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怪殲-10一直賣不出去,美軍售「秘訣」,中國一輩子都學不會

2024-10-13     利刃號

美國是世界上最大的軍火出口國,2023年財年,美國武器裝備出口金額達到創紀錄的2380億美元,占全球總市場的40%,遙遙領先其他國家,而中國雖然的武器裝備發展速度雖然很快,但是目前在國際軍火市場上的出口占比只達到5%左右。中美在武器出口領域的差距如此懸殊,固然有美製武器擁有豐富實戰經驗等因素的影響,但其他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原因,那就是美國掌握了一個軍售「秘訣」,而這個「秘訣」中國一輩子都學不會。

10月10日,路透社報道稱,美國司法部已要求薩博北美公司提供相關信息,對巴西2014年採購薩博「鷹獅」戰鬥機一事展開新的調查,美國司法部聲稱該交易涉嫌腐敗。

這件事就非常奇怪了,巴西買瑞典公司的戰鬥機,結果卻是美國司法部介入了,認為巴西與瑞典公司的軍火貿易涉嫌腐敗,要求瑞典公司配合調查,不知道的人還以為薩博北美公司是美國的呢!

這件事的起因始於2014年,當時巴西空軍進行了新型戰鬥機的招標工作,瑞典薩博公司的JAS-39「鷹獅」戰鬥機、波音公司的F/A-18「超級大黃蜂」戰鬥機以及法國達索公司的「陣風」戰鬥機參加了競標,最後巴西空軍選擇了薩博公司的「鷹獅」戰鬥機,以54億美元的價格採購了36架。

輸掉了競標的美國心裡自然不服氣,那可是整整54億美元的大單,即便是美國丟掉了都會感覺到肉疼。結果不久之後,巴西這邊就出事了,2016年,巴西檢察官指控巴西總統盧拉利用自己的影響力幫助薩博公司贏得了競標,但是經過多年調查,巴西與瑞典當局宣布調查已經結束,沒有證據表明盧拉與薩博公司有任何不當行為。人家當事人雙方都宣布結案了,結果美國這個「世界警察」卻不答應了,直接來了一個「長臂管轄」,宣布介入此案,還給薩博公司與巴西總統扣上了「涉嫌腐敗」的帽子。

更諷刺的是,薩博公司絲毫不敢忤逆美國,在聲明中表示「打算遵從要求提供信息並與美國司法部合作」。按照這個趨勢發展下去,薩博公司可能會面臨巨額罰款,甚至可能被禁止參與到未來的國際軍火招標。

那麼薩博公司真的涉嫌腐敗嗎?這其實已經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美國怎麼想,只要美國說薩博公司在這次競標中存在腐敗問題,那薩博公司就存在腐敗問題,哪怕薩博公司冰清玉潔,如果美國說薩博公司不存在腐敗問題,那薩博公司就沒事了,哪怕薩博公司確實存在腐敗問題。這就是美國的「秘訣」,擁有對競爭對手的不對稱打擊能力,美國想搞黃競爭對手的買賣,簡直太輕鬆不過了。美國有一部《反海外腐敗法》,原本是旨在限制美國公司利用個人賄賂國外政府官員的行為,但是這部法律導致美國公司難以賄賂海外政府官員,導致美國公司在海外市場上處於競爭劣勢,畢竟如果美國公司如果不賄賂他國官員,而競爭對手公司卻可以賄賂,那美國公司贏得競標的可能性就大大降低了。

於是美國一邊希望將《反海外腐敗法》國際化,要求其他國家也頒布類似的法律,另一邊還對《反海外腐敗法》進行修改,擴大其管轄範圍,只要影響到了美國的利益,哪怕是外國公司或者自然人,都會受到《反海外腐敗法》的「審判」,相當於「用明朝的尚方寶劍斬清朝的官」。

這就給了美國相當大的操作空間了,只要自己輸掉了競標,就可以拿出《反海外腐敗法》調查競爭對手的公司,哪怕沒攪黃競爭對手的生意,也能把競爭對手的名譽搞臭,屬於穩賺不賠了。雖然許多西方國家都有類似的法律,但是因為國力問題,這些國家的法律在國際上行不通,屬於形同虛設,只有美國能夠在全球實施自己的「司法霸權」。

就比如薩博公司這次乖乖配合美國公司的調查,並不是薩博公司骨頭軟,而是的確寄人籬下,不得不低頭。別看薩博公司技術實力挺強勁,一個小國能研發出「鷹獅」這樣先進的戰鬥機,還能從美國軍火商嘴裡搶食,但是「鷹獅」戰鬥機許多關鍵技術其實是由美國把控的,就比如「鷹獅」戰鬥機使用的RM12發動機,就是美國通用電氣公司與瑞典沃爾沃公司在F404發動機基礎上合作研發的,最大推力54千牛、加力推力80千牛。而最新的「鷹獅」E/F戰鬥機,使用的則是RM16發動機,其實就是美國F414發動機的授權仿製型號,最大加力推力提升到98千牛。

又比如「鷹獅」戰鬥機的電傳飛控系統,當年瑞典自己搞不定鴨式戰鬥機的電傳飛控,在試飛中曾經引發過墜機事故,最終只能找美國公司幫忙改進電傳飛控。可以說,「鷹獅」戰鬥機許多核心技術,目前依然掌握在美國手裡,只要美國展開制裁,薩博公司的拳頭產品立即就會陷入停產狀態,因此薩博公司面對美國的無理要求,也只能乖乖的逆來順受,生不起絲毫的反抗想法。

哪怕是一家完全不依賴美國的公司,面對美國的「長臂管轄」,也很難進行抵擋。就比如法國的阿爾斯通公司,原本是世界500強,曾經橫跨全球電力能源與交通運輸行業的商業巨頭,技術實力連美國同類公司都相形見絀。當年阿爾斯通與美國通用電氣公司在全球市場的競爭非常激烈,可以用「火花四濺」來形容。

2013年,阿爾斯通公司的高管皮耶魯齊被美國聯邦調查局探員逮捕,關在了羅德島一間戒備森嚴、關押暴力罪犯的監獄裡。在美國司法部門的威逼利誘下,皮耶魯齊被迫簽署了認罪協議,承認在與美國企業的競爭中存在賄賂他國官員的行為。然後美國檢察官就拿著阿爾斯通的所謂「秘密談話錄音」,對阿爾斯通公司進行「圍獵」,對其開出了天價罰單。2014年,阿爾斯通最後跟美國司法部達成認罪協議,被處罰金7.72億美元。後來美國公司又趁著阿爾斯通公司陷入財政危機的情況下,趁機收購阿爾斯通的核心產業,成功將其肢解。

而薩博公司和阿爾斯通公司的遭遇,僅僅是美國濫用「司法霸權」的冰山一角,任何跟美國公司在國際上競爭的企業,都可能遭到美國司法的長臂管轄,除了中國的華為公司,很少有其他國家的公司能全身而退。

有了這一招,只要美國軍火公司參與的國際競標,大部分國家基本都會望而卻步,哪怕有其他國家的公司敢參與競標,舉辦競標的國家,往往也會因為承受不住政治壓力,而傾向於選擇美國公司的產品。比如幾年前土耳其舉辦的防空飛彈競標,中美俄的防空飛彈都參加了。本來是中國的紅旗-9飛彈贏得了競標,但是土耳其又推翻了這個結果,選擇了俄羅斯的S400防空飛彈,這下直接激怒了美國。美國隨即動用了《以制裁反擊美國對手法案》,對土耳其進行了制裁,扣押了土耳其本來已經花錢訂購好的F-35戰鬥機,一直拖到現在都沒給,土耳其的錢也拿不回來。

有了土耳其的教訓,除了那些早就跟美國鬧翻了的國家,其他國家在買中俄武器的時候,自然是慎之又慎了,這也是殲-10一直賣不出去的原因。由於跟美國的F-16存在直接的競爭關係,任何對殲-10有購買需求的國家,都很難拍板採購殲-10,大部分都選擇了F-16或者其他西方戰機,只有在美國不想出口的情況下,殲-10才有出口機會。比如巴基斯坦之所以選擇了殲-10,有一部分原因就是美國為了拉攏印度,而拒絕向巴基斯坦提供更先進的F-16V戰鬥機,巴基斯坦在別無選擇的情況下,自然要選擇購買殲-10了。

雖然殲-10的性能相比最新款的F-16有過之而無不及,但是國際軍火貿易是與政治掛鉤的,並不是單純的看武器性價比。而美國正是目前世界上最擅長進行政治施壓的國家,《以制裁反擊美國對手法案》《反海外腐敗法》都能堂而皇之的用來對付其他國家,美國的軍火出口想不火爆都難。

從這次的事也能看出,中美之間根本就不存在公平競爭的可能,瑞典好歹也算是北約成員國之一,是美國在北歐地區重要的盟友。即便是跟美國關係較好的盟友,一旦動了美國的奶酪,都會遭到美國的無情打壓,就不要幻想美國在面對中國的時候,會遵守所謂的規矩了。他們針對中國的手段,只會更沒底線。

而這麼多年以來,中國就是在如此不利的情況下,不斷提升自己的武器出口額,如今已經成為了世界前五的武器出口國,排名力壓德國、以色列等已開發國家。與瑞典這樣的國家相比,中國雖然在個別項目上存在差距,但中國的優勢是擁有全球最完善的軍工研發與生產體系,幾乎能夠獨立搞定所有武器研發技術,並快速實現量產,不用像瑞典那樣,某些核心技術還需要找美國幫忙才能搞定。

甚至就連俄羅斯在武器生產的時候也面臨掣肘,遭到西方制裁後,像蘇-57這樣的先進武器立即就會面臨停產危機。雖然國產武器在某些性能方面,的確與西方武器存在一些差距,也缺乏足夠的實戰表現,但是中國自成一家的軍工生產體系,讓中國擺脫了被「卡脖子」的危險,未來也成為提升中國武器在國際軍火市場上競爭力的核心。就比如巴西買了瑞典的「鷹獅」戰鬥機,將來還要擔心瑞典會不會遭到美國的制裁,一旦美國不許瑞典繼續使用美國的技術,巴西花高價買回來的「鷹獅」戰鬥機很快就會變成廢鐵,可如果買的是中國戰鬥機,就不存在這樣的擔心了。有了孟晚舟事件後,其他國家也相信中國有能力無視美國的制裁威脅。當美國的「司法霸權」無法為所欲為之後,就是中國武器在國際軍火市場上大賣的時候。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y/2b5ee0412f05b3960c1f6940254b18e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