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貓」姐姐帳號被封禁!警方披露調查細節→

2024-05-25     大河網

前不久,一位網名叫「胖貓」的男子因感情問題在重慶跳江身亡,網上隨即出現大量針對其女友譚某的人肉搜索、造謠、謾罵等行為。5月19日,重慶警方公布對該事件的調查結果。

央視新聞記者專訪重慶警方公布獨家調查細節

民警介紹,「胖貓」身亡後,他的姐姐和妹妹拿到「胖貓」手機,翻閱了其中大量與譚某的聊天記錄及轉帳記錄,截取部分內容發到網上,迅速形成熱點話題並衝上各大平台熱搜榜。

  • 5月3日,「胖貓」姐姐劉某在網上發布弟弟火化證的照片,「胖貓已火化」「胖貓跳江事發地擺滿鮮花漢堡」等詞條再次登上各大網絡熱搜榜。同日,譚某向重慶市公安局南岸區分局報案,稱劉某侵犯其隱私。

  • 5月5日,「胖貓」姐姐劉某向重慶市公安局南岸區分局報案,稱譚某涉嫌詐騙「胖貓」錢財。隨著事件持續發酵,網絡輿論矛頭逐漸指向了譚某。

譚某被部分網民取名「騙子」「撈女」「PUA大師」,有網民還號召給譚某進行一分錢轉帳,附帶辱罵留言,網絡出現多起揚言懸賞要「殺譚某全家及好友」等威脅譚某人身安全的言論,嚴重影響譚某正常生活,並造成網絡空間秩序混亂。

「胖貓」和譚某屬於正常戀愛交往

經濟上互有往來,不構成詐騙犯罪

5月19日,重慶市公安局南岸區分局發布警情通報:經依法調查,譚某和「胖貓」存在真實戀愛關係,經濟上互有往來,不構成詐騙犯罪;劉某因曝光譚某個人隱私,導致譚某被網民攻擊、辱罵並受到人身威脅,目前正在接受警方進一步調查。

同時,警方還通報了個別網民在該事件中編造謠言、尋釁滋事等行為,各地警方已依法進行調查處理。

經核實:

  • 2021年12月24日,譚某和「胖貓」確認戀愛關係,並以真實身份交往兩年多。
  • 轉帳記錄顯示,「胖貓」向譚某轉帳317次,共計79.9萬;而譚某向「胖貓」轉帳179次共計46.3萬元,包括向「胖貓」父親和姐姐轉帳。過程中,兩人以真實身份互見親友並公開戀愛關係,不構成詐騙犯罪。

警方依法作出不予立案決定,將不予立案通知書送達控告人劉某。

據重慶警方通報,5月11日,劉某對警方不予立案決定表示認可。同時,經調解,「胖貓」家人與譚某達成和解,譚某全額退還了與「胖貓」戀愛期間經濟往來的差額。

「胖貓」姐姐涉嫌誤導輿論

帳號被多平台封禁

經警方查明,劉某先後在網上公布大量涉及譚某的個人隱私信息,並通過聯繫他人代寫文案、購買流量等方式故意誤導輿論。其間,劉某的網絡平台粉絲數從263個增加到290餘萬個,獲點贊1455.6萬個。目前劉某在多個平台的帳號已被封禁。

「胖貓」跳江身亡後,4月13日,經民警協調,譚某向「胖貓」父親返還13.6萬餘元,稱雙方交往期間經濟問題再無糾紛,「胖貓」父親通過微信向譚某出具收條。

但劉某對此並不滿意,她認為「胖貓」每月代打遊戲收入2到3萬元,「錢都花到譚某身上了」,聲稱要讓譚某「付出代價」。調查發現

  • 劉某與其妹妹聯繫多人代寫文案,討論如何博取網民同情,並商定自拍時要注意的細節,包括要顯得「很疲憊,很委屈的模樣」,錄製時「要先背下來」、不要「眼睛時不時地在看台詞」等。
  • 劉某還通過在平台購買流量的方式提升熱度,導致譚某被網友攻擊辱罵,在網上還有多起威脅譚某人身安全的言論出現。

在調查過程中,劉某認識到自己行為的違法性,並認了錯。警方表示,將根據進一步調查結果,依法作出處理。

「蹭流量」「博眼球」

各地警方查處多起相關案件

「胖貓」事件成為網絡熱點後,個別網民藉此蹭流量、博眼球,針對譚某實施網暴行為。對此,各地警方也依法進行查處。

  • 5月4日,廣州增城區網絡主播聶某發現其團隊成員蔣某外形與「胖貓」女友譚某較為相似,便產生讓蔣某假冒譚某拍攝道歉視頻的想法。 據廣州警方調查,截至案發時,假冒譚某的相關視頻共計點贊量50萬,評論15萬,轉發量10多萬,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5月11日,廣州警方依法對聶某、王某、蔣某追究法律責任,並對涉案的相關帳號進行封停處理。

另外,重慶當地也出現一些網絡主播蹭流量網暴、造謠的情況。

  • 重慶市石柱縣網絡博主熊某和邱某為博取關注,驅車前往譚某老家,在網上曝光其家庭住址,並煽動網民進行線下滋擾。民警介紹,二人的行為侵犯了譚某隱私,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二人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處罰。
  • 重慶市榮昌區網絡博主楊某聲稱自己和譚某熟識,錄製並傳播譚某是個「不正經女子」的謠言短視頻。經警方查明,楊某隨意捏造事實發布在網際網路上,觸犯了治安管理處罰法,被處以行政拘留9日的行政處罰。

據公安部有關負責人介紹,各地公安網安部門共發現、處置涉及本事件的網絡謠言、網絡暴力400餘條,偵破相關網絡謠言案件7起,網絡暴力案件8起。

截至目前已採取刑事強制措施3人,行政處罰13人,部分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中。

專家:網暴實施者

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趙精武介紹,最高檢和最高法有專門關於懲治網絡暴力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在網絡上惡意散布謠言或者損害他人名譽的情節嚴重的情形,要按照刑法的246條進行監管。「『胖貓』的姐姐在網上惡意購買流量,引導他人對譚某進行攻擊,這種情況顯然已經構成對他人名譽的侵害。」

法律專家認為,目前網暴事件之所以頻頻發生,「法不責眾」是網暴實施者普遍的心理狀態,網暴實施者通過彼此之間的「相互認可」和群體數量激增產生了一種「集體無責的安全感」,更加肆無忌憚地宣洩自己的負面情緒,無視對施暴者造成的傷害。

法律專家建議,網絡暴力的治理需要政府、平台、行業組織以及社會公眾共同參與、共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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