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流放犯人動輒千里,路途遙遠條件艱苦,為啥有人搶著去押送?

2020-02-19     歷史雜貨鋪

中國的法律早在夏商周時便有了,那個時候是奴隸製法律,以習慣法為主,商代已有成文法律,並且在古文中有明確的記載。

春秋戰國時期,奴隸法制度解體,各個諸侯國法律制度都發生了變化,成文法陸續頒布,自夏商周到明清,中國古代的法律制度發展脈絡清晰,特點鮮明。

無規矩不成方圓,有法律自然有刑罰制度,古時候的刑罰大多都很殘忍,當然這些殘忍的刑罰,針對的也是那些犯了大罪的犯人,與普通人無關。

在眾多刑罰中,流放也是懲罰的一種刑罰,流放顧名思義就是把犯人押送到偏遠的地區去,以此來懲治犯人,值得一提的是流放犯人的刑罰起源非常早,有著悠久的歷史。

值得一提的是,流放之法雖說是起源很早,但是開始只是零星出現,一直到了秦漢時期才形成體制,一般來說流放也是重罪。

古代有六大流放之地,朝代不同地點也不同,流放的地方大多是一些非常艱苦的地方,或者是邊疆,畢竟流放也是要把他們發配去幹些有用的事,不是讓他們在那自在的過日子。

發配基本走上千里才能到地方,路途遙遠,這一路上條件那就更艱苦了,風餐露宿,不少犯人體力不支死在半路上都是時有發生的。

那麼這一路上這麼艱苦,那些當差的願意去押送嗎?答案是肯定的,不僅願意去,而且是搶著去,不過去之前他們也會先將犯人的情況了解一番,也不是所有犯人他們都願意去。

流放的犯人沒有一般人,普通老百姓沒啥重罪也輪不到流放,很多朝代流放是死刑之下的第一重罪,能夠被流放的犯人關係錯綜複雜,如果他被流放了,他的家人或者好友都會非常上心。

他們會想方設法的去給押送人一定的好處,讓他路上多多照顧,更有甚者還會給他們雇馬車,一路上非常的自在,即便是全家流放的人,他的好友也會施以援手。

負責押送的衙役路上是不換的,除非特別遙遠,可能路上會換人,這些衙役的薪水非常高,再加上犯人家屬和親友送的銀子,收入是非常誇張的。

也就是說他們的辛苦和收入是成正比的,如果押到大人物的話,很可能這一路走完,自己數十年的吃喝錢都足夠了。

相信有人說了,那麼這一路上風險也很高呀,的確有一定風險,不過風險並沒有大家想的那麼高,首先犯人都帶著枷鎖,不怕他跑,而且犯人臉上基本有金印,他也沒地方跑,再次抓回來可就是斬立決而不是流放了。

一路上睡在野外也是常事,只需防野獸,普通的劫匪什麼的,也不會傻到去劫官府的人,那麼犯人的家人會不會安排劫人呢?這種情況只會在影視劇中發生,現實幾乎沒有。

也就是說路上最大的風險其實就是要防野獸以及口糧不夠的痛苦,對於一個小小的衙役來說,這種風險絕對是值得的,因為他們是官府中最底層的人物。

他們的俸祿也就是能夠吃飽肚子罷了,如果確定好這個犯人不一般,算準了會有人幫他,那衙役們自然會搶著去干。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mo/yp2FXXABjYh_GJGVK0L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