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印發康復治療專業人員培訓大綱(2023年版)的通知
國衛辦醫政函〔2023〕38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
為貫徹落實國家衛生健康委等8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加快推進康復醫療工作發展的意見》(國衛醫發〔2021〕19號),指導各地加強康復治療專業人員培訓,切實提高康復治療專業能力,我委研究制定了《康復治療專業人員培訓大綱(2023年版)》,現印發給你們(可從國家衛生健康委網站醫政司欄目下載)。同時提出以下要求:
一、地方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要高度重視康復治療專業人員的培訓工作,將其納入本地區和本單位康復治療專業人員崗位培訓計劃中。參照《康復治療專業人員培訓大綱(2023年版)》,結合實際,制定培訓方案,認真組織實施,保證培訓效果,切實提高康復治療專業能力。
二、地方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加強對醫療機構康復治療專業人員培訓工作的指導,及時總結經驗,予以推廣。《康復治療專業人員培訓大綱(2023年版)》實施中的有關意見和建議及時反饋我委醫政司。
附件:康復治療專業人員培訓大綱(202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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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印發康復治療專業人員培訓大綱(2023年版)的通知》解讀
一、制定背景
為貫徹落實實施健康中國、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以人民健康為中心,以社會需求為導向,加強康復醫療專業隊伍建設,提高康復醫療服務能力,推動康復醫療服務高質量發展,逐步滿足群眾多樣化、差異化的康復醫療服務需求。在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我委組織制定了《康復治療專業人員培訓大綱(2023年版)》,指導各地和醫療機構參照《康復治療專業人員培訓大綱(2023年版)》,開展康復治療專業人員培訓,進一步提高康復治療專業人員服務能力。
二、主要內容
《康復治療專業人員培訓大綱(2023年版)》明確了培訓目標、對象、時間、方式和方法、培訓內容和要求等,主要對醫療機構新入職康復治療專業人員、轉崗後將從事康復治療工作的人員、在崗的初級及以下專業技術職稱的康復治療專業人員,開展基本理論知識、常用康複評定方法、常用康復治療技術以及常見疾病功能障礙的康復治療相關專業理論知識與技能等方面的培訓,使其能夠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專業、規範的康復治療服務。
來源:國家衛生健康委網站
編輯:管仲瑤
校對:楊真宇
審核:徐秉楠陳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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