為東方創業的違規減持是有代表性的。實際上不少上市公司重要股東都把自己的違規減持歸結為「失誤」或「對規則理解不充分」。如東威科技11月2日晚間公告稱,公司特定股東謝玉龍在「未提前15個交易日預先披露減持計劃」的情況下,於7月30日至10月14日期間,通過集中競價減持了50萬股股份,成交金額高達7561萬元。東威科技稱,謝玉龍此次違規減持是「對減持承諾理解的偏差導致誤操作」。

也正是因為有了「失誤」或「對規則理解不充分」的藉口,以至一直以來上市公司重要股東違規減持不斷。據不完全統計,2022年年內41家上市企業,去年64家上市企業涉及相關違規。違規減持的股東或者高管大多解釋為對規則理解不充分、操作失誤,並非主觀故意違規減持。對未能進行信披而致歉,並且表態吸取教訓、進一步學習法律法規云云。

實際上,正是因為有了「失誤」或「對規則理解不充分」的藉口,不少股東的違規減持因此逃過了處罰,有的股東也僅僅只是被監管部門作出「警示」的行政監管措施。如今年5月30日晚,亞振家居發布公告稱,公司股東上海浦振及上海恩源近日收到中國證監會江蘇監管局出具的《江蘇證監局關於對上海浦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恩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2〕55 號),上海浦振和上海恩源兩位股東因為涉及違規減持被江蘇監管局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可見這兩位股東雖然因為違規減持被警示了,但他們卻沒有因此而蒙受任何損失。

其實,不論是「失誤」還是「對規則理解不充分」,《證券法》都沒有為其免責。只要是違規減持,就該依《證券法》受到查處。《證券法》第一百八十六條明確規定,對有關股東違規減持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買賣證券等值以下的罰款。」

實際上,今年5月,證監會首次依法對違規減持的股東依法作出了處罰。5月27日晚,藥明康德公告,其股東上海瀛翊已收到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因未按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減持股票,證監會責令上海瀛翊改正、給予敬告,並處於2億元罰款。這是證監會開出的首張違規減持罰單。投資者期待著監管部門能夠對所有違規減持的股東一視同仁,嚴格執法,依法對違規減持者予以嚴懲。而不是讓一個個違規減持的股東逍遙法外。因此,這一次東方創業的違規減持會不會受到查處,投資者都拭目以待。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y/2b924273ebfb7b7bfc0567f0a363bc3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