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友邦AIA重疾險 「取消免付保費附加契約」的含義

2023-04-17     美樂趣匯

原標題:香港友邦AIA重疾險 「取消免付保費附加契約」的含義

Counter offer這個英文單詞的解釋是:還價!

上圖就是香港保險公司和客戶的還價案例,大家投保香港保險,能以健康體過核保是最開心不過的事情了,但是有時候會有pending的出現,就是保險公司要「還價」了。

對於上圖中2的不保事項大家很好理解,但是對於1取消免付保費附加契約,就有很多人不理解了,這到底是什麼神馬?

免付保費附加契約

客戶在投保重疾保險時,通常會發現保險合同中有這樣一個條款——「保費豁免條款」(內地稱為「保費豁免」,在香港保險中稱為「免付保費附加契約」,如下圖所示)。

那麼,這個附加契約是什麼意思呢?還是免費贈送的!其實,「免付保費附加契約」是對投保人有利的一條重要條款,正確使用,可以為投保人節省巨額的保費。以下為官方解釋:

意思是說,如果被保險人在這份重疾險的繳費期內,出現了由於意外或疾病導致的永久或完全喪失雙眼視力,或喪失一肢及一眼視力,或者喪失雙肢,那麼,保險公司就會豁免該份保單基本保額所對應的重疾險保費。

此外,還有一種情況。例如:劉先生給孩子購買了一份保額為15萬美元,年交2000多美元的重疾險,交費25年。投保後1年,劉先生在上班的路上因交通意外不幸身故。

由於劉先生給孩子買的是帶有「免付保費附加契約」功能的重疾險,所以保險公司豁免了第2年至第25年的保費。換句話說,從第2年開始,每年2000多美元的保費,共近5萬美元的保費不用再繳納,且不影響保單的賠付。需要注意的是,這種對於投保人「免付保費」的附加契約,一般需要作為附加險花錢購買。

可見,「免付保費附加契約」是對投保人有利的一條重要條款,正確使用,可以為投保人節省巨額的保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該附加險僅針對主險重疾險的保費,如果在購買這份重疾險時,附加了任何的其他的重疾險,意外險或醫療險,這些附加險的保費是不豁免的。

保費豁免的出現

保費豁免,最早出現在少兒險中,因為少兒險一般都是父母作為投保人,也就是支付保費的人,而保險又是分期支付的。

這就產生了一個風險,萬一在交費期內,投保人失去了交費能力,沒有人繼續為保單交費,就會造成保單失效。而父母給孩子買保險就是為了給孩子一個確定的承諾,父母的風險可能會讓這個承諾無法實現,因此產生了豁免功能。

保費豁免的對象

保險合同的豁免條款,約定當投保人發生某些特定風險的時候,保險費免交,保險利益不受影響。

以上說的是最早的保險豁免,經過多年的發展,現在的豁免形態已經很豐富了。首先我們來說豁免的對象,有投保人豁免,被保險人豁免,甚至有家庭豁免。

投保人豁免:就是投保人發生某些特定風險可以豁免保費;

被保險人豁免:就是被保險人發生某些風險,投保人也不用再交保費了;

家庭豁免:就是投保人的其他家庭成員,比如配偶,發生某些特定風險,投保人也不用再交保費了。

保費豁免的條款

有些保單的豁免條款是打包在保險產品中的,就是在原有保險責任的基礎上,增加一項豁免責任,只要客戶買這款保險產品就自帶豁免責任。

有些把豁免作為單獨的附加險,客戶可以選擇要,也可以選擇不要。客戶可以根據需要來選擇。

保費豁免的作用

如今,越來越多的重疾險都加入了「保費豁免」這一選項,而且豁免的形式多種多樣,從全殘豁免,到輕症豁免,再到夫妻共保、親子共保等等。

其實商家出這麼多新花樣,無非就是為了提高產品的競爭力。但是從消費者的角度來看,產品的花樣越是繁多,選擇產品的時候就越困難、越容易被誤導:有可能花了大價錢,卻買了個性價比很低的「花樣」回來。

對於上面開篇所舉的例子,大家一定會覺得「保費豁免」真是太有用了!因為小朋友沒有收入來源,父親意外身亡而失去收入來源,這時小朋友保險的保費能夠得到豁免,真是給家庭減輕了很大的經濟壓力。

但這個問題,我們需要一分為二的看待。

例如,30歲的媽媽,終身重疾保額30萬元,每年保費8000元,繳費20年;0歲的小朋友,終身重疾保額10萬元,每年保費800元,繳費20年。如果媽媽用重疾賠償所得的30萬元,來繳納小朋友每年只有800元的保費,可以說是「毫無壓力」。

可見,「保費豁免」實際上就是一個「以保單剩餘保費為保額的定期重疾險」,這個定期重疾險的保額會隨著剩餘保費的減少而逐漸減少為0:

小朋友0歲時,剩餘保費為800元X19年=15,200元,即「保費豁免」的保額為15,200元;

小朋友1歲時,剩餘保費為800元X18年=14,400元,即「保費豁免」的保額為14,400元;

小朋友19歲時,20年繳費期已過,所有保費已繳完,剩餘保費為0,「保費豁免」永久失去價值。

(註:上圖中的重疾發病機率為某保險公司精算定價工具中25種常見重大疾病的原始發病率,僅供參考)

從上面的示意圖可以看出,小朋友保單的剩餘保費與大人重疾險的保額相比,金額很小,而且「保費豁免」提供保障的時期,對於30歲的成年人來講重疾發病機率較低。所以說,「親子型豁免」的真實價值其實很小,小到在精算定價時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為什麼有些人會被取消

免付保費附加契約只適合「一般標準受保人」,而一些特定職業,例如飛行員,或家庭主婦,並不在「一般標準」之內。同時,一些做了健康申報的客戶也不在「一般標準」之內,所以都要被取消。

被取消影響大不大

重疾保險完全沒影響

我們從重疾的理賠條款中可以看出:雙目失明、一眼失明及喪失一肢以及喪失兩肢,均已經屬於重大疾病的賠償範圍,賠付保額的100%。而重疾保險只要理賠到了保額的100%,就算在繳費期內,均不用再繳付保費。

所以免付保費附加契約對於重疾保險的受保人來說,是可有可無的,就算被取消,也不會影響受保人的正常保單權益。

需要注意的是,免付保費附加契約與友邦最新重疾計劃里的「配偶身故豁免繳付保費保障」以及「父母身故豁免繳付保費保障」並不是同一個契約,所以取消免付保費附加契約不會影響重疾的配偶和父母身故豁免計劃。

人壽保險影響有限

在友邦的一款終身壽險中,也有免付保費附加契約。豁免條款和重疾保險的豁免條款相同,豁免上限為30萬美元保額對應的保費。不過對於人壽保險,免付保險附加條款是有一定實際意義的,因為斷肢和失明並不是人壽保險的理賠範圍。

但是免付保費的豁免上限是30萬保額對應的保費,並不是豁免所有的保費。舉個例子,一個30歲非吸煙女性,投保友邦易達終身保,100萬美元保額,25年繳,每年保費大約為10510美元,免付保費附加契約只能減少3183美元,約等於總保費的30.2%,所以對人壽保險的保費影響力有限。

寫在最後

經過上面的分析我們發現,被取消了免付保費附加契約,完全不必驚慌,因為這對您的保障不會有任何負面的影響。還是安心接受吧!

保險公司會尊重你的選擇,如果您選擇了接受,他們會安排一次電話回訪,以便確認,然後就等待您的保單了!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y/1c019cab8374d9f549653e9fd7d28f4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