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孤獨感,正在侵蝕你

2019-08-04   卓小玫

圖|網絡

孤獨感就像一條蛀蟲,無時無刻都在腐蝕人的內心。

01

幾個月前,杭州小伙騎車逆行被攔崩潰痛哭,情緒激動向交警跪地認錯,還想跑到河邊跳河。

小伙抓著頭髮大喊:「我要瘋了,我壓力好大,每天加班到11、12點,女朋友還要我去送鑰匙,我其實真的不想這樣的,我只想哭一下。」

在交警的安慰下,小伙子逐漸恢復了平靜,交警最後說的一段話讓我很觸動。

交警說:「沒事的,你發泄一下也可以的,我們在這裡守著你都可以的,男孩子嘛,有情緒就發泄出來,發泄完了以後,再擦乾眼淚,再重新過自己的生活。」

這一段樸實又溫暖的話讓我動容,能夠用心共情他人,才能給予他人力量。

事情平息後我相信小伙在交警的安慰下能夠重新振作起來。

為什麼只是一件普通的小事,能夠讓小伙那麼極端呢?

因為他是一個感到孤獨感的人,那麼什麼是孤獨感呢?

02

我在《論人的成長》里找到了答案。

卡爾·羅傑斯在書中說:「孤獨感有兩個要素,第一個要素是個體與自我、體驗中的機體出現疏離,另一個要素是缺乏與之能對話的關係;在這種關係中,我們能與他人交流自己的真實體驗以及真實自我。」

第一個要素的意思是:自己的真實感受和身體產生了分離,比如一個人想要得到別人的認同和愛,會為了取悅別人違背自己的內心無條件的付出,總想做點什麼來證明自己有存在感和價值感。

但是做得越多內心越空洞,別人越會覺得理所當然,得到的只會是更多的輕視。

第二個要素的意思是:自己和他人能認同自己的真實感受,比如當你說出自己的想法時,自己和別人不會否定,會接納這個想法。

如果自己的真實感受無法得到認同時,就會覺得自己的真實感受不可靠,會對自己失去信任感,以後只會遵從別人的建議,失去自己真正的意願。

就像杭州小伙一樣,感到壓力大和痛苦,但是不懂得反抗,他認為這一切都是理所應當的。

03

在《論人的成長》里有一個案例,埃倫原本是一個對生活充滿幸福、憧憬與希望的人,但是在她與自己愛的人訂婚,卻遭到父親的反對開始,以前的美好統統都消失了,她遵從了父親的意願取消了婚約,開始走上自我毀滅的路上。

就是因為她不相信自己的感受,認為自己的感受不可靠,認為父親的話才是正確的,為了不想失去父親的疼愛,她選擇了妥協。

從那以後,埃倫開始暴飲暴食,她通過這種方式來懲罰自己,她對自己有深深的負罪感,但是又無法解脫。

有時候一個妥協,足以讓人萬劫不復。

直到同伴嘲笑她時,她才開始節食,這又是一種懲罰自己的方式。

她越來越不信任自己的感受,越來越在意別人的看法,她開始輕視自己,在懷疑和恐懼中穿梭。

在她的第二段戀情又遭到父母的反對時,她再一次不相信自己的感受,選擇順從父母的感受,還嫁給了自己並不喜歡但父母贊同的表兄。

這期間她有向醫生們求助過,但是他們都認為她幾乎沒有康復的可能。

在醫生們的放棄下她選擇了放棄自己的生命,讓自己得以解脫。

04

埃倫的悲劇告訴我們要遵從自己的真實感受,正是因為她不斷的遭到他人和自我的否定,才會讓她走向自我毀滅之路。

現實中有很多類似的人,他們覺得自己不被人理解和尊重,自己做什麼都是錯的,別人說什麼都是對的,時間長了,他們會在取悅別人和痛苦中無法自拔。

這種人就是價值感低的人,價值感越低孤獨感越強。

最後引用羅傑斯想對埃倫說的一段話。

羅傑斯說:「作為一個人——有時要反對她的父母,有時要抵抗社會壓力,時常要在結果不明的狀態下做出行動——它會是痛苦的、代價很高的,有時甚至是可怕的。但它極為可貴:成為自己值得付出巨大的代價,它還有許多其他的價值。」

希望有更多的人勇於遵從自己的真實意願,活出真實的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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