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強迫帶走自駕游,只因一個舉動而獲救

2019-07-23     泉州廣播電視報

7月15日16點40分,泰州交警支隊高速四大隊接到報警:

一男子涉嫌酒後駕車,車牌號是蘇JSR***,正停在溱湖服務區休息!

接警後,

高速四大隊民警迅速出警,

當民警趕到服務區後,

只發現該車輛與女乘員蘇某,

駕駛員姚某早已不知去向。

據蘇某敘述,她與姚某是普通朋友,當天下午1點左右,姚某駕駛蘇JSR***接她去無錫遊玩,她不願意去,但害怕姚某打她,只好跟他前往無錫。

在行駛過程中,她發現姚某全身散發出濃濃的酒氣,擔心出事,所以在車輛到達服務區時藉故上廁所,請路人幫忙報警。


當姚某得知蘇某已經報警,

且警察即將趕到,

擔心自己酒駕的違法行為將會被查處,

立即棄車逃跑


這名男子究竟去了哪裡呢?

民警根據查詢到的信息及姚某樣貌特徵,兵分兩路,以服務區為中心對這名男子進行搜尋。其中一路民警進入服務區查找,而另一路民警則到服務區旁邊的村莊進行查找。


經過一小時的蹲守查找,

酒駕男子姚某終於現身,

民警追出後將其抓獲。


據姚某交代,當他得知同行人員蘇某報警後,為了逃避酒駕處罰才匆忙逃跑的。躲藏了一小時後,以為警察走了,就回服務區接蘇某,沒想到還是被抓到了。


隨後,

民警對姚某進行酒精檢測,

其血液中酒精濃度為94mg/100ml

達到醉駕標準

目前,

姚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立案偵查。


首先我們看一下酒駕的後果……

酒駕要承擔什麼責任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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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單身女生遇到危險

應該如何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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