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打造文旅元宇宙新賽道行動方案(2023-2025年)

2023-06-23     品橙旅遊

原標題:上海市打造文旅元宇宙新賽道行動方案(2023-2025年)

來源:上海市文旅局

為深入落實《上海市培育「元宇宙」新賽道行動方案(2022—2025年)》,更好激發創新活力,助力文旅行業主體切入元宇宙新賽道,特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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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意義

元宇宙是人類運用數位技術構建的,由現實世界映射或超越現實世界,可與現實世界交互的虛擬世界,將深刻改變人類的生產生活方式。文旅元宇宙強調創意與場景體驗,是現階段元宇宙產業發展和應用突破的先導領域,受到文旅行業市場主體和從業者的高度關注。當前,制約文旅元宇宙場景落地的核心軟硬體正在快速突破,新業態、新模式、新場景已在醞釀布局,文旅元宇宙發展窗口基本形成。

二、基本原則

以人為本、需求導向。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把握新沉浸引發的體驗變革、新時空帶來的場景變革和新技術推動的產業變革,以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品質化、個性化的文旅需求為導向,推動優質文旅資源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讓市民遊客擁有更強的文旅參與感、獲得感、幸福感。

虛實融合、以虛強實。放大元宇宙對上海文旅事業發展的倍數效應,引導行業主體共同架構既有國際風範、又有東方神韻,既可觸摸歷史、又能擁抱未來的「數字文旅超級場景」,培育新業態、新產品、新服務和新消費,促進文旅要素高效配置,帶動文旅產業實現數字躍升。

創新引領、科技支撐。促進文旅與科技深度融合,把握元宇宙數位技術演進規律,集成運用先進技術,探尋擴展現實、區塊鏈、人工智慧等為行業帶來的新發展空間,激發市場主體創造和個體參與,加快創作者、科技企業與文旅場景對接,推動形成全新的文旅生活方式和發展路徑。

保護創意、穩步發展。尊重多元主體創意、創作,完善創意保護機制,加快健全鼓勵全社會參與的包容審慎環境,建立促進文旅元宇宙發展的行業標準和規則體系,提升行業數字治理能力,防範安全風險和行業亂象。

三、發展目標

力爭到2025年,上海「文旅元宇宙」品牌初步打響,發展水平位居全國前列,產業規模突破500億元,形成2-3個新內容創製產業集聚發展區。新一代數位技術向行業各領域加速滲透,內容生產工具持續疊代,內容生產主體多元化發展,文旅元宇宙產品和服務供給能力實現躍升。圍繞重要文旅設施空間打造文旅元宇宙創新應用示範區,在數字文化、智慧旅遊、虛擬演藝、數字藝術品、內容創作等領域形成30個以上虛實融合的元宇宙創新示範應用。數字文旅標準體系進一步完善,數字內容確權定價交易有序開展,既講規則秩序、又顯蓬勃活力的數字文旅要素市場體系建設初顯成效。

四、發展重點

(一)推動數字文旅新基建

1.升級信息基礎設施。加快實現A級景區、重點文化場館、旅遊度假區、歷史風貌區、星級飯店等重點區域的5G網絡規模化部署和固網寬頻專線全覆蓋,推動基礎網絡和應用服務IPv6改造。推動數字文化場館、數字景區、數字酒店等開展AIoT(人工智慧物聯網)基礎設施建設,推動智能視覺、紅外等感知終端部署。

3.建設文化資源接入網。依託有線電視網絡設施和廣電5G網絡互聯互通平台,建設連接主要文化場館的數字文化資源接入網,按需推動文旅機構和元宇宙場景專線接入。培育數字文旅資源開放生態,鼓勵多元主體參與上海文化數據服務平台搭建,支持行業主體依法開展數據採集和加工,引導數據資源共享共用。

4.打造標準體系。支持頭部企業和社會組織聚焦數據、平台及接口協議,圍繞數字藝術品、數字人、數字空間、XR互動內容與裝備等領域參與編制國際標準,牽頭制定行業標準。推動數字文旅地方標準制定修訂,突出元宇宙融合技術在數字景區、數字酒店、數字美術館、數字博物館等場景中的應用,引導文旅行業主體主動探索元宇宙應用場景。

(二)聚力技術工具新突破

5.增強關鍵技術協同攻關能力。圍繞數字演藝集成創新、數字文化保護、智慧媒體制播應用、融合媒體網絡終端安全防護、高新視頻互動場景創新等領域聯合在滬文化和旅遊部重點實驗室及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實驗室開展創新研究,推動形成一批全球領先的基礎型和應用型研究成果。聚焦家庭和個人XR交互終端、大型沉浸式文旅交互裝備、高新視聽應用等重點方向,組織企業、院校、科研院所開展聯合攻關。

6.夯實數字文旅底層技術支撐。加快數字文化權益保護關鍵技術突破,推動基於數字水印的版權保護和確權、侵權監測與追蹤溯源、數字防偽編碼等技術研究。加快實時互動音視頻技術能力建設,鼓勵3D空間音頻、視頻超解析度、聲紋變聲和AI降噪等算法研發應用,突破圖像實時縫合、差異化渲染、互動傳感等應用技術,提升沉浸交互體驗。

7.鼓勵數字人技術突破。引導重點企業和科研機構加強在元宇宙環境下虛擬數字人的生成、驅動、交互、標註、場景穿越等關鍵技術研究。推動以三維建模、圖像渲染、動作驅動為主的計算機圖形學技術與以計算機視覺、自然語言處理為主的人工智慧技術融合,探索跨平台統一數字化身應用。

8.發展數字文旅生產工具。鼓勵運用數位技術提升內容生產效率,面向建模、驅動、渲染等環節優化生產工具,推動市場主體開展AIGC(人工智慧自主生成內容)工具平台研發。鼓勵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遊戲引擎、鑒權伺服器等軟硬體工具開發。聚焦雲渲染、新型顯示、仿真交互、超解析度以及實時音視頻等技術,引導多元主體開發工具箱、中間件和素材庫。推廣融合LED螢幕、實時渲染和攝像鏡頭跟蹤的虛擬實景攝製技術,鼓勵虛擬現實演播室和LED智能攝影棚建設。

(三)拓展文旅元宇宙新場景

9.數字文化新體驗。鼓勵博物館、美術館等文博場館和商業街區使用XR、裸眼3D、全息投影、數字光影等虛擬現實技術和球(環)幕、智能感知等裝備設備,打造虛實交互的沉浸式文旅體驗空間。支持運用數字化手段挖掘和闡發文物蘊藏的文化內涵和時代價值,推動珍貴文物高精度三維數字化採集與展現,將數字文物和現實空間相融合,讓市民在沉浸式數字化場景中感受中華傳統文化的神奇與魅力。利用好現有公共文化設施空間,鼓勵數字文化產品進校園、進社區,推動數字文化成果全民共享。

10.智慧旅遊新享受。發展智慧導覽新模式,集成運用LBS(地理位置服務)、高精度視覺定位、數字人等技術,將地理位置、POI(信息點)數據與數字空間進行精準疊加,面向一江一河、中心城區歷史風貌區和歷史街區打造立體化、可互動的虛實融合遊覽線路,讓海派文化浸潤到訪的每一位市民遊客。鼓勵景區景點通過沉浸式互動場景搭建,打造文體旅多元融合的高體驗度特色旅遊項目。

11.虛擬演藝新發展。推動虛擬演藝制播平台搭建和內容產品創作,創新表演型數字人應用,鼓勵打造虛擬偶像IP。支持劇場對舞美舞台裝備進行升級改造,研發兼具文化性、藝術性、創新性的演藝產品,升級傳統演藝觀賞體驗。

(四)培育數字藝術品新賽道

13.推動數字藝術品創作。發揮文博單位資源稟賦,基於館藏資源提取具有傳播和收藏價值的文化元素、符號和標識,加大二次創作力度,豐富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當代表達。鼓勵專業機構、藝術家、非遺傳承人聚焦紅色文化、海派文化、江南文化特質,在虛擬空間開展數字原生創作。鼓勵數字藝術品基於統一標準的跨行業、跨平台流動和多場景跨鏈應用,推動數字藝術品在文博場館、景區、演藝場所和創意空間等場景的應用,探索數字藝術品在遊戲和新一代內容聚合平台的應用。

(五)創新沉浸互動新內容

14.建設數字內容創作高地。發展創作者經濟,加快探索內容與形式、藝術與技術結合的內容創作模式,推動網絡視聽、動漫、遊戲、演藝機構依託上海元宇宙產業優勢開展內容創作。鼓勵PGC(專業生產內容)基於融合終端開展精品創作,推出超高清、立體化、沉浸式、可交互的新一代數字內容產品。壯大創作者群體,支持院校與企業合作開發數字內容創作專業課程,鼓勵內容平台和數字企業融合人工智慧技術研發麵向UGC(用戶生產內容)的內容生產工具,進一步降低創作門檻。

15.推動創新要素聚集發展。引導新一代數字內容創製資源和要素聚集,孵化一批專業化、差異化發展的數字內容產業創新園,升級一批數字內容企業聚集的特色產業園區。構建文學、視聽、動漫、遊戲等多元內容融合的原創數字IP產業鏈條,打造多點創新、接續發力的數字內容創作生態。支持建設沉浸內容開源軟體社區和數字文化資源共建共享平台。加強數字IP保護,探索數字資產確權解決方案,推動面向行業主體提供數字內容確權服務。

五、營造良好環境

(一)優化政策環境

加快制定相關的制度設計、規劃指導、組織保障、財稅優惠、人才支持和智慧財產權保護等方面的配套制度,大力吸引海內外文旅元宇宙新賽道高層次人才來滬創業工作。探索有利於創新成果轉化的政策環境。針對文旅元宇宙建立科學有效的質量評價體系和產值規模衡量指標體系,開展全市各區文旅元宇宙發展水平測評,為產業扶持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據。開展文旅元宇宙重大開放場景揭榜挂帥,支持引進新裝備、新技術和新內容,滾動發布行業標杆項目和場景清單。編制文旅元宇宙企業圖譜,扶優扶強場景建設能力突出的企業。

(二)推動多元參與

發揮市場主導作用,培育壯大文旅元宇宙標杆企業和平台企業。鼓勵國有文化單位瞄準新賽道先行先試,創新文化品牌,拓展傳播渠道,加快存量文化資源的創造性轉化。探索政府、企業、科研院所的合作機制,依託典型場景開展產學研對接,共同建設文旅元宇宙主題研究院、技術創新中心等。發揮金融資本的支撐作用,引導銀行等金融機構對接行業企業,創新重點項目合作共建模式。鼓勵行業組織和企業共同組織、參與文旅元宇宙主題論壇和活動,推介創新應用和標杆產品,合力打響上海「文旅元宇宙」特色品牌。

(三)強化資金保障

加大財政支持力度,研究扶持文旅元宇宙建設的產業制度,用好專項資金等系列推優扶持機制,優化現有資金渠道的支出結構,重點支持本方案明確的任務,鼓勵各區結合區域發展特點出台配套扶持政策。發揮上海文化產業發展投資基金引導作用,鼓勵社會資本積極、有序參與文旅元宇宙重點領域、重點項目建設。

(四)加強數據安全

按照數據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保障數據採集、傳輸、存儲、共享、使用、出境、銷毀等全生命周期安全。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加強網絡安全指導,推動行業內落實國家和地方關於生物特徵、用戶行為等信息採集和使用的相關要求。出台行業規範性文件,明確數字空間行業主體責任和數據分級分類標準。加強監管執法,規範平台數字資源使用。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y/11495bb3caac38add6b9fbc12ec2bc1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